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州市联谊五校2018学年第二学期高二期中考试政治试卷一、单选题(共25个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在每个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中国古代有所谓民贵君轻的重民思想,还有所谓体察民情、广开言路的明君作风;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往往有“民有“民治”民享的规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国家制度的民主,下列理解正确的是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剥削阶级国家实行专制政体,现代国家采用民主政体所有国家,既包括一-定阶级民主也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A. B. C. D. 【答案】A【解析
2、】【详解】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其实质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德意志,实现国家职能。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服务于统治阶级的,适合题意;古代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大都实行专制政体,而现代国家大都采用民主政体,错误;凡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必然包括一定阶级的民主,也包括对其他阶级的专政,错误;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2.某国政府在推行社保制度改革过程中,遭遇议会不信任案。为此,政府首脑提请总统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由新组成的议会来决定政府的去留。据此可知A. 该国政府首脑和总统是选民选举产生的B. 该国总统拥有实权,有权任命政府首脑C. 该
3、国一定不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D. 该国政府向议会负责,议会向总统负责【答案】C【解析】【详解】从材料可知,政府首脑提请总统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由新组成的议会来决定政府的去留。说明该国一定不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C说法正确;从材料可以看出,该国政府首脑由议会产生,A说法错误;从材料可以看出,该国总统不拥有实权,是虚位总统,政府首脑由议会产生,B说法错误;该国政府向议会负责,而议会无需向总统负责,D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C。【点睛】议会制和总统制: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看,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分为议会制国家、总统制国家、半总统制国家、委员会制国等几种形式。在议会制国家,政府总揽国家的
4、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在实行总统制国家,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总统不仅是国家的象征和代表,而且直接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依宪法规定,一般有任期限制。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德国,行政区划分为联邦、州、市镇三级,共有16个州,12229个市镇。下列关于联邦制说法正确的有其成员单位都具有外交权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的权限由联邦宪法规定联邦成员是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联邦是具有统一主权国家
5、,其成员加入联邦后不再享有完全的主权,但保留一些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利,说法错误;联邦制是以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为组成单位的国家结构形式,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不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是权限范围不同的中央与中央的关系。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它们各自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进行任何干涉,正确;单一制联邦制组成单位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而不是所有的联邦制,表述错误;故本题选B。【点睛】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各自在自己的
6、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各组成部分的权力并非由整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最主要的区别是:联邦制国家的权力是由它的成员单位让予的;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权力是中央授予的。4.糖尿病对人体的危害仅次于癌症。世界卫生组织为引导各国政府重视这一疾病,把每年的11月14日定为“世界防治糖尿病日”。材料表明了世界卫生组织作为国际组织的特征具有组织性自主性国际性目的性A. B. C. D. 【答案】D【解析】【详解】国际组织的主要特征有:国际性、目的性、组织性、自主性。介于糖尿病对人体的危害仅次于癌症,世界卫生组织为引导各国政府重视这一疾病
7、,把每年的11月14日定为“世界防治糖尿病日”,以引导人们重视和防止该病,这体现了国际组织的自主性和目的性,故符合题意;不符合材料主旨,排除;故本题答案为D。【点睛】国际组织的作用国际组织可以促进主权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开展交流与协调、合作,调停和解决国际政治冲突和经济纠纷,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国际组织参与国际事务也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有其局限性。5.经过长达数月的辩论,退出欧盟法案获得英国议会两院的通过。2018年6月26日,英国下议院宣布,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已经批准“脱欧”法案,赋予其法律地位。新的法律于2019年3月29日生效。这说明A. 英国女王对关涉英国前途的决议享有最终决
8、策权B. 英国女王只是“虚位元首”,形式上有权批准法律C. 英国下议院领导内阁,对重大问题做出最终决策D. 英国议会受到英国女王的制约,权力不断萎缩【答案】B【解析】【详解】英国的政体决定了英国女王是“虚位元首”,没有实权,形式上有权批准法律,退出欧盟法案获得英国议会两院的通过后才由女王批准说明了这一点,故B符合题意而A表述错误;英国内阁由首相领导,首相对重大问题做出最终决策,C说法错误;题意没有体现英国议会的权力不断萎缩,D与题意不符;正确选项为B。【点睛】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特点及实质(1)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机构有国王、议会和内阁。其中,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
9、的角色。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国王只是“虚位元首”。(2)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实质是一种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6.2019年1月17日,法国总理菲利普宣布启动应对英国无协议脱欧的预案并表示,法国政府将寻求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的授权,立法层面对英国可能出现的“硬脱欧”做好各项准备,以使得人员流通和日常生活受到尽可能小的冲击。这说明法国总理拥有外交权并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由总统任命并对议会负责领导政府具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在国家出现紧急状况时可行使非常权力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本题考查法国的政
10、治制度。符合题意,材料中所述的法国总理宣布启动应对英国无协议脱欧的预案及相关表示,说明法国总理拥有外交权并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领导政府具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不合题意,材料不说明法国总理由总统任命并对议会负责;错误,在国家遇到重大问题时,总统可以通过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控制国家局势,决定国家命运。故选B。【点睛】此类试题注重基础知识的理解,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并区分基本概念:法国总理的职权,本题难度适中,考查学生根据书本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的能力。法国的政治制度总理领导政府具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1)由于总统和总理都有行政权,人们把法国行政领导体制称为“行政双头制”。(2
11、)一般来说,总统和总理有基本分工:总统掌握大政方针,总理负责具体行政;总统占主导地位,总理听命于总统;总统的施政重点是国防外交,总理的施政重点在内政经济。7.2018年是美国的中期选举年。对于急于翻身的民主党人而言,如果能够通过这次中期选举获得参议院或众议院的多数席位,他们就有能力在国会扼杀共和党提出的法案,并推出本党的立法议案,甚至启动对特朗普总统的弹劾程序,从而对特朗普政府形成极大的牵制。由此可见,在美国赢得中期选举的政党成为执政党赢得中期选举的政党成为多数党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中渗透着竞争国会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令违宪A. B. C. D. 【答案】C【解析】【详解】对于急于翻身的民主党人而言
12、,如果能够通过这次中期选举获得参议院或众议院的多数席位,他们就有能力在国会扼杀共和党提出的法案、并推出本党的立法议案,甚至启动对特朗普总统的弹劾程序,从而对特朗普政府形成极大的牵制。这说明在美国赢得中期选举的政党成为多数党,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中渗透着党争,适合题意;影响总统选举的政党成为执政党,错误;材料没有体现,排除;故本题答案选C。8.美国枪击事件频发,遇难者众多。两党在控枪问题上的相互牵制限制了联邦政府在枪支 管制问题上的作为。而财力雄厚的全美步枪协会通过捐款等进行的攻关连不少本来支持控枪的议员都在最后一刻倒戈。这表明 三权分立原则在美国的政治实践中难以真正得到贯彻 美国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
13、团利用两党制协调利益分配 全美步枪协会依靠金钱控制政府决策为利益集团服务 美国的政治制度安排会加剧政治内耗,降低行政效率A. B. C. D. 【答案】B【解析】材料没有体现三权分立原则在美国政治实践中难以真正得到贯彻,错误;材料中两党在控枪问题上的相互牵制限制了联邦政府在枪支管制问题上的作为,而相关利益集团又控制了代表不同政党的议员们的表态,这表明美国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利用两党制协调利益分配,正确;材料没有体现全美步枪协会依靠金钱控制政府决策,不选;美国两党在控枪问题上相互牵制,这表明美国的政治制度安排会加剧政治内耗,降低行政效率,正确,故本题答案应为B。9.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纽约联合
14、国总部召开了进入2019年后首场新闻发布会。就叙利亚局势,古特雷斯重申,捍卫多边主义,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是唯一正确途径。这说明联合国秘书长A. 制定计划以处理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B. 负有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方面的主要责任C. 负责执行有关机构制定的相关方案和政策D. 由秘书处及办事人员组成,从事日常工作【答案】C【解析】【详解】联合国安理会制定计划以处理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负有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方面的主要责任,A、B错误;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了进入2019年后首场新闻发布会。就叙利亚局势,古特雷斯重申,捍卫多边主义,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是唯一正确途径。这说明联合国秘书长
15、负责执行有关机构制定的相关方案和政策,C符合题意;秘书处,由秘书长及办事人员组成,从事各种日常工作,为其他主要机构服务,并执行这些机构制定的方案与政策。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由大会根据安理会推荐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D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10.2018年12月15日,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参会的联合国卡托维兹气候变化大会顺利闭幕。会议如期完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全面落实了巴黎协定各项条款要求,取得了一揽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这表明A. 联合国能从战略高度协调各国行动B. 联合国是实践多边主义的最佳场所C. 联合国是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D. 国际组织的决议对成员国有强制力【答
16、案】A【解析】【详解】B、C选项表述与题意不符。D选项“有强制力”的表述错误。在200个国家和地区参会的联合国卡托维兹气候变化大会上,完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全面落实了巴黎协定各项条款要求,取得了一揽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这表明联合国能从战略高度协调各国行动,A选项入选。1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甲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关系乙因纳税与税务局之间形成的关系丙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丁因结婚而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A. B. C. D. 【答案】C【解析】【详解】甲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乙因纳税与税务局之间形成的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因为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平等
17、主体之间的关系,故AB错误;丙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故C正确;丁因结婚而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属于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D错误;正确选项为C。【点睛】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2.2017年韦先生买了一套住房准备2018年装修。半年后领到新房时,发现已有装修公司把自己家的墙面装修得花花绿绿,新房门口还
18、张贴着该装修公司的广告纸。联系之后得知,是装修师傅走错了门。对于这场乌龙家装事件装修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装修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韦先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韦先生可以请求排除妨碍A. B. C. D. 【答案】B【解析】装修公司误入他人住宅并对住宅进行损毁,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韦先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项符合题意;韦先生与装修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装修公司对韦先生不存在违约责任,项与题意不符;对于这场乌龙家装事例,装修公司没有产生妨碍行为,故项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B。13.李某和张某系同班同学,均为7岁。因张某长得矮胖,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字样,嘲笑张某。张某发怒,打破了李某的鼻子。本
19、案中A. 张某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他必须承担侵权责任B.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他无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C.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D.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责任【答案】D【解析】【详解】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嘲笑张某,其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但考虑到李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项可选;同理,7岁的张某打破了李某的鼻子,应由张某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A项错误;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
20、冒。材料中李某并未侵犯张某的姓名权,B项错误;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材料中李某也未侵犯张某的肖像权,C错误;正确选项为D。【点睛】名誉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14.加试题2018年8月,李某从黄某处借得“捷安特”自行车一辆,期间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李某以2000元的价格购得该车。8月20日,李某又以22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但约定仍由李某继续使用一个月。李某骑行不当,造成该车链条断裂,送至宋某的修车店进行修理,但未及时支付修理费用
21、。本案中A. 王某于9月20日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B. 宋某可行使留置权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C. 李某系无权处分,自行车仍归黄某所有D. 黄某不得向李某和王某主张返还自行车【答案】D【解析】【详解】8月20日,李某又以22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因此,王某于8月20日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A错误;宋某可行使留置权,但并未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B错误;材料中,李某与黄某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李某以2000元的价格购得黄某的自行车,可见,黄某已不再拥有该车的所有权,此时,该车所有权属于李某,李某有权处分该车,因此,黄某不得向李某和王某主张返还自行车,故D正确,C错误。故选D。15.2014年
22、5月28日,台湾作家陈喆(笔名:琼瑶)向法院起诉内地编剧余征(笔名:于正)称,未经她的许可,于正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又联合其他4方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并播出。2015年12月18日,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槌响起,琼瑶胜诉。在本案中A. 于正侵犯了琼瑶的修改权、摄制电影权B. 于正需要赔礼道歉,其他四方需赔偿损失C. 于正侵犯了琼瑶的改编权等著作人身权D. 于正和其他四方侵犯了琼瑶的摄制电影权【答案】D【解析】【详解】本案中于正未经琼瑶同意,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又联合其他4方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并播出,侵犯了琼瑶的
23、摄制电影权,D符合题意;本案不涉及修改权,A与题意不符;于正和其他四方被告都需要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B说法错误;于正侵犯了琼瑶的改编权等著作财产权而不是著作人身权,C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D。【点睛】著作权: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前者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后者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广播权、放映权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获得报酬。著作权人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16.2018年6月15日,村民甲与村民乙签订了农村宅基地私有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
24、,甲将其名下的1间房屋出售给乙,乙一次性付清购房款10万元人民币。后甲与乙履行了该协议。最近,由于房价上涨,甲要求乙退还房屋。对此,你认为A. 甲有权要求乙归还原宅基地所有权B. 乙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村民甲的宅基地C. 甲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并会获得许可D. 甲可要回宅基地的使用权【答案】B【解析】【详解】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甲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A说法错误;甲将其名下的1间房屋出售给乙,乙一次性付清购房款10万元人民币,后甲与乙履行了该协议,说明乙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村民甲的宅基地,B说法正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居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C说法错误;我国法律规定
25、,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D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B。17.李某到古玩市场看中了A公司收藏的幅名人画作。双方达成协议:该画作总价8万元,李某先付定金1万元,A公司保证三天内将该画作送到李某家,李某将尾款一次性付清。不料,当晚该画作被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李某已取得该画作的所有权B. A公司可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C. A公司已经构成了实际违约D. 李某可以要求A公司返还2万元【答案】D【解析】【详解】题中,该画作并没有移交到李某手中,李某并没有取得该画作的所有权,故A错误;材料中的画作被盗不是不可抗力因素,故B错误;实际违约是指在合同
26、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见,A公司的行为没有构成实际违约,故C错误;李某与A公司双方达成买卖协议,而且,李某先付定金1万元,A公司保证三天内将该画作送到李某家,但当晚该画作被盗,这造成A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为此,A公司要支付李某预交定金的双倍违约金,因此,李某可以要求A公司返还2万元,故D正确。故选D。18.2018年4月29日,甲向乙发短信表示愿以3000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乙于当日回短信称售价为3500元,4月30日甲回短信表示同意。但由于系统故障,乙于5月1日才收到甲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2日才阅读甲的短信。据此我们可以
27、得出4月29日甲的短信和乙的回复短信都是要约在该合同中甲有权利及时拿到该笔记本电脑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4月30日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5月2日A. B. C. D. 【答案】C【解析】【详解】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4月29日甲的短信愿意以自己认可的价格购买乙的电脑,而乙当日回短信称售价为3500元,可表明4月29日甲的短信和乙的回复短信都是要约,故符合题意;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是生效,而承诺生效合同即成立,4月30日甲回短信表示同意,5月1日乙收到甲的短信,因此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5月1日,并且在该合同中
28、甲有权利及时拿到该笔记本电脑,故正确,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19.甲水产养殖户与乙生鲜运输公司订立了一份龙虾运输合同,其中规定,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8万元。乙生鲜运输公司因汽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导致龙虾大量死亡,给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预期的可得利益损失4万元。乙应当赔偿甲:A. 8万元B. 10万元C. 12万元D. 14万元【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本案中,甲的损失为10万元,而双方约定违约金为8万元,根据上述规定,乙应赔偿甲10万元,故答案选B。20.2017年3月王某和李某登记结婚,李父
29、赠送了张红木书桌作为新婚礼物。结婚后,王某将其婚前继承的商铺用于经营早餐店,当年即获利7万元。同年,王某还收回了婚前借款10万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红木书桌经营早餐店所得商铺10万元借款A. B. C. D. 【答案】A【解析】【详解】材料中的商铺是王某婚前继承的,不是结婚后继承的,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不符合题意;材料中的10万元借款,是王某婚前所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不符合题意;红木餐桌是王某和李某结婚时李父赠送的结婚礼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正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经营早餐店所得属于王某和李某的共
30、同财产,故正确。故选A。21.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从法律救济上看,王女士可以A. 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强制要求司机承担责任B. 与对方达成仲裁协议,一次仲裁不成可以二次仲裁C. 委托诉讼代理人起诉公交公司要求承担侵权责任D. 利用上诉权利,逐级上诉直至讨回公道【答案】C【解析】【详解】王女士乘坐的公交车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从法律救济上看,王女士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起诉公交公司要求承担侵权责任,C符合题意;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强制要求司机承担责任,A
31、说法错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不可以二次仲裁,B说法错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如果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等主动启动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不可以逐级上诉,D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C。【点睛】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
32、权利)(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22.甲因火车票遗失而被要求补全票,她随后将S铁路局告上法庭,F铁路运输法院立案。下列对本案当事人的分析正确的是甲是原告,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甲是被告,依法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S铁路局是原告,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S铁路局是被告,依法享有上诉和申请回避的权利A. B. C. D. 【答案】C【解析】【详解】我国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公民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符合题意;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说法错误;材料中昆明铁路局是被告,说法错误,说法正确;正确选项为C。【点
33、睛】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23.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A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该液体即迅速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后经专家现场测查才认定空气中的A气体。则在本案中,A属于A. 物证B. 鉴定意见C. 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D. 既是物证又是鉴定结论【答案】A【解析】材料中提到的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A使被害人中毒,后经专家现场检测才认定空气中的A气体,所以A气体属于物证,故A项符合题意;BCD
34、项均与题意不符;正确选项为A。【点睛】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24.张某和李某,与子女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赡养张某,次子赡养李某,互不干涉。几年后张某得重病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长子以经济困难、次子以赡养协议为由都拒绝支付。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两儿子分担医疗费。法院最终判决及依据是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协议有效,次子承担医疗费用赡养协议无效,支持张某诉求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本案与继承遗产无关,不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说法正确;老人分包赡
35、养协议不符合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一规定,赡养协议无效,法院会支持张某诉求,说法错误,说法正确;正确选项为B。【点睛】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父母的权利)赡养和扶助的义务: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25.金东区王先生和义乌市张先生是同学。2012年4月,张先生向王先生借了25万元,约定3年内还清,但张先生一直没有归还欠款。2017年5月,王先生在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本案中,王先生是民事诉讼原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通常情况下应向金东区法院提起诉讼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该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不受法律保护A. B.
36、C. D. 【答案】B【解析】本案中,王先生是民事诉讼原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将张先生诉至法院,项符合题意;通常情况下应向张先生所在地义乌市法院提起诉讼,项说法错误;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只要不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都不过期,项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B。二、非选择题(5个大题,共50分)26.2017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授权英国首相特雷莎梅正式启动脱欧程序,英国与欧盟“相恋”了40多年后为何突然提“分手”?有分析指出,英国党派政治和英欧关系这二者相互影响,每当执政党在对欧问题上遇到困难,其内部分歧就会加剧,甚至有失掉政权的危险;反过来,党派分歧严重时,政
37、党也会借调整对欧政策来缓和内部矛盾。除国内经济外,欧洲问题已是最能影响英国国内党派政治的因素。结合材料,运用“君主立宪制的实质”知识,说明英国党派政治的实质。【答案】英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执政。从英国脱欧过程中两党的表现可以看出,英国两党的关系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竞争关系。英国两党尽管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层,但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方面,两党没有本质区别。【解析】【详解】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君主立宪制的实质”知识,说明英国党派政治的实质。从材料可以看出,英国党派政治和英欧关系这二者相互影响,每当执政党在对欧问题上遇到困难,其内部分歧就会加剧,甚至有失掉政权的危险;反过来,
38、党派分歧严重时,政党也会借调整对欧政策来缓和内部矛盾。除国内经济外,欧洲问题已是最能影响英国国内党派政治的因素。可运用“君主立宪制的实质”知识,从英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执政、英国两党的关系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竞争关系、英国两党尽管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层,但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方面,两党没有本质区别等方面,说明英国党派政治的实质。【点睛】两党制的实质两党制实质上是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政党制度,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一项政治制度。表现:首先,两党在意识形态和阶级基础方面,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维护资本主义民主制度,都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都赞同美国现行
39、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都推崇美国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其次,两党相互牵擎,在一些具体议题上的政策和主张有明显差别,但这些政策上的差别不过是充当着使两党制得以运行的基础。再次,两党相互牵擎,避免各自权力的滥用。两党制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相互监督和制衡的机制保障。27.2018年11月17日起,法国爆发多轮身着黄背心的示威抗议运动,这是巴黎50年来最大的骚乱。事件的表因是法国政府提高燃油税,导致油价暴涨,引发民众不满和抗议;深层原因则是社会的贫富分化和西式民主的体制弊端。运动已发酵为抗议马克龙总统多项改革措施的严重的社会及政治危机,凯旋门甚至被涂“推翻资产阶级”。运动重创了法国经济,马克龙的
40、民意支持率暴跌18%。各反对党不仅火上浇油,也正酝酿提交对政府的不信任案。为平息骚乱,马克龙暂时中止加税并提出涉款150亿欧元的让步措施,得到其领导的政党联盟掌控的国民议会通过。黄背心运动已波及欧盟多国,引起欧盟的严重关切。结合材料,运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欧盟的地位和作用的角度,说明为何“黄背心运动”引起欧盟的严重关切。(2)运用法国政体的相关知识,阐述马克龙总统做出让步的原因。【答案】(1)法国是欧盟的核心成员,黄背心运动重创法国经济并波及多国,影响欧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而影响其集团优势和国际影响力,以及在国际事务中作用的发挥和自身利益的实现。(2)法国
41、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要对选民负责。黄背心运动造成马克龙支持率暴跌,出于自身和所代表党派的政治利益的考量,马克龙需要作出暂时的让步,以平息民怨。法国政府要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政府的施政纲领、财政预算等都要经议会批准。马克龙领导的政党联盟掌控国民议会,使得其巨额让步措施能在议会获得通过。法国政体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政权的组织形式,马克龙的改革及暂时让步,反对党的施压,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资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矛盾不能真正得到解决。【解析】【分析】本题以法国因政府提高燃油税,导致油价暴涨,引发民众不满和抗议为背景材料,考查考生对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的相关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详解】(1
42、)本题第一问要求考生从欧盟的地位和作用的角度,说明为何“黄背心运动”引起欧盟的严重关切。根据材料中的表述,法国作为欧盟的核心成员国之一,其国内的“黄背心运动”运动重创了法国经济,然后再分析说明因法国经济的重创,影响欧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而影响其集团优势和国际影响力,以及在国际事务中作用的发挥和自身利益的实现,从这个角度分析说明欧盟关注“黄背心运动”的原因即可。(2)本题第二问要求考生运用法国政体的相关知识,阐述马克龙总统做出让步的原因。解答此类试题一般做到“两审读、一发散、一结合”。所谓两审读,第一是审读主干材料,依据主干材料抽取主体信息和主旨信息;第二是审读设问,通过设问明确指示的指向范
43、围或者主体指向。一发散就是依据设问或者主干信息,明确问题核心,以问题核心为中心,发散相关有效知识点。一结合,结合发散指向与设问核心,正确作答。故可以从法国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要对选民负责、法国政府要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以及法国政体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政权的组织形式等角度进行分析即可。【点睛】政治解答题的审题要求:(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
44、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28.修建美墨边境“隔离墙”是特朗普竞选总统时的承诺,但民主党掌控的众议院一直拒绝拨款,并一度导致政府关门。2019年2月1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个包括约14亿美元建墙费用在内的拨款法案,但由于建墙拨款远低于特朗普要求的57亿美元,2月15日,特朗普宣布实施“国家紧急状态”,绕过国会获得建墙资金。此举遭到了民主党人的坚决反
45、对。无独有偶,2月18日,美国加利福尼亚等16个州还把特朗普告上法庭,以“阻止他单方面掠夺国会为各州设立的合法资金”。结合材料,运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运用“美国的联邦制”的知识,分析美国加利福尼亚等16个州指控特朗普的依据。(2)从美国三权分立的角度,分析特朗普宣布实施“国家紧急状态”的原因及影响。【答案】(1)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与州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二者分享政治权力,联邦只享有宪法列举的权力,联邦与州在各自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特朗普通过实施“国家紧急状态”而获得原本为各州设立的合法资金,这侵犯了各州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权益,各州势必要提起
46、诉讼。(2)原因: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其核心是权力的分立、制约与平衡。美国行政机构经费须由国会批准,而民主党控制力众议院,只有通过实施“国家紧急状态”才能排除国会对美国联邦政府的制约,拿到建墙资金,影响:这必然导致美国两党斗争加剧,美国的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权力机关围绕实施“国家紧急状态”进一步相互扯皮,导致效率低下。【解析】【分析】本题以美国拟修美墨边境隔离墙为背景,考查美国政治体制的相关知识。考查考生对美国政治体制的认知水平,考查考生阅读材料和获取信息、分析和阐释事物、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1)问,运用“美国的联邦制”的知识,分析美国加利福尼亚等1
47、6个州指控特朗普的依据,知识限定为美国的联邦制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美国加利福尼亚等16个州指控特朗普的依据,能力要求是“分析”,需要考生运用美国的联邦制的相关知识分析美国加利福尼亚等16个州为什么能指控特朗普。第(2)问,从美国的三权分立的角度,分析特朗普宣布实施“国家紧急状态”的原因及影响,知识限定为美国的三权分立制,设问指向是特朗普宣布实施“国家紧急状态”的原因及影响,能力要求是“分析”考查考生紧紧围绕限定的知识范围结合材料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详解】第(1)问,考查美国的联邦制的相关知识,要求考生分析美国加利福尼亚等16个州指控特朗普的依据,考生可以从总体到具体分层阐释美国的联邦制的相
48、关知识,对应材料,从理论到材料作答。结合材料分析,涉及的理论知识主要有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联邦制,联邦与州分享政治权力,联邦只享有宪法列举的权力,联邦与州在各自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材料的主要信息是特朗普通过实施“国家紧急状态”而获得原本为各州设立的合法资金,各州起诉。起诉的直接原因是特朗普的做法侵犯了各州的合法权益,起诉的目的是为维护自身权益。考生把理论和材料进行整合。第(2)问,考查美国的三权分立制的相关知识,要求考生分析特朗普宣布实施“国家紧急状态”的原因及影响。实际上本小题分为两步,一步是“原因”,一步是“影响”。“原因”即回答美国的三权分立制的相关知识,主要是三权分立的核心,三权分
49、立制度下,三大机关的权力划分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影响”即特朗普宣布实施“国家紧急状态”给美国政党、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造成的危害。【点睛】第(1)问,属于依据类试题。依据类试题主要是回答理论依据,本题又提供试题情境,能力层级要求是“分析”,所以要结合材料,运用限定的知识范围写出美国加利福尼亚等16个州指控特朗普的依据。第(2)问,属于原因类试题,本小问可分两个层次,一个是“原因”,要结合材料,一个是“影响”,可直接作答。29.2018年3月,刘先生花210万元在H市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由于开发商的推托,不动产权证迟迟没有办下来。接下来的几个月,楼市回暖,涨声一片。
50、6月,刘先生发现开发商又将同一套房子以260万的价格卖给了王先生,并帮助王先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遂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刘先生购房款,刘先生考虑此时房价已大幅度上涨,坚持让开发商继续履行原购房合同。双方僵持不下,只好诉诸法律。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例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应当属于谁,请说明理由。(2)人民法院对本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答案】(1)应当属于王先生。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王先生在开发商的帮助下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2)法
51、院判决刘先生因未拥有不动产权证而无法取得该套房子的所有权;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恶意毁约,除退还购房款外,还应支付刘先生一笔赔偿金,用以弥补受害人刘先生因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解析】【分析】本题以房屋民事纠纷为背景材料,考查财产所有权问题。第(1)问可根据材料提供的信息,从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为准,说明财产所有权应当属于王先生。第(2)问可依据房屋所有权必须以拥有不动产权证为准,说明法院不会支持刘先生的产权请求。同时法院会判决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恶意毁约,除退还购房款外,还应支付刘先生一笔赔偿金,用以弥补受害人刘先生因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详解】(1)本题要求回答本案例涉及的
52、财产所有权应当属于谁并请说明理由。从本案可以看出,财产所有权应当属于王先生。理由可从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而王先生在开发商的帮助下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也就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2)本题要求回答人民法院对本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根据本案事实,刘先生因未拥有不动产权证,因而法院会判决刘先生对该套房子不拥有所有权;由于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恶意毁约,因此法院会判决开发商除退还购房款外,还应支付刘先生一笔赔偿金,用以弥补受害人刘先生因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点睛】财产权:(1)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
53、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属于动产,但由于其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生活中,可能由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形成财产共有。财产共有分为按分共有和共同共有两者形式。(2)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在
54、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详见p26(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财产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30.某著名风景区突发7级地震。地震发生时,正值该景区内某购物中心餐饮区用餐高峰,许多人因逃生,未付餐费。地震结束后,除了少部分顾客返回买单外,大部分食客出现了事实上的逃单行为,该购物中心损失高达6万余元。该购物中心随后通过媒体发布本公司公众号,希望逃单游客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还款,否则将不排除用法律手段挽回损失。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判断食客与购物中心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并指出理由。
55、(2)指出逃单食客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具体说明理由。【答案】(1)存在。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并就餐,接受了服务,完成要约与承诺,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2)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地震发生时的逃单行为属于法定免责情形,可以免责。地震结束后,不可抗力因素消失,逃单食客应在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即付款。若超出合理期限或规定期限的,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解析】本题以某著名风景区突发7级地震,该景区内某购物中心餐饮区许多人因逃生,未付就餐费为背景材料,考查考生对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本题第一问要求考生判断食客与该购物中心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并指出理由。本题难度相对较小,考查的是考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材料中,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并就餐,接受了服务,完成要约与承诺,己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故食客与该购物中心形成了合同关系。本题第二问要求考生分析逃单食客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具体说明理由。根据违约免责条款,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地震发生时的逃单行为属于法定免责情形,可以免责;但是,考生还需要明确,当地震结束后即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逃单食客应在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即付款。若超出合理期限或规定期限的,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