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让新中国的旗帜在开国大典上升起,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将拟定国旗的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并决定成立第六小组专门负责。1949年7月4日第六小组在中南海勤政殿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国旗征集启事,报筹备会的常委主任、副主任批准后在人民日报、解放日报等各大报纸同时发表。在短短的30天里,海内外3000多幅国旗设计图案寄到筹备会,其中第32号方案引起了代表们的高度重视。此方案由上海曾联松提交:色彩以红色为主,象征革命;五颗黄色的五角星位于旗面左上方,四颗小星围绕着大星,大星中有镰刀斧头,象征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象征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每
2、颗小星的角尖对准大星的中心点,以表示围绕中心而团结。采用黄色代表灿烂辉煌,一片光明,也表达中华儿女黄色人种的民族特征。曾联松提交的设计方案在民主的气氛中,毛泽东从善如流。将对曾联松设计方案稍加修改后的五星红旗图案交全体政协委员审定。最后经过投票,1949年9月27日,新政协形成决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五星红旗:长宽比为3:2 五星红旗旗上有一大四小共五颗五角星,位于红旗的左上角。大五角星的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三,那四颗较小的五角星的其中一只角都指向大五角星的中心,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一。红色象征革命,五角星用黄色是为了在红地上显出光明。旗杆套为白色。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大的那颗五角星象征民主目标(一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颗小星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只角正对着大星的中心,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