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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山区 [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调研报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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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贫困山区 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调研报告)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调研报告)改革开放 30 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民营经济作为中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生产、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活跃市场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推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山区贫困县,目前仍存在着加速发展民营经济认识上有差距、环境欠佳、企业融资难、管理机制落后等一些问题和困难,亟需认真加以解决。在全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大背景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研究探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举措。一、

2、准确把握民营经济的实质、地位和作用(一)准确理解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含义“民营”和“官营”是相对而言的两个概念。“官营”是指由各级政府或政府所属的法人投资而形成的经济活动,如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一般指在一国家内的本国公民投资形成的经济活动,实质是指本国公民投资、公民受益、公民承担风险的经济活动,或说得通俗一点是指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经济活动。因此,民营经济包含港澳台商投资(大陆)的经济,但不包含外商投资经济和集体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差别在于:前者

3、指的是一种经济活动,后者指的是一种法人组织;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前者除了包括纯私有企业外,还包涵个体经济及混合经济实体中的私有经济份额,后者中的私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含有非私有成分。一个企业是不是民营企业,应该看其主成分或第一大股东是不是民间私人资本,若是就应归入民营企业。同时,由本国公民租赁的国有企业依然视为国有企业,因为企业资产为国家所有。(二)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应该清醒地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同市场经济具有天然内在联系的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和壮大,民营经济的经营范围也向各个领域扩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

4、经济新的增长点,成为我国城乡居民就业的重要渠道,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因此,牢固树立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牢固树立发展民营经济就是调整所有制结构,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的观念;牢固树立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观念;牢固树立发展民营经济就是解决就业,维护稳定的观念。现阶段,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二、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经济欠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达地区,究其原因,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认识不足,观念陈旧,发展力度不大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和人们观念的陈旧,贫困山区县部分领导干部的

5、思想仍然不够解放,在发展民营经济上患得患失,态度不坚决;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着疑虑,思想上固守“民营经济等同于私有化”的错误观念,担心民营经济的壮大会冲击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致使社会主义“变色”。因此不敢大胆地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地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意识形态影响下,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没有平等的社会地位,以致造成贫困山区县民营企业规模偏小、发展偏慢、效益偏低。(二)政策落实不力,市场竞争不公,人为因素过多长期以来,我国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在具体落实上,情况不尽人意。1、市场准入不平等,一些政策不能享受,一些垄断行业不能加入。在立项、信贷、工商、税收、落

6、户、用地、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民营企业难以享受;国家实行的“债转股”政策与民营企业无缘;在生产经营允许范围、政策传达、税负、入党条件、外汇管理、取得城市户口等方面,民营企业不能享受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同样公平的待遇。2、审批程序复杂,人为因素过多。如城市公用设施、信息咨询、文化娱乐、非义务教育、旅游等领域,列入审批的事项过多过滥,办事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操作上弹性太大。(三)违纪违规执法依然存在,社会治安环境不容乐观近几年来,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尽管下大力气,集中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地的法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贫困山区县则更甚。1、治理“

7、四乱”不彻底。受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驱动,少数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主要表现在:有些部门对中央、省、市、县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些部门违规收费现象仍然存在,收费多、服务少,搭车收费、变相收费、不服务也收费;有些部门重收轻管、以罚代管,有的甚至暗地下达罚款任务;有些部门巧立名目,向企业强行拉赞助,摊派报刊杂志;有些部门仍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交叉执法现象,有的甚至借执法检查为名索拿卡要。2、违纪违规执法依然存在。在司法、执法上,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现象。一是有的部门以经费不足为由,将司法、执法行为作为创

8、收手段,下达创收任务,导致乱封帐、乱罚款,甚至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二是有的部门受利益驱动,超出管辖范围,超越管理权限,多头、交叉、重复执法;三是有的执法犯法、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只要收了钱,就可以重罪轻判、轻罪不判;四是一些部门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或手中权力,搞强制服务、搞索、拿、卡、要;五是有的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时拖延、推诿,存在处理事不处理人的现象。3、社会治安环境不容乐观。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等部门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保驾护航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社会治安还

9、面临较严重的形势。主要体现在:各种重大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乡霸、市霸、路霸横行乡里,涉黑涉恶团伙时常做恶;民营企业周边环境欠佳,敲诈、勒索、偷盗事件时有发生;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比较严重等等。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上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基层防范控制能力薄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不力;三是有的治党、治政、治警不严,甚至成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四是少数地方的少数干部和群众认为民营企业都是靠偷税漏税,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空子发的财,因而任意欺凌。(四)投资融资渠道单一,贷款困难手续繁杂民营经济融资难,企业的发展得不到银信部门的大力支持。融资困难,资金短缺已成为民营

10、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由于财税政策不平等、民营企业国家鼓励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不配套,使民营企业无法享受三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和财政对国有企业提供的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据调查,贫困山区县大部分民营企业是通过自我积累进行再投资发展起来的。目前,山区县金融部门开展放贷项目比较局限,大部分民营企业只得从“地下钱庄”和私人手中用高利率借款以及相互担保等途径取得应急资金,大大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营运成本。调查中,许多民营企业认为难以获得政府专项财政资金,难以从银行中获得贷款。调查表明,造成融资困难,资金短缺的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民营企业自身规模小、实力弱、积累少,自

11、筹资金能力不强,融资渠道单一;二是民营企业不稳定性较大,银行“怕贷”、“慎贷”;三是银行贷款实行抵押和担保制度,但很少有单位或个人愿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四是融资成本太高、贷款审批手续繁杂、拖延时间长、办事效率低;五是信贷员怕追究责任,贷款积极性不高。国有企业在兼并破产中形成的呆、坏帐可以冲销,责任主要在国有企业;但如果把钱贷给民营企业则责任重大,一旦发生呆帐、坏帐,则会怀疑经办人是否受了贿,经办人还将面临连带经济赔偿责任,甚至下岗。(五)民营经济发展中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贫困山区县民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除了上述外部原因外,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调查表明,贫困山区县大部分民营企业

12、属于快速“爆发”式的,管理多属于家族式的,且部分民营企业家的自身素质不高、视野不开阔,一切围绕着“利益滚动”的短期化经营行为现象比较普遍,缺乏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动力。一是起点低、规模小、整体经济实力不强,骨干龙头民营企业屈指可数。二是档次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民营企业发展基本局限于本地资源型产业和传统产业,由于生产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导致民营企业产品普遍呈现出“四多四少”:即粗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一般性产品多,名优特产品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内销产品多,出口创汇产品少。三是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发展壮大意识不强。贫困山区县大部分民营企业仍沿袭传统的家长式、家族式和作坊式的管理

13、模式,经营管理上有很大的漏洞,缺乏竞争机制或者是经营管理战略,没有明确的目标,决策随意化,企业发展无长远规划,企业经营常常是“四面出击”或是“一哄而上”,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使山区民营企业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调查表明,多数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属丈夫当家,妻子管钱,兄弟姊妹,亲戚朋友干活的家族式企业。而且,即使是由原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造成的民营企业,虽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健全,更没有落实,管理水平比较落后。此外,“小进则满”、“小富即安”思想比较普遍,贫困山区县不少民营企业实现温饱以后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有的企业甚至故步自封,不愿合作,难以发展壮大。四是

14、人才奇缺,政策法律观念淡薄。贫困山区县民营企业职工队伍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缺技术骨干、缺管理人才、缺营销能人的现象。据调查,山区县域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占 0.95%,高中文化的占 31%,其余的均为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大部分民营企业不注重培养人才,在人才使用上短期行为严重,重使用,轻培养,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法制观念不强,一方面,少数经营者掺杂使假、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严重影响了自身信誉。另一方面,依法自我保护不够,出钱消灾、怨怨相报、以黑吃黑现象时有发生。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使员工存在后顾之忧

15、,对企业缺乏信赖和归宿感,企业对职工没有形成凝聚力,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加速发展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对策(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彻底打破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禁锢贫困山区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及“个体私营企业主也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等论述的深刻含义,真正从姓“社”姓“资”的误区中走出来,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从现实情况出发,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实行“不看成分,看发展”、“不看性质,看贡献”的政策,要象对待国有、外

16、资企业那样一视同仁、一律平等。要做到:工作上“放手”,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放开手脚发展,形成与其他经济成分竞相发展的局面;机制上“放活”,立足于创新,着力于搞活,以灵活的机制激发主体创业,以创新的手段增强其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发展上“放胆”,鼓励民营企业家敢试、敢冒、敢闯,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高低,从而促进私营经济加快发展,扩张规模,提高效益。(二)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机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民营企业的产权,个人的私有财产需要法律来保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需要法制来规范。因此,山区县要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强化执法刚性,加强民营企业的保护工作,使民营企业家吃上“

17、定心丸”,安心大胆创业。同时要坚决清理、废止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及规章、政策,抓紧时间制定保护民营企业的条例,尽快出台引导和约束民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文件。要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部门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的职责。对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乱收费、乱罚款、强买强卖及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人和事,必须坚决及时地追究处理,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三)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办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各种贷款业务金融部门应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借贷机制,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是建立专门以山区县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在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

18、上成立专门银行或赋予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新的职能,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二是金融部门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的抵押条件。可实行无形资产,动产资产抵押贷款,允许企业以信用、品牌贷款抵押等,降低申贷“门槛”。三是对山区县银行、信用社要适当放宽信贷政策,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以满足山区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需要。(四)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贫困山区县财税部门要从重国有轻民营的观念上转变过来,要按照“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域,不分隶属关系”的原则,在开放投资领域、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及提供各种服务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一是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上要不分国有还是民营,只

19、要投入的目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大力扶持其发展,使民营企业享受到国有企业的扶持待遇。二是建立财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山区县财政虽然是“保吃饭”的财政,但也要立足“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培植壮大财源。每年可从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县级预算外资金和回收的本级原发放生产周转金中按百分比提取部分资金,作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贷款贴息和担保贷款等。三是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调整现行的税制,合理确定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应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的原则

20、下,适当调整现行税收制度。对在山区贫困县投资办厂的民营企业,要同样享受三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四是投资开发建立民营经济科技园,为发展高科技的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五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民营企业的劳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财政要适当安排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六是培训好民营企业的会计人员,帮助企业建制、建帐,加强财务管理;帮助企业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努力降耗增效,增加企业收入。七是强化政府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利于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的负担。另外,由

21、于山区闭塞,还要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产品、市场及信息服务,不断帮助企业创新改革,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做强做大贫困山区县各级政府、部门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综合素质。一是政府要象关心国有企业一样关心民营企业,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培训,使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文化知识,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增强企业家求高、求强、求大的意识和魄力。二是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及现代化管理知识。使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提高其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用现代先进的管理手段取代家族式、经验型等

22、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民营企业管理跨越式发展。四是帮助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进行产业升级,调整和优化民营企业产业、产品结构。山区民营企业多以传统及资源型产业为主,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因此,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政策和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引导那些资金、技术较为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率先发展高科技产业,逐步提高民营企业的科技素质、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附加值。五是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开拓产品市场服务。山区县要积极协助民营企业做好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调查论证,引导好民营企业的项目投资,尽量减少民营企业投资决策的失误。使政府弱化了的“宏观调控”经济的管理职能转变为高效的服务职能。六是切实转变政府职

23、能,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要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护,放手发展”的总方针,以保护、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为已任,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政府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的关系,认真解决好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由“婆婆”型政府转为“保姆”型政府。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杜绝暗箱操作,从根本上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七是优化社会法治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立法治型政府,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去行政、去办事,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特别是要强化行政复议制度。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市场配制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设规范、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健全社会化的市场服务体系,提高经济运行的市场化水平,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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