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五框题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一、单项选择题:1、在2008年8月1日,三鹿集团已经查出问题奶粉污染真相:不法奶农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从而造成婴儿患肾结石。但是三鹿集团却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而是任其自由发展,欺骗广大消费者,三鹿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原则是( )A.公平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竞争原则 D.平等原则2、 民法通则之所以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是因为( )A.主要是为了保护私人利益B.重点是为了保护集体利益C.为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调节各方的利益关系。D.关键是为了协调公共利益 3、在“相邻关系”中,如果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益,给相邻方
2、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说明原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A. B.C.D. 4、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对有关人身权的保护作出限制。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权利的是( )A.消费者对销售者的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B.新闻单位对经营者的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C.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D.消费者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进行批评、评论。 5、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面选项中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A.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B.为实施
3、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C.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摄影作品。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二、非选择题: 6、最近,重庆的黄正玉状告三鹿公司的同时,还将代言三鹿产品的邓婕和倪萍两位名人告上法庭。每次代言明星被状告,总有律师发表“个人意见”,说什么代言明星承担责任于法无据云云。请结合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现有法律规定到底能否确定代言明星的法律责任?或者说没有法律规定,是不是代言明星就没有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A. 单项选择题: 1、B 2、C 3、D 4、C 5、D
4、B. 非选择题: 6、民事法律的适用过程事实上是一个法律解释的过程,任何规定都不应是保护恶行或逃避责任的护身符,而应该是公平的守护神。即便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也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对代言明星的权利义务进行平衡,确定其补偿义务。如果连民法面对明显的不公平都无能为力,那就不止是法治的悲哀,更是对民法理念的误读。代言明星享受巨额收入,与其在广告中履行的寥寥数语或简单的表情动作之义务显然不对等,况且这种广告中的露脸从一定程度上也可看作是明星自己的“广告”,明星不对分摊其收入的消费者承担责任,显然权利和义务存在巨大的失衡,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而且还会助长虚假广告行为,销蚀市场经济的诚信基础。广大消费者是奶粉事件的受害者,而代言明星却是经济上的受益者,完全有理由让他们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