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一、古罗马的政制1.政制演变: - - - 2.共和制下罗马的主要机构: ( )、 ( )、 ( )l 协调贵族与平民的利益:设 (目的:维护平民的利益)3.走向帝国屋大维实行 (前27年)(实质: ) 公开的君主统治(284AD)(公开的君主制)二、 罗马法的内容1. 原因: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内容:十分庞杂,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实质: 评价: 是 2. 查士丁尼法典(1)内容: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敕(2)影响: 3. 罗马法的评价l 进步性: 1、对罗马:巩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1)为调解复杂的社会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 (2)规范了社会秩序,维系了帝国的统治。2、对后世:对近现代法律制度产生深远影响。 (1)为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立法依据,奠定了近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 (2)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制度都渊于罗马法;公认的法学理论、法制民主原则也发端于罗马法。l 局限性:主要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