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建议用时:40分钟)知识点一处处留心皆证据1随着证据是诉讼灵魂的认识的提高,一部证据法的制定已是众望所归。诉讼证据实例研究一书,精心挑选了近年来发生的具有一定典型性、新颖性和疑难性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司法实践,运用最新的法律规定和权威的法学理论对案例进行分析和思考。不失为证据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较好的参考材料。关于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证据是胜诉的砝码在诉讼中,我们强调“以事实为根据”,而证据是确认事实的支柱证据只有物证和人证两种打官司时,证据是我们最有力的武器ABCDB说法不正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笔录和电子数据2关于法律意义上的证据,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唯一手段随着国家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证据真正成为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A B C DD均是对法律意义上证据的理解,故选D。3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A结合案件情况,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B由原告承担责任C应当不予采信双方的证据D由被告承担责任A依据法律规定,应对双方证据进行对比,取信于较大证据,以维护公正。故选A。知识点二主张权利靠举证4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
3、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A张某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B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选B,排除A;在诉讼案件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原告或者被告,C、D与题意无关。5徐某为甲公司高级电脑技术员,在一次技术性业务活动中出现失误,甲公司决定解除徐某在本公司的职位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此争议依法进入诉讼程序。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这部分内容,下列
4、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和徐某均有举证责任B由徐某负举证责任C甲公司负举证责任D法院可以自行收集证据C根据证据规则,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故本题应选C。6金某驾驶汽车经过渡海新村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金某驾驶的车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金某即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叙述正确的是()A本案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C金某应当证明赵某对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
5、观过错D赵某应当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原告提出侵权事实后被告予以否认的,由被告对其侵权行为无过错负举证责任。故本题选B。7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家的狗咬伤,住院治疗花去1 200元。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乙赔偿。乙说:“我家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断了绳子,狗才咬人的,所以你是自作自受,责任在你自己。”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B甲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系乙的狗咬伤所致C 甲应证明乙主观上有过错D乙可以通过证明损害是甲自身的过错所致而
6、免责C本题为逆向选择题。在动物致人损害的诉讼中,受害人应证明自己所受的损害系动物的独立行为所致,无须证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但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通过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错所致而免责,故本题选C。8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
7、服判决,可以上诉A B C DA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这一原则,入选。本案中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入选。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错误,排除。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申请再审而不能提起上诉,错误,排除。9小刘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婚房装修协议,由装修公司按小刘的标准包工包料,但在装修过程中小刘发现装修工人用了低质的材料。小刘与装修工人发生了纠纷,与公司协商未果,
8、起诉到法院。在这场官司中,举证责任要坚持的原则是()A谁主张,谁举证B举证责任倒置C共同举证 D鉴定机构举证A小刘与装修公司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小刘负举证责任,A正确;尽管民事诉讼中实际上都要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共同举证”不是原则,C错误;B适用于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诉讼。鉴定机构在此没有举证责任,D错误。10家住南京的老林与郑某再婚,遭到同住一起的女儿林某的再三阻挠,但他们最终成婚并生活在了一起。后来老林生病住院,其女儿林某对他不闻不问,老林很生气,一怒之下将林某赶走。不久老林去世,因为老林房子的问题,林某与郑某闹到了法庭上。在庭审中,二人都出示了一
9、份老林写给自己的遗嘱。郑某遗嘱上所署的时间比林某的晚且已公证,郑某还出示了老林把房子赠与自己的遗嘱录音带一盒。最终法院把房子的所有权判给了郑某。(1)法院为什么要把房子的所有权判给郑某?(2)上述房产纠纷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答案(1)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本案中郑某与林某都提供了证据,但是郑某提供的遗嘱所署时间要比林某的晚且已公证,另外还有视听资料作为证明,证据更充分,所以法院把房子的所有权判给了郑某。(2)这一案例告诉我们,打官司要用证据说话。证据十分重要,要树立证据意识,重视证据的搜集、保存与保护。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