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课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教案第一框题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一、主要内容1.矛盾的含义2.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3.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4.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5.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6.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重点、难点(一)、如何理解矛盾概念。1、矛盾的含义。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的对立属性是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是同一性,它们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2、矛盾同一性的含义。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
2、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3、矛盾的斗争性的含义。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它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4、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矛盾双方同一性与斗争性,既是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矛盾是一种联系,而联系既存在于事物内部,也存在于
3、事物之间,因而,矛盾也就不仅存在于事物内部,也存在于事物之间。一句话,“一切事物”都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矛盾普遍性原理及其方法论 (1)矛盾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事事有矛盾)。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自然界的各种运动形式都包含着矛盾,社会运动中充满着复杂的矛盾,人的思维领域也充满了矛盾。 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时时有矛盾)。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时时刻刻都存在着矛盾。具体地说:矛盾贯穿于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在这一过程中只存在矛盾的差别问题,不存在矛盾的有无问题。新旧矛盾之间绝不存在哪怕是一刹那的无矛盾的
4、状态。(2)学习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正确对待矛盾。 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又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是客观的。所以,人们必须敢于实事求是地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而不能害怕矛盾、回避和掩盖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2矛盾特殊性原理。(1)矛盾特殊性的含义: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2)矛盾特殊性的具体表现。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
5、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抽象和具体、事物的共同性质和特殊性质的关系,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这类事物的一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由
6、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特殊性。反之在这个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到另一场合则变为普遍性。(2)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三、框架结构: 四、易混易错点1、逻辑矛盾与辨证矛盾 首先“自相矛盾”即逻辑矛盾,是指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对同一论断既给予肯定又给予否定,它是违反形式逻辑矛盾律的结果。矛盾律认为,任何思想不能既是真实的又是虚假的。它要求一个思想不能自相矛盾,也就是要求
7、思想有确定性。违背了矛盾律,就会出现逻辑矛盾即“自相矛盾”。辩证矛盾则是指客观现实中,事物自身所包含的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它是任何事物所普遍具有的(即“事事有”“时时有”),是现实的客观的矛盾,不是错误论断的矛盾。辩证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这种现实的辩证矛盾在思维中得到正确反映,就形成了思维中的辩证矛盾。 其次,在“逻辑矛盾”中,矛盾双方是绝对互相排斥、互不相干,无任何相互过渡的联系环节(中介),一方对另一方的否定并不是作为发展的、联系的、环节的否定,而是绝对的、单纯的否定。与此相反,“辩证矛盾”则是由两个对立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矛盾的任何一方都不能离开另一方单独存在
8、,它们互相联系、互相渗透,又相互排斥、相互斗争,从而推动矛盾的运动和变化。统一体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否定,不是绝对的、单纯的否定,而是辩证的否定,即否定中有肯定,肯定中有否定。 总之,“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前者是违反思维规则的非正常现象,后者是正常的思维所固有的;前者是思维发展的障碍,是可以也应该排除的,后者是思维发展的动力,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人们的思维要正确地反映辩证矛盾,就要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中矛盾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的对立统一关系。2、把矛盾的一方作为“对立”,把矛盾的另一方作为“统一”。关于矛盾双方的关系问题,事物包含两个方面,是指事物的两个因素,这两个因
9、素自身不应称之为矛盾,两因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才是矛盾,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不能把矛盾的一方叫“对立”,另一方叫“统一”。 3、人们能不能有意识地制造矛盾。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矛盾,不是人们制造出来的。人们在改造自然的斗争中,有意识地制造出自然界原来不存在的事物,而这一事物中也包含着矛盾,那是不是意味着人们可以有意识地“制造”矛盾呢?不是。例如,人们为了解决水旱灾害与农田水利灌溉需要水的矛盾而修筑拦河坝,旧的矛盾解决了,而新的矛盾又产生了,库水对河坝的压力同河坝对库水的支持力就是一对矛盾。压力同支持力之间的矛盾在自然界中本来就是客观存在的,人们修建水库只是改变了矛盾的具体形式,并没有制
10、造出客观世界中不存在的新矛盾。社会矛盾同样也不是由人们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如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既不是无产阶级也不是资产阶级制造出来的,而是社会自身运动的结果。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矛盾,也不是人们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这样的现象:本来“没有”矛盾,有人挖空心思“制造”出了矛盾。对此我们应当这样来分析:本来不是没有矛盾,而是矛盾处于非常缓和的状态;后来出现了某些条件,矛盾激化了,于是似乎制造出了矛盾,至于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生拉硬扯,为所欲为地“制造”出来的根本就不存在的“矛盾”,已经不是辩证法所讲的矛盾了。总之,矛盾的产生和消灭是客观事物自身运动的结果,不是人能够有意识
11、地制造出来的。因而,决定了我们只能承认矛盾,并敢于揭露矛盾。4、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容易出现的三个误区。误区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就是日常所说的普遍现象和特殊现象。评析:日常生活中,我们把同类事物中的大多数状况称为普遍现象;而把少数或个别例外状况称为特殊现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是事物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不是事物之间在数量上多与少的差别。误区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就是多数与少数、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评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不包含矛盾普遍性的特殊性是不存在的,多数与少数是事物数量上的差别,不能说多数存在于少数之中,少数包含多数;整体虽由部分
12、组成,但不是事物各部分的共同本质(普遍性是同类事物的共性),也不能说整体寓于部分之中。误区三:具体事物有的是普遍性,有的是特殊性。评析: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不但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具体事物也不例外。研究和分析任何具体事物,都应从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上去把握,将二者割裂开来是错误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四、典型例题(一)选择题1、下列包含矛盾观点的有( )失败是成功之母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刻舟求剑 居安思危固步自封,夜郎自大A B C D2“我们嘲笑别人的缺陷,却不知道这些缺陷也在我们内心嘲笑着我们自己”。这其中蕴涵的哲学道理是( )A矛盾双方是相互依赖
13、和相互影响的B矛盾双方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C矛盾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D矛盾双方各具有不同的特点3下列说法中,最能体现矛盾同一性的是( )A量体裁衣 B.因材施教 C积劳成疾 D.居安思危4、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其表现是( )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A B C D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这种联结表现在( ) ;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并通过普遍性表现出来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没有的二者在不同的场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A B C D (二)简答题大凡那些在事业上达到巅峰而后来跌入低谷的人,其失败之由往往并非短处所致,而恰恰是长处为他挖掘了人生的“陷阱”。请运用矛盾的观点简述这一观点的合理性。参考答案:(一)1、D2、B3、D4、A5、C (二)(1)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这就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即对自己要一分为二,不能因为有短处而自卑,也不能因为有长处而骄傲自满,固步自封。(2)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矛盾的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改变了,因为长处使自己获得过成功,若是骄傲起来,忘乎所以,不知不觉便使“长处”变为“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