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教版数学四年级上册乘法与除法教学反思首先,课前的复习环节,让学生齐读背诵加减法、乘除法的各部分关系式。一来活跃课堂气氛,二来为今天新知学习营造情境,也会给学生在概念理解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然后,出示已准备好的小黑板,其上是学生易错混淆题,是加减法关系的运用。其次,新课的教学探究。以书本的长方形格子数的计算来引入乘法。相同加数的累加,可以简便成乘法,借此理解乘法的概念意义。为加深理解,我设计了一些非相同加数相加,能否改成乘法意义上的简便算式?学生对此理解较容易。对于对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即乘法,成为单纯的算式后,就此探讨乘法各部分关系。基础的是:因数因数积。对照着3 X 4=12理解,依次
2、写出另外两个除法算式。这样,就可以反过理解一个因数等于积除以另一个因数。不过这个过程,从乘法的理解,到依据乘法列出除法算式,从而引出乘法的各部分关系,学生自主能言说,结合之前我们学生的旧知基础,更是理解上的顺畅。对于除法的概念学习,除法的概念由来,与减法类似,因它而生。除法的概念是基于乘法的算理,所以,这里完全可以从乘法算式引出的两个除法算式之中,得出已知两个因数的积和其中的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除法。至于为什么要求这个因数,这个因数到底怎样理解,书本课例已然依据方格子,已知总格数,行数,求每行格子数(或已知总格数,每行格子数,求共有几行),这样学生是依据鲜活的实例情境,对因数怎样求,
3、又有什么算理意义,有了直观的理解。可我这样认为,这应该是二三年级解决的问题,实在以此为理解过程中的过渡,倒也不至于着力突出。其实,任何一门学科都离不开死记硬背,关键是记忆有技巧,“死记”之后会“活用”。不记住那些基础知识,怎么会向高层次进军?尤其是语文学科涉猎的范围很广,要真正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单靠分析文章的写作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基础知识抓起,每天挤一点时间让学生“死记”名篇佳句、名言警句,以及丰富的词语、新颖的材料等。这样,就会在有限的时间、空间里给学生的脑海里注入无限的内容。日积月累,积少成多,从而收到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功效。在除法概念明晰之后,紧跟着被除数怎么求,除数怎么求,学
4、生自然能因之前的除法关系背诵而轻易回答。征之以当前的实例,学生更能明白除法与乘法之间的等式转换意义。这就很自然地加深了对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公式的理解。一般说来,“教师”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杨士勋(唐初学者,四门博士)春秋谷梁传疏曰:“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而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韩非子也有云:“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这儿的“师资”和“师长”可称为“教师”概念的雏形,但仍说不上是名副其实的“教师”,因为“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传授知识的对象和本身明确的职责。如上乘除法的相互转化,自然见得两者之间的关系密切。结合上
5、节课加减法之间的互逆关系,学生容易想到乘除法之间也存在互逆关系。当然,这里老师的引导切入要跟上。因为我们是由乘法引导出除法,除法的概念也是建立在乘法基础之上,所以只能说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实际上,在因乘法推导出相应两个除法算式时,我们也一一做了比对,积如何转变了,两因数如何转变了,被除数怎样而来,除数、商又是怎样来的,这种相反的意思,早在乘法口诀运用时,就已经学得很熟了。所以,这里我们没有必要花太多时间在互逆关系的理解上深度挖掘。而在于互逆关系的运用,所以乘除法的组题、套题很适合此用,也能让互逆关系规律明显呈现。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
6、安诗云:“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被称为“老师”有案可稽。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如今体会,“教师”的含义比之“老师”一说,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回过头看,这节课总觉效果还不错,但在细节方面处理还不够,尤其是对学生的习惯要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且,习惯的要求总是应该伴着相应的学习过程而产生。该方程格式时,该方程思维时,该计算过程时,都应该跟上相应的习惯要求。希望日后多关注到学生的弱点,提前规范要求,尽量避免因不良习惯而带来的学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