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成果孙福庆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 月 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立法,它的制定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民法是关于人身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财产的归属和流转的法律规范,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是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的基础性法律。作为世界经济总量第二大国,我国颁布民法典,不仅对经济社会生活有着长久而深远的意义,也将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
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回顾人类文明发展历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我国自古就有制定成文法典的传统,编纂过唐六典大清会典等法典。编纂法典也是大陆法系国家法治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1804 年的法国民法典、1900 年的德国民法典分别成为十九和二十世纪法治文明的典范并一直适用至今。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中,已经探索出了适合国情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在系统整合新中国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二十一世纪编纂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将有力地促
3、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作出巨大贡献。编纂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从建立到完善,始终以维护每个人的民事权益、增进每个人的幸福为宗旨。民法典在编纂中创制性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落实了宪法关于“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要求。人格权编对器官、细胞、血液捐献,人体临床试验,人体基因、胚胎研究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均作出了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是人格权保护的重要方面,民法典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规定违约行为侵害人格权的,有人身纪念意义的物品受到侵害的,也可要求精神損
4、害赔偿。民法典从衣食住行多个角度回应了民生问题。比如,专门增加一章对居住权作规定,以推进住有所居取得新进展。又比如,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明确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召回费用由召回义务人承担;若未及时召回,适用惩罚性赔偿。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民法典的编纂充分彰显、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一方面,民法典是中国民事法律理论多年成果的重要体现。此次编纂将侵权责任作为最后一编,发展了民事法律理论。传统民法学理论将侵权与合同并列,作为债的一种类型来认识,将侵权责任作为最后一编,是充分
5、认识到侵权责任的救济属性,将其作为兜底保护的规定。另一方面,民法典是中国民事法律理论回应新时代要求的重要探索。民法典首次确立了绿色原则,明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并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中都作了具体规定。同时,民法典还积极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引领信息文明时代的民法发展。合同编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合同以及这些合同的履行设置了专门的规则。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侵权作了更为周全的规定。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包含着民族的精神密码,是国家软实力的核心标志。民法典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者,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