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检测(时间:45分钟满分:100分)1.2013年1月,吴某以98万元的价格向张某预购了一套二手房,并按书面购房合同约定支付了32万元后入住,但因故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13年11月,张某又将该房以10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并将产权过户到李某的名下。李某遂要求吴某搬离该房,遭到其拒绝,并依据购房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吴某能依据购房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吗?说明理由。(4分)(2)结合材料,说明购房合同在吴某维护合法权益中的作用。(6分)答案:(1)吴某不能拥有房屋所有权。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所以房屋所有权应归李某所有。(4分)(2)书面合同权
2、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有助于当事人履行义务,还可以作为仲裁机关、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材料中吴某可依据书面购房合同依法维权,并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6分)2.“喜悦家庭”是经过工商登记成立的经营娱乐服务的一家商户。客户只需提供一男一女两张照片或一张合影照片,输入“高科技速配优生自动成像系统”,即可生成两人“结婚生子”后孩子的彩色图像。“喜悦家庭”开业后,不少热恋中的青年男女频频光顾,在付出较高费用后高兴离去。一些追星族也拿着明星照片来到“喜悦家庭”,与自己的倩影一道输入“系统”,看到与大明星“结合”所育“后代”的照片,追星族们也甚是满意。更有媒体将此事
3、连同多幅某人与明星“结合”的“后代”照片作为新闻报道刊登,引发民众纷纷议论。(1)热恋青年用自己的照片合成“未来孩子”的图像、“喜悦家庭”以及刊登追星族与明星合成“后代”照片的媒体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6分)(2)如果明星知道被侵权,可以向法院提起哪些诉讼请求?(4分)解析: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权益。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案例中“喜悦家庭”的做法,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可根据民法通则中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说明诉讼请求。答案:(1)热恋青年用自己的照片合成“未来孩子”的图像是使用自己的肖像,是行使肖像权的表现。“喜悦家庭”侵害了明星的
4、肖像权,通过合成照片牟利的行为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刊登追星族与明星合成“后代”照片的媒体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6分)(2)被侵权明星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4分)3.某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2013年3月,他在县城一电动摩托车店购买某品牌电动摩托车一辆,商家赠送给他价值600元的电磁炉一台。该网友回家使用电磁炉时发生爆炸,即向销售商提出更换、赔偿的要求,销售商却以赠品是无偿赠送的、商家不承担责任为由进行推辞。该网友在后续帖子上语重心长地写道:以后购买商品时,对附送赠品要多留一个心眼啊!(1)本案中的销售商是否要对赠品的质量负责?并说明原
5、因。(6分)(2)从维权角度看,该网友说“多留一个心眼”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4分)解析:第(1)问,通过材料中消费者和销售商发生的经济关系,可判断出销售商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条文,依据合同法和订立合同的相关知识阐明理由。第(2)问,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说明消费者应如何维权。答案:(1)销售商要负责。因为:本案中商家购物赠物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要约行为。只要消费者按照要求购物,即宣告该合同成立,商家赠送的物品成为该合同约定的销售商品,因此商家有义务按照合同给付所赠的商品,并保证质量。本案中的赠品作为商品,只要进入市场,就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家必须保证所赠商品的质量,维护消
6、费者享有安全消费的权利。(6分)(2)消费者获得赠品时应索取赠品的购物发票或相应的凭证,查看赠品的产品合格证、注明的保修期限、使用方法等,为可能的消费维权留下证据。(4分)4.公司员工李某因甲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发生争吵并被张某打了耳光。为报复张某,李某唆使老王的儿子小王(17岁)将张某办公室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事后,甲公司对张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处理本案。律师找到小王了解案情,小王承认受李某指使。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李某向张某赔礼道歉。同时,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张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
7、摄的照片以及律师调查小王的录音资料。(1)一审法院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当如何依法处理?为什么?(6分)(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4分)解析:侵权要承担责任,针对李某和小王的行为,要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说明如何处理。证据是在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凭证,损坏设备登记表不是法律规定的证据,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笔录。本案例中的录音资料和照片可作为证据。答案:(1)法院应该支持甲公司起诉要求李某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因为法律保护公司的财产权(物权),李某唆使小王实施了侵害行为,应与小
8、王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甲公司要求李某向张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合格,张某本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向其赔礼道歉。(6分)(2)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4分)5.张小薇是某中学高三学生,18周岁。虽然她有一个好朋友韦小宝快要过生日了,但是因为家庭条件清贫,所以不打算送他生日礼物。不过,有一次韦小宝当众对她说:“我生日了,你应该送我一部手机,否则我们就不做朋友!”在这种情况下,她与韦小宝签订了一份赠送协议,答应在韦小宝生日那天送他一部价值2 000元左右的手机。事后,这份协议被张小薇的父
9、亲知道了,认为她是一个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要求废除这份协议。而张小薇也觉得对不起父亲,要求韦小宝返还她送给他的手机,但韦小宝没有答应,理由是她已经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了。结合材料,运用相关法律常识回答以下问题:(1)张小薇父亲要求废除赠送协议的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6分)(2)如果双方不能自行和解,张小薇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纠纷?如何举证?(4分)解析:本题考查对无效合同的理解。解答第(1)问要调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的有关知识,对张小薇的行为进行分析,还要利用无效合同的特点分析韦小宝的行为。解答第(2)问要根据非诉讼或诉讼的程序,列举出解决方式。答案:(1)张小薇父亲要求废除赠送协议的要求
10、的确成立,但他的理由不成立。因为年满18周岁或者以上的公民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张小薇可以独自签订赠送协议进行赠送行为。然而,韦小宝以不做朋友的胁迫方式要求张小薇签订了赠送协议的行为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该为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6分)(2)张小薇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必须让当众听到韦小宝胁迫她送手机的同学当中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同学去法庭作证,来证明韦小宝胁迫她签订赠送协议的行为,因为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4分)6.(20
11、14浙江高考自选模块)马腾飞(15岁)所在学校内有一台自动售货机,里面摆放着多款饮料,每款饮料下方都有相应的价格标签和按钮。一天课间休息时,马腾飞感觉口渴,来到该自动售货机旁边,投入对应价格的硬币,并在自己想买的饮料下方按下按钮。马腾飞看到饮料出现在出口处,却因出口处故障未能取出该瓶饮料。针对本案例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分析本案中合同订立过程的两个阶段。(4分)(2)本案中马腾飞是否取得饮料的所有权?说明理由。(6分)解析:本题考查对信守合同和财产权的理解能力。材料中“标明价格、设定按钮与投入硬币、按下按钮”的行为,分别说明了要约和承诺。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
12、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马腾飞没有获得饮料,不能占用,故不能享有所有权。解答时,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案例阐释即可。答案:(1)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本案中自动售货机摆放饮料、标明价格、设定按钮的行为是要约;马腾飞投入硬币、按下按钮的行为是承诺。(4分)(2)否。理由: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交付;本案中饮料属于动产,饮料并没有交付给马腾飞占有。因此,马腾飞并没有取得该瓶饮料的所有权。(6分)7.(2014浙江湖州二模)作为独子的李某由于对邮票不感兴趣,将父亲遗留给他的几本集邮册,以5 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懂行的集邮爱好者刘某。事过不久,李某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
13、,每张都价值5 000元以上,于是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取消交易,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交易行为,返还邮票。(1)李某是否有权处理这几本集邮册?为什么?(4分)(2)法院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结合案例说明理由。(6分)答案:(1)有权处理。因为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独子李某继承父亲遗留的财物,拥有该邮票的所有权。(4分)(2)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李某要求撤销交易行为,返还邮票。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这一交易过程中,因为李某缺乏对邮票相关知识以及市场行情的了解,使交易行为不公平、不等价,而刘某应该知道此
14、邮票的价值仍以较低价格换取,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6分)8.(2014浙江温州二模)销售商张某向养殖户王某支付定金1万元,双方约定王某为张某提供500千克螃蟹,并在三日内送达。次日,某物流公司接受了王某的委托,承诺如期把螃蟹运给张某。但因道路崎岖、车况不佳,导致货车发生车祸,螃蟹无法按期送达。于是,张某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王某则认为应当由物流公司承担,而物流公司却认为这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属于法定免责情形。三方争执不下,于是张某把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1)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张某的诉讼主张是否合理?请简要说明理由。(6分)(2)谈谈你对本案中物流公司说法的认识。(4分)答案:(1)理
15、由:张某与王某作为买卖合同的当事方,通过平等协商已经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达的一致。王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运输问题未能按约如期把螃蟹送达张某,属于违约,故张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6分)(2)物流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法定免责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因道路崎岖、车况不佳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4分)9.(2014浙江东阳模拟)A红木家具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将本地传统木雕工艺和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其生产的经国家有关方面注册的“大清翰林”牌产品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成为家具行业的标杆。后来,A公司了解到B公司生产同质的红木家具,并发现其在宣传册上以“大青翰林
16、”牌进行宣传销售。A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权利。(1)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什么权利?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4分)(2)在该案中,A公司能在诉讼中取胜的关键是什么?(6分)答案:(1)侵犯了A公司的商标权。B公司应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原告A公司享有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4分)(2)A公司及时申请注册了商标,受到我国商标法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证据是胜诉的砝码,A公司对B公司的生产销售进行调查,掌握了其宣传册上冒用该商标的物证。(6分)10.王某将自己创作的画作荷花赠给好友李某,李某将该作品挂在家中,
17、李某的同学编辑陈某来李某家做客,看见该画作,觉得该画作和自己要编辑的小学教材中的一篇文章的意境非常相近,于是将该画用相机拍下来,并在不久后把该画作编入到小学教材中出版。李某无意中发现荷花编入小学教材,而其毫不知情,于是以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告上法院。(1)该诉讼能否成立?为什么?(6分)(2)出版社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4分)答案:(1)不能成立。到法院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接到诉讼后,需要从四个方面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案件是不是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原告是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没有明确的被告;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所以荷花的著作权归王某,而不是李某,李某是所有权人,和该著作权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所以该诉讼不能成立。(6分)(2)出版社的做法有法律依据,是属于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等可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4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