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课英国议会与王权矛盾的激化资本主义在封建社会母体中孕育1出租阿勃洛得庄园的契约(1516年)本契约成立于国王亨利八世7年10月5日。立契约人圣彼得修道院长威廉为一方,理查柯克斯和他的妻子凯瑟琳以及理查和凯瑟琳的儿子威廉和约翰为另一方。双方议定:上述男修道院与女修道院院长,以坐落于格罗塞斯特郡的阿勃洛德庄园出租给理查、凯瑟琳、威廉和约翰,归他们经营管理。随同庄园租佃的是:庄园的全部住宅、建筑物、耕地、草地、牧场、饲料、鸽房、水堰、水源、鱼池和养兔场以及庄园所属的一切什物、家畜及其他动产和不动产。此外,该修道院长还把庄园上的绵羊三百二十头出租给承租人,每头以十六个便士计价,总计二十一镑六先令十
2、五便士。连同出租的还有喂养绵羊所需的草地、牧场和一切附属的建筑物。此外,该男女修道院院长并租给承租人以庄园所属的大小块田地、领主自营地、草地。根据本契约背面的租折,上面明白地规定:上述庄园的田地和草地目前虽由长期占用的佃户使用但承租人理查、凯瑟琳、威廉和约翰,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可以根据自己心意在上述的、现在已经住有佃户的一切领地上迁入新的佃户,在上述的转让手续完成后即可实行。郭守田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分【解读】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的世界史学界以苏联学者为师,以苏联十卷本世界通史为参考,编写出自己的世界通史教材,同时还配套出版了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从而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世界史教学与研
3、究的发展。中世纪时期,欧洲的庄园原是封建贵族以及教会、修道院所占有的地产。16世纪初,英国农业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这条材料选自郭守田主编的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分,内容涉及16世纪初英国的庄园租赁契约,是我们理解英国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参考资料。根据这份租赁文书得知:出租对象是彼得修道院所属的一处庄园及其全部财产,出租方立约者(甲方)为该修道院院长威廉,承租方立约者(乙方)为理查科克斯和他的妻子凯瑟琳,以及他们的儿子威廉和约翰。甲乙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是,甲方以坐落于格罗塞斯特郡的阿勃洛德庄园出租给乙方,归乙方经营管理。要约标的是整个庄园的全部财产,要约的内容具体、清晰、可操作性强。从这份租
4、赁文书中,我们还可以得知:出租人属于封建教会的代表,承租人是租佃农场主,即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新兴农业资本家。16世纪初年英国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注释】中世纪欧洲的修道院,往往一个修道院有男、女两部,在一个院长的管理之下。英国币制单位,(旧制)1镑(Pound)等于20先令(Shilling),1先令等于12便士(Penny)。2对外贸易是增加财富的通常手段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刻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我们可以假定,这个王国获有布匹、铅、锡、铁、鱼类和其他国产品的充分供应,另外每年尚有
5、价值二百二十万镑的剩余货物输往外国;靠着这笔出口,我们能够从海外买到并输入价值约二百万镑的外国货物,以供我们使用和消费。我们在贸易上遵循着这种惯例去做,就稳稳地可以保证我们的王国每年一定会增多二十万镑的财富,并且一定是大部以现金的形态带回祖国;因为在我们所出口的货物里既然有一部分没有以货物的形态换回一些东西,它必然就会以现金的形态被带回本国。英国托马斯孟著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解读】英国是最早萌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国家之一,也是重商主义(mercantilism)实践和理论的策源地。重商主义本身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它代表着商业资本的根本利益,尤其代表着同海外贸易
6、和殖民扩张相联系的垄断性商业资本利益。早期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是司塔福德(WS.,15541612),他曾提出了关于贮藏货币的重商主义理论;晚期重商主义代表人物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托马斯孟(Thomas Mun,15711641),他在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贸易平衡论”。这条材料简要地概述了托马斯孟的重商主义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英国晚期重商主义重视对外贸易的原因。从这条材料中可以看出:托马斯孟认为,通过接受礼物和购买外国货物来增加本国的财富,这既无把握又无足轻重,而对外贸易,即通过贸易顺差的形式,才是增加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这是一个重要原则。他克服了早期重商主义者只注重
7、贮藏货币,而不主张发展贸易的做法,坚持在对外贸易中保持顺差,以达到增加本国财富的目的。从这条材料中还可以看出:在对财富的认识上,晚期重商主义与早期重商主义者之间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别,他们都是把货币和财富等同起来看待的。托马斯孟的晚期重商主义思想是直接为民族国家形成时期英国对外扩张和建立殖民地服务的。向君主呈递权利请愿书1议会中反对派重申权利的请愿要求(摘要)灵俗两界贵族与众议员集议于国会,谨奏于圣主国王陛下:昔国王爱德华一世临朝时,曾制订一项条例,通称为“Statutum de Tallagio non Concedendo” ,明定凡贡税或补助金,如未经本王国大主教、主教、伯爵、男爵、骑士、市
8、民及平民中其他自由人之惠然同意,则国王或其嗣君不得于本王国内征课之。又据名为“英格兰各项自由之大宪章”之条例明定,凡自由人除经其同侪之合法裁判,或依国法外,皆不得加以拘捕、监禁,或剥夺其管业权、各项自由及自由习惯,或置诸法外,或加以放逐,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毁伤。近来更有大批海陆军队,散驻全国各郡,并违反居民意志,强迫居民接纳住入其家宅,忍受其长期驻扎,既有背于本王国之法律与习惯,且使民不堪命。国王爱德华三世临朝之第二十五年,国会又制法明定,不得违反大宪章之精神与国法,对任何人臆断处死或残其肢体;更据该大宪章及本王国其他法律条例等,任何人除依本王国习惯或国会法案所确定之法律,不应判处死刑;又无
9、论何种罪犯,均不得免受通行程序之审讯,亦不得豁免本王国法律及条例所加之刑罚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解读】英国是个传统习惯深厚的国家,英国人在遇到不满和需要重申他们的权利时,往往以请愿的形式直接向国王提出。自1215年大宪章订立以来,他们为了表达不满、愿望,维护自身的利益,向国王呈递请愿书就逐渐形成为一种政治传统。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期,议会中的反对派屡次拒绝查理一世提出的拨款要求。这条材料涉及选自蒋相泽主编的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涉及议会向国王提出的权利请愿书(1628年)的部分内容,反映了17世纪英国革命年代议会与王权的斗争。从这条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爱德华一世时期,
10、英国曾制定“无同意课税法”,规定国王或国王的继任者如果要征收贡税或补助金,必须获得公意的同意。根据各项保障自由的大宪章,自由人除非按照法定程序,不得被随意拘捕、监禁,或剥夺管业权、自由习惯,加以放逐等。近来有大批散驻各郡的军队扰民现象的发生,既违背了法律与习惯,又违背了民意。爱德华三世时期,议会制定的法律规定,除非依照英国的习惯或法律,不得判处死刑;不论何种罪犯,都应依照法定程序审讯,不得出现任何超越法律及条例的现象。从这条材料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在法律与习惯许可的范围内,议会中的反对派进行了合理合法的抗争。遵循传统与习惯,这是英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特点。英国人具有自由和反暴政的政治传统,议会中的
11、反对派正是通过请愿的形式,走上了反抗斯图亚特王朝专制统治的道路。【注释】灵俗两界:指宗教界和世俗界。众议员:应为上院议员。国会:应为议会(下同)。英国议会分为上院和下院,或称贵族院和平民院。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Statutum de Tallagio non Concedendo”:即“无同意课税法”。侪:音chi,指同辈、同类的人。爱德华三世:13271377年在位。即1352年。2伦敦市民关于召开议会的请愿书(1640年9月)最仁慈的主上!您的请愿者激于依法应向我圣主陛下克尽臣职以表忠顺的赤诚,谨向贤明的陛下陈奏使臣民等遭受不幸的种种混乱现象,即:1异常繁重的商品税、出入
12、口税,以及强制性的借债和征收“船税”,尽管已经征收此税,但商人、船舶和商品仍然遭到土耳其人和其他海盗的抢劫和掠夺。2由于无数的专卖权、特许证和特权,伦敦和王国其他地区的商业日落千丈。6很少召开国会,召开后没有满足臣民的申诉,就突然解散国会。7许多市民因未缴纳“船税”和其他苛捐杂税而被剥夺了自由,另外一些人,因不听从专卖特许证事务委员会的命令,而受到“星室法院”追究责任的处分,从而使商业遭到束缚。8主上在目前进行的战争中所遭到的极大危险,和因此造成您的请愿者及其全家的恐惧,这些惊慌和恐惧引起商业长期停滞和萧条如此严重,以致您的请愿者不能和从前一样地进行买卖和出纳,使伦敦居民陷于全部破产,使英格兰
13、王国的航海业、呢绒业和工业日趋衰落。您恭顺的请愿者认为,上述各种混乱现象是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相抵触的,根据经验,这些混乱现象不可能以普通的程序扭转过来。现在只有恳求我主上速作出召开国会的指示,臣民等始有恢复一切权利的可能。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解读】英国革命爆发前后,尽管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专制王权的不满日益加深,但是,他们在议会中形成的反对派依然走温和路线,通过呈递请愿书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诉求。这是伦敦市民提交的一份关于召开议会的请愿书,对于我们理解17世纪英国革命及英国的政治传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这份内容详实、恳请之心迫切的请愿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在商品税、船税
14、、出入口税、强制性借债等的压迫下,以及在盗匪的威胁下,从业者不堪重负,处于不安全的状态。由于专卖权、特许证和特权的横行,伦敦和整个英国的商业均处于凋零状态。国王很少召开议会,或随意解散议会,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根本得不到满足。由于一系列乱象的存在,英格兰处于民不聊生、国力衰弱的危险状态。请愿者恳求国王迅速召开议会,以解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我们还可以从这份材料中得知:专制主义统治祸国殃民,不得人心。国王是一国的最高统治者,应当负有保护人民的生存权和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任。英国人循规蹈矩,他们在捍卫自己的自由权利时,往往采取传统的方式进行抗争。17世纪革命中所体现出来的妥协性,也可以从英国人对传
15、统习惯的尊重中得到部分答案。【注释】专卖权、特许证和特权:均是指由专制国王所特许的一种商业性垄断经营权。星室法院:即星室法庭(Court of the Star Chamber)。它是在普通法院之外依国王亨利七世特权所设立的、和政府密切联系的特别法院,由枢密院大臣和王座法庭、普通诉讼法庭的首席法官组成。它不用陪审制,而是采用纠问式审判法,并可以对被告或证人进行刑讯逼供。这是一种典型的封建专制机构,斯图亚特君主正是利用它来强化专制主义统治的,后在内战时期被议会撤销。指对苏格兰战争。提交大抗议书1下院抗辩书中涉及的下院的权利和自由最仁慈的主上:英格兰众议院的权利和自由主要在于下列三事:1)英格兰各
16、郡、城市和选邑,均有权根据代议制自由选择他们所信任的人作为代表;2)当选的人在该届国会期间,无论在开会和休会期间,均不受束缚、逮捕和监禁;3)在国会内他们可以不受妨碍和控制而自由发表意见,发言时对国会至上的法庭表示应有的尊敬,即对陛下和两院表示应有的尊敬,在此情况下,陛下和两院只组成一个政治实体,而陛下即为此实体之首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解读】英国议会对国王詹姆士一世推行专制统治的答复是申述议会固有的权利。这条材料选自1604年下院向国王提交的抗辩书,内容涉及下院的权利和自由,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理解英国的政治传统和正确地解读英国宪政史中的“革命”、“改良”、“激进”和“保守”
17、等概念。从这条材料中,我们可以得知:就权利和自由要求,英国议会下院提出了三点具体内容。英格兰各郡、城市和选邑均有权自由选举出他们代表参加下院。下院议员任职期间均不受束缚、逮捕和监禁。在对国王和议会两院表示应有尊敬的情况下,下院议员在议会中可以不受妨碍地自由发表意见。国王和上、下两院共同组成议会,国王应是这个政治实体的领袖。此外,我们还可以从这条材料中获知:英国议会下院的权利和自由是具体的、切实的,国王应当予以尊重。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是下院议员及他们所代表的人民的基本权利,国王必须予以尊重。国王和议会共同组织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国王对议会的权利与自由应当而且必须予以充分的尊重。【注释】众议院:即
18、上院或贵族院。2谴责斯图亚特王朝暴政11)现在这请愿书已经毫无用处,而只能说明:在法律和自己已经严肃而明确地宣示之后,那些大臣们依然飞扬跋扈,竟敢破坏王国的法律和压制王国的自由。18)毫无法律根据而征收吨税和磅税;许多其他沉重捐税仍继续违法征收,有些甚至不合理到这种程度,缴纳的总数竟超过货物的价值。20)纵使在防卫海洋的借口下已经征收了这一切税,但是又在同一借口下开征另一种新的前所未闻的“船税”27)肥皂、食盐、酒、皮革、煤以及类此的一切最通用和最必需的物品的专卖。28)限制臣民所享有的居住、贸易和其他利益的自由。31)以人口减少为名,把耕地变为牧场,继续扩大牧场,而从臣民的口袋中榨出无数的金
19、钱,对国王陛下又无任何可观的利益。41)无法律依据而设立许多新的法院。枢密院只是根据自己的命令,力图在自由管业、财产、诉讼和行动等方面对臣民加以拘束。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解读】17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在英国的统治地位确立后,不论是詹姆士一世还是查理一世,都违反英国人的传统和习惯,无视他们的自由与权利,从而遭到了他们的抵抗。1641年12月1日,他们向国王呈递大抗议书,这是引导英国革命的纲领性文件。这条材料就选自大抗议书,其主要内容义正词严地谴责了斯图亚特君主滥施暴政的行为。从这条材料中可以了解到:国王的大臣们飞扬跋扈,胆大妄为,破坏王国的法律,压制王国的自由。国王借口防卫海
20、洋而大肆征收各种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一切最通用和最必需的物品均实行国王特许专卖。限制人民所享有的居住、贸易和其他利益的自由。以人口减少为名,鼓励圈地和把耕地变为牧场。无视法律的严肃性,随意新的法院,加强对人民的控制。此外,从这条材料中还可以了解到,在专制主义政体下:专制君主独断专行,无视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大臣们被专制君主当作剥削、压迫人民的工具。人民的天赋权利被无情剥夺,他们没有任何的自由和幸福。【注释】指那些追求私人目的的枢密大臣和宫内宠臣。枢密院:Privy Council,起初为英王的私人顾问委员会,后一度权力很大,是辅助君主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最高政府机构。从17世纪中叶起,它逐渐丧失其司法、政治职能,乔治一世继位时,已演变为一个纯属礼仪性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