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数学教学中课堂上“打比方”的运用虽然,我是一名数学教师,但我却喜欢在教学中用“打比方”这一通俗形式解决一些数学问题。一、借助比方,渗透思维模型如最近在教学乘法分配律时,由于这一内容对学生来说过于抽象,很多孩子无法真正地理解乘法分配律的含义,课堂上流露出来的都是一些疑惑的目光,针对这样的情况,我设计了一个有关平均分配东西的例子。师:如果你妈妈把买回的4个苹果都给你弟弟,你有没有意见。生:(有生笑着说)当然有意见,为什么不给我?师:这样分配公平吗?生:不公平。(很愤愤地说)师:生活中分配东西要公平,同样,在数学计算中也要注意公平,如果你在乘法分配律的使用过程中,只把因数分配给第一个加数,你说你
2、“公平”吗?生:对后一个数是有点“不公平”。师:既然这样,以后运用乘法分配律时要注意公平哟!生:嗯!老师我知道了,要分配公平!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比方,但却从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心理感知度,为他们质性地理解乘法分配律,提供了一个现实的生活模型。从昨天的作业来看,正向运用乘法分配出错的学生少了许多,可见打比方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二、运用比方,解释数学现象有些数学现象,如果从成人的角度来看好理解,但站在儿童的角度来看,却是一个很复杂的内容。如在教学乘法交换律时,为了解释交换律的特点,我让坐在第一组第一排的两位同学互相换了个位子,问学生。师:他们俩现在是第几组?生:第一组呀!师:他们
3、俩坐第一组第几排?生:还不是第一排吗?师:大家说他们的位子虽然变了一下,但所处的组及所坐的排数变了吗?生:没有变呀!师:其实,乘法算式中交换的两个因数也与他们俩一样,(有生笑)虽然看上去位子变了一下,但其结果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可能正是由于这种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解释方式,很多学生对交换的理解更进了一层。同时,此时对交换律的理解不是建立在生吞活剥、死记硬背基础上的,而是从他们最柔软的情感切入的,这样的解释更容易入他们的心。三、依靠比方,解决数学问题每一个数学问题都有一定的抽象性,都有一定的独特性,如何引导学生从不同数学问题之中发现内在的联系与规律,这应是数学教学的主要任务。然而,小学生年龄小,认识
4、能力有限,他们很难从诸多的数学问题中发现规律与特点,为了帮助他们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当地通过一些打比方的方式,更容易让他们把握问题的核心。如进行25×7823×2525时,虽然学生已掌握了乘法分配律基本知识,但乘法分配律只是对求两道乘法算式的积进行的讨论,对于这种又多出一个的数,很多学生不知如何是好。此时,如果能从某个角度适当加以引领,学生的思维可能瞬间就会有一个提升。师:同学们,三年级时我们班有多少人?生:68人。师:去年有多少人?生:54人。师:今年有多少人?生:56人。师:老师现在上课的方法与以前有什么不同吗?一般说来,“教师”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杨
5、士勋(唐初学者,四门博士)春秋谷梁传疏曰:“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而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韩非子也有云:“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这儿的“师资”和“师长”可称为“教师”概念的雏形,但仍说不上是名副其实的“教师”,因为“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传授知识的对象和本身明确的职责。生:没有呀!师:那就说明,老师面对68人也好,54人也好,56人也好,都是用的同一种方法在教学,不论人数是增加,还是减少。是吗?“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的老师。说文解字中有注曰:“师教人以道者之
6、称也”。“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只是司马迁笔下的“老师”当然不是今日意义上的“教师”,其只是“老”和“师”的复合构词,所表达的含义多指对知识渊博者的一种尊称,虽能从其身上学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识的传播者。今天看来,“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光是拥有知识,更重于传播知识。生:当然啰。师:那运用乘法分配律也是如此,只要符合乘法分配律的基本条件都可以运用,不论是两道乘的,还是三道的;也不论是加也好,还是减也好,都可以运用乘法分配律。生:哦!我晓得怎么做了。可能我打的比方不一定贴切,但从某些方面给学生提供了一种思考的方向、方法,相对而言,学生解决问题变得容易了许多。综上所述,数学课上多运用一些比方,可以让生硬、生涩的数学知识糅合进一些感性的方式、方法,让学生与数学进行柔性的接触,为他们学好数学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