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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考语文一轮复习:第20讲 文学类文本阅读(精品练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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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高考资源网() 您身边的高考专家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题。书房庞培书比房子要紧。书在房子的前面这样的地方称之为书房。它表明某种比单一的居住更玄奥更隐秘更复杂的存在。我想这不但众所周知,并且已为人类社会所接受。它强调众多住宅中一个被隔开的单间的精神性,几乎是舒适的阅读(包括写),安静、独处和沉思默想的隐喻。它有一个独立意义的生命,不允许芜杂、喧哗、过多的谈话和无知的交往。在它相对人类社会较为明澈的空间里,那些世界各地、多种语言在不同领域做出的课题结果那些书籍、著作,就是它的月亮。一个漫步于书房中的读书人便是在由书组成的月光里穿行(光线的强弱跟他灵魂的深度成正比)。这两个字连起来组成的词表明

2、,世界上有着我们肉眼所能看见,例如住房这样的空间,更大的空间。这就是书的空间我们同样可以像搬进一座住宅那样搬进一本书里去居住。作为不可见的无形的更为广大的空间,一本书提供它自己的食物、水、光线、入睡的姿式乃至梦境,包括我们平常散步的场所。在一本书的扉页上我们发现一扇朝向大海的清晨的窗户。同样,我们听到作者的灵魂像秘密而痛苦的海浪,在早晨“哗哗”的溅响。自然,我们必须爱护这座住宅,懂得怎样走进它,熟悉它的过道、厨房、卧室、地下室。经过这座古老宅邸阴森可怖的走廊(例如,但丁的神曲),我们把自己变成一个灵魂的探索者,一个朋友,一个无名面孔的同伴,也可以是无拘无束的贪玩的孩子(例如,金庸的天龙八部)、

3、一个伤感少年(例如,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人(例如,康拉德小说选)、一名鳏夫(例如,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一名间谍(例如,约翰勒卡雷的伦敦谍影)、一位红极一时的权贵(例如,尤瑟娜尔的阿德里安回忆录)书的空间可以无止境地漫游下去。它几乎囊括人类所有曾经有过的活动:杀戮、冒险、恋爱、流浪、回乡等。人们甚至通过一本书创造了他们的上帝(圣经旧约)。一本书不仅使那些已有的经历得到证实,连那些未知的经历,无数优秀的作者也为它们找到了现实的可能性。莎士比亚、果戈里、歌德、格拉克、沈从文、卡夫卡、辛格,他们相互组成一个丰富多彩、坚强有力的书籍世界,到达我们手中我们张开手掌就像张开自己的心灵,在一个

4、除了安静之外什么也不需要的书房里,接纳这些远方的客人,同他们彻夜交谈,而且交谈的内容(有很大一部分)全都留在纸上。一个真正的读书人,熟悉书本世界的人比任何人都更清楚死亡,死亡的美、体面、安静。因为只有在那生死交融的一瞬间才能诞生一本伟大的书。它介于两者之间,它既是生,又是死,它是更为崇高的精神的延续。它通过书的形式达到无言,达到一个最孤独,也是最真挚的灵魂的因素。我们的书房充满着这种因素。艾米莉狄金森在她有关此话题的一首著名的诗中(约1873年)写道: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页跳跃着的诗行,把人带向远方这渠道穷人也能走不必为通行税伤神这是何等节俭的车,承载着人的灵魂。1文章开

5、头即对“书房”作了生动精彩的解释。作者认为“书房”是_ (不超过35个字)2文中“只有在那生死交融的一瞬间才能诞生一本伟大的书”一句揭示了一个什么道理?答:_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3题。秦王和他的帝国是为史家所忌讳的,是暴戾的象征,一旦提及,总是虎狼相称,好像与文质彬彬的中华无缘。中原人一直把胡人称为狼种,胡人国王也就是狼主。胡人也认为自己是野狼所生,他们崇拜狼的凶猛与强悍,万里荒漠,狼是生命的一种象征,是一种力和阳刚之美。猛士荆轲的匕首太短了,他虽有天下第一剑的美名,可他的天下仅限于黄河下游一带;过了潼关,连杀人不眨眼的秦武阳都吓得尿裤子,你可以推想六国的军队,在秦国虎狼之师面前是如何颤

6、栗如何发抖的。白起、王翦的长剑轻轻一挥,就是斩首八万二十万。在中原人眼里这未免过于残酷,对西戎之地的胡人来说,这却是一种生命的奇观,六国之师怎能不败呢?按江上波夫的高见,日本民族不但融合秦人唐人的文化,也融入了亚洲大陆草原民族的精悍之血,其强悍刚烈就可想而知了。他们对儒学的吸收也很高明;只学王阳明的王学,不学朱熹那一套。朱熹、二程这些宋朝哲学家,其学说的精髓是把狼变成绵羊,正好喂蒙古人的马队。王阳明的学说关键在“格其心之物”,在个人意志、心学方面很容易与武士的道行融为一体。他所在的明王朝依然崇尚朱熹那一套,明与宋如出一辙,一样的繁荣又一样的糜烂。3说说画线句子在文中的含意。答:_三、阅读下面的

7、文字,完成47题。秋天的音乐冯骥才(1)你每次上路出远门千万别忘记带上音乐,只要耳朵里有音乐,你一路上对景物的感受就全然变了,在音乐撩拨你心灵的同时,也把窗外的景物调弄得易感而动情。种种旋律和音响唤起了你丰富的内心情绪,景物也全部神会了,它还随着你的情绪奇妙地进行自我再造。你振作它雄浑,你宁静它温存,你伤感它忧患,也许同时还给你加上一点人生甜蜜的慰藉它使你一下子觉察到了久藏心底那些朦胧模糊或被时间湮没了的感受,于是你更深深坠入被感动的旋涡里,享受这画面、音乐和自己灵魂三者融为一体的特殊感受。(2)十月,我去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赶往火车站的路上,忽然发觉我把音乐磁带忘在家了,恰巧路过一个朋友的

8、住处,他是音乐迷,便跑进去向他借。他给我一盘说是新翻录的。我问他这是什么曲子,他看我一眼说:“秋天的音乐。”这曲名,也许是他看到我被秋风吹得松散飘扬的头发,灵机一动得来的。(3)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开头的旋律似乎熟悉,没等我怀疑它是不是真正描述秋天,整个身心就进入秋天才有的一种异样的感受里了。(4)我把脸颊贴在窗玻璃上,带着享受的渴望往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从麦茬里裸露出的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木都在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优美的枝条;

9、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大地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一只鸟儿随着小提琴的旋律腾空飞起,它把我引向无穷纯净的天空。任何情绪一入天空便化为一片博大的安寂。这愈看愈大的天空有如伟大哲人的头颅,此时,哲人也累了,沉浸在秋天的松弛里。它高远,平和,神秘无限。 (6)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的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伸出的最后一次招手

10、,跟着被轰隆隆前奔的列车甩到后边春的萌动、颤栗、骚乱,夏的喧闹、蓬勃、繁华,全都销匿而去,无可挽回。不管它曾经怎样光芒四射,怎样自豪地挥霍自己的精力与才华,毕竟过往不复。人生是一次性的,生命以时间为载体,这就决定人类以死亡为结局的必然悲剧。谁能把昨天和前天追回来,哪怕再经受一次痛苦的诀别也是幸福的。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7)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来不及分清这是音乐还是画面变换的缘故,心境陡然一变,刚才的忧

11、愁一扫而光。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8)它不过在寒飚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远远山坡上,坟茔,在夕照里像一堆火,神奇又神秘,它埋葬的哪里是一具尸体或一个孤魂?既然每个生命都在创造了另一个生命后离去,什么叫做死亡?死亡,不就是一种生命的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9)“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发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有删改)4“秋天的音乐”在文

12、中的含义是什么?“秋天”给了作者哪些生命的感悟?结合全文概括作答。含义:_感悟:_5结合文意,理解“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的含意。_6文中第(6)段开头写“一株垂死的老树”有什么作用?_7文中作者说:“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这句话给你什么启示?请结合你的生活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_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偷父刘心武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门厅里的灯,立刻感觉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电灯,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换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

13、鞋印。有贼!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声响,循声望去,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常。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的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咱们好商量。”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窗帘叉子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东西掏出来。”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伸着窗帘叉子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我来到门厅里,开始讯问。“你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14、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他叹了口气:“唉,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他今年14岁,家在离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流浪。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我望着灯光下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吧?”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我决心放他回去,对他说:“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我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我大吃一惊,问

15、他:“为什么?”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天哪,原来还有个大活人在我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子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那少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麻利地爬进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回到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那幅油画,是我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碴的,看上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我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他妈在他不记事的时候,嫌他爸穷,跟别人跑了。他记得他爸,那扎人的胡子碴儿,那熏鼻子的汗味加

16、烟味加酒味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去年的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在了井底下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一看就觉得是他爸。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今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的画像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溢出了眼角。我把画

17、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关上门以后,我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儿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并叮嘱他:“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有删改)1.小说结尾说,“我”“想追上他并叮嘱他: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这样写,有人认为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合实际。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答: 五、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骆驼刺

18、胡杨树红柳木王祖远汽车窗外那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难觅生命的迹象,只有偶尔出现的一蓬蓬骆驼刺、一株株胡杨树和一丛丛红柳木。我心血来潮,给它们封了个绰号,叫抗旱防沙的“戈壁三杰”。九月的南疆,天地间干焦欲灼,或许一根火柴足可以把大自然烧为灰烬。这里年降雨量不足三百毫米,但蒸发量却超过三千毫米。在这样一种人类难以想象的恶劣环境里,我所敬慕的“戈壁三杰”却依然顽强地生存着,是它们在我来回1200里的行程中,不时地在路边闪现,安慰和鼓励着我这位自南国入疆的远游人。“戈壁三杰”个个可称为大西北的英雄好汉,它们给了大西北一身豪气与阳刚,顽强地表现着高原上的力量和希望,世世代代向人类传递着大自然内心的激情与信

19、息。别看那些骆驼刺矮趴趴的,但每枝每叶都坚挺地刺向天空,在飞沙走石的狂风之夜也从不低头屈服。骆驼刺遍布大漠戈壁,若是没有这些小生命的存在,缺少了这一抹抹绿色的点缀,大西北会增加更多的一片片的和尚头和招来更多伤感的泪水。汽车在南疆一段死寂寂的沙地上行驶。车行的左方闪过了上千亩的胡杨林,但早已全部死亡而干枯。它们高矮错落,你几乎望不透哪里是林子的尽头。其中一株高挺伟岸,顶尖微微后仰,两根一样粗细的枝丫分别向左右伸出,形成了历史的定格。它在仰天长啸,倾吐悲愤与不平。显而易见,数千年以前,这里一定进行过一场惨烈而旷日持久的大搏斗,最终,在“适者生存”的历史进行曲中,这片胡杨悲壮地倒下了,给大自然留下了

20、一片珍贵的遗迹。站着的,仍然那么英武;即便倒下,依旧保留着自己的尊严。人类从这里看到的是“死亦为鬼雄”的豪迈。遥想若干年前,这片胡杨林曾给无边的沙漠戈壁带来多大一片绿荫!它们头上的枝叶呼唤着云雾,脚下的根系滋生出清泉,紧紧傍在古丝绸之路的一侧。西行的驼队在此歇脚,东进的商旅树下炊饮,凡是跋涉丝路在此受过荫护的人怎能忘记那大漠中的绿荫之梦!然而,我的这次西行考察,印象最深的还数红柳木。这些红柳,有的一丛只有巴掌那么大,零散地趴伏在平坦的沙地上,如镶嵌在黄褐色古老大漠身上的绿斑,为干焦焦的大地带来一丝生气。稍大一点的,细枝底下便有一堆沙。我远近细看了一下,发现哪里有沙堆,那上面必有一丛红柳,二者之

21、间有着这样一种不可分割的缘分。在有些区域,二者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凝聚与表现。沙向红柳聚拢,红柳又依沙堆成长增高。路经一片望不到边际的沙包,个个圆溜溜的,高一二十米,周长三四十米,上面均有一丛挺直腰杆儿、成了气候的红柳木,二者都是日积月累、点点滴滴长大成形的。它们这种自然而默契的配合,也正是人类在艰苦的生存条件下挣扎奋斗的写照。为了生存,地球上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感叹的奇妙现象。红柳能在沙漠里繁衍生存,当然也依靠自己的本能与特性。我特意留神了一下:若朝着西南方向望去,沙海里全是蓬蓬松松的绿堆;倘若再掉头向东北方向看,那些沙丘全是秃秃的半边光头。红柳避开了沙丘承受烈日的西南面,牢牢地占据着稍稍背阴的

22、东北侧。向下,拼命地把根扎向深处,这是存活的根本;向上,勇敢地与烈日进行抗争,这是与生俱来的品德。日日夜夜,岁岁年年,红柳就是这样生活着。即便是在那倒下的千亩胡杨林的身旁,也有一丛丛红柳木成长起来。红柳不是花,但每一丛的上半截,均呈紫红色,远望,如一顶顶漂亮的紫红花冠,点缀着这灼烤人肤的戈壁滩。辗转大漠一个多月,红柳作为生物界的奇迹,偶像般地把一种巨大的力量注入了我的生命中。人的生命不长,也就是那么一段外出的旅程。如果我们能像红柳那样,永不放弃,一定会给自己的人生增添无限风光与意义。(有改动)2.作者在文章最后一段说“辗转大漠一个多月,红柳作为生物界的奇迹,偶像般地把一种巨大的力量注入了我的生命中”,“一种巨大的力量”指什么?结合文本,谈谈你对人生的认识。答: .精品资料。欢迎使用。高考资源网w。w-w*k&s%5¥u高考资源网w。w-w*k&s%5¥u 版权所有高考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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