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类与动物互动的道德两难:为什么人一边说爱动物,却又每天吃它天底下再也没有比人更矛盾的物种!爱狗人士对于吃狗肉者深恶痛绝,然而,他自己可能天天都大鱼大肉,吃着同样名为“动物”的肉。大部分人认为斗牛、斗鸡是很残忍的竞赛,希望停办或立法禁止,然而,比起工业化畜养的牛鸡,竞赛用的牛鸡们在驯养的过程中活得比工业化畜牧场的牛鸡好,吃得好睡得好,寿命也更长。为什么我们能够忍受工业畜牧方式的残忍,却无法接受斗牛斗鸡?环保人士不能接受动物实验制作的化妆品与保养品,但如果动物实验是用于开发拯救人类生命的药物,似乎某种程度上又被许可?西雅图知名鱼铺,每天以抛接鱼的尸体引来全世界大批观光客的注目,其故事还被写成书,
2、大为畅销。然而,为什么狗是宠物?猪是食物?的作者哈尔贺扎格说,如果今天抛接的动物改为猫的尸体,你看看还会不会有人觉得振奋、欢欣?日常生活中的人类,对待动物的态度从来没有单一标准,总是根据自身的利益、偏好,社会文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如果人愿意虚心承认此一“事实”也就罢了,偏偏大多数人都自我感觉良好地认为自己是好人,是爱护动物的人,假装没看见人类对动物的双重标准。哈尔贺扎格说,人类动物互动关系学的崛起,就是想要了解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矛盾关系,透过各种实验与观察,解开人类其实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道德一贯性,绝大多数人的道德都是不连贯的,有位序的,充满逻辑矛盾的。如果有谁真的坚持以逻辑的方式来遵守道德,
3、特别是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那只会自曝其不足。自认爱动物的人,最常陷入自己和动物关系的道德迷惑中。例如,哈尔贺扎格发现因为爱动物而选择吃素的人,会因为上餐厅吃饭不小心吃下一块牛肉而痛苦懊悔难过,但却不认为吃鸡蛋或鱼有任何问题,只因为某些人不认为这些是“动物”。哈尔贺扎格在为什么狗是宠物?猪是食物?一书里,深入浅出地带出许许多多人与动物的互动关系的道德矛盾,人类如何自己建构一套道德位序来合理化自己的不合逻辑的爱护动物行为,说我们都是伪善者可能太沉重,但也许逻辑不一致的道德观就是人类一直以来能够好好地活在世界上的方法。在面对动物与自己的关系时,与其说是理性、逻辑、道德决定了我们的判断,不如说是感性
4、、个人偏好(像是人偏爱拥有幼儿人类特征的动物,视之为可爱,便不忍吃食或虐待)。更深层地来看哈尔贺扎格这本书,其实作者处理的是“我群”与“他群”的分类学问题。中国有句俗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抵上“我群”与“他群”并没有一个单一的分类方法,任何标准都可以成为区分“我群”与“他群”的做法,重点是被归类到“我群”之后,可以享受身为自己人的待遇,被归类到“他群”之后,则被非人对待。因此,被当作宠物的动物,是饲主的自己人了,就像家庭成员的一分子,说什么也不能被侵犯。相反地,就算是人,如果被归类到“他群”,将会受到非人性的对待。哈尔贺扎格在书中举了希特勒纳粹时期的德国为例,希特勒本人是素食主义者,且
5、爱护动物,还制订了动物保护法,但希特勒却仇恨犹太人,于是在纳粹时期的德国,犹太人的地位甚至不如动物。人类学家玛莉道格拉斯认为,人类用以“分类”神圣与肮脏的标准,是一件事物是否摆在正确的位置上。像食物摆在碗里,被认为是正确的分类方式(食物就是要放在碗里),因此并不觉得肮脏,但若被摆在地上,因为是不正确的分类方式,所以被视为肮脏(即便地板刚扫过拖过,还没人踩过,非常干净)。虽然哈尔贺扎格在书中没有谈到道格拉斯的秩序论,不过,我认为人类分类动物,决定其是宠物或食物的最终依据,其实就是人类脑中自成一套的分类学标准,而这套标准并不科学也不合逻辑,却对人类自己有好处。所以这套标准虽有某种程度的最大公约数,但实际执行起来却是人人有其巧妙不同。哈尔贺扎格毋宁说是想透过人类与动物互动关系的矛盾复杂性来提醒人类,人在面对世界与异己的态度并没有一套放诸四海皆准的客观(道德)标准,所有的标准都是人为且按己意/己需建构的,说穿了其实是武断而任性的。当我们越了解自己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高道德与神圣,也许能够更为谦卑地面对世界,与其他人或动物互动时,或许反而能对广大世界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