1、储粮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库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水平,实现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我库储粮化学药剂数量真实、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特订立此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XX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中储粮成都分公司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粮油仓储管理办法、XX市上桥粮食中转库粮食储藏管理规范等相关储粮制度和规程。遵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人必须按下述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工作。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库“粮食储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范和制度,保守国家和我库机密。2、储粮化学药剂入库时,按照国家标准毒害性商品储藏养
2、护技术条件(GB12022-0599)的有关规定对入库药品进行验收,检查包装和标志,记录品种、数量,认真核对药剂的生产厂家、药剂的规格、单件的重量、包装方法,产品合格证书以及生产、出厂日期,清点数量,做好手续。3、储粮化学药剂出库时应当严格按照生产日期先后出库。4、不同种类的药剂应该分开存放,药剂库中严禁存放其他物品。5、药剂库配备与储存药剂性状相对应的消防器材,配备防毒面具。6、认真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规章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化学药剂审批记录发放药剂,对未使用完的化学药剂要统一回收存放。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账实相符。7、药剂库实行双人双锁制度。药剂库定期清扫、保持干净整洁,定期维护库房内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二、附则1、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执行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人: 上桥国库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