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与雅典民主政治机构相关的几个数字 众所周知,雅典是古代希腊民主制度最发达的国家,其民主制度的特征在于“政权不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是在大多数人手里。”雅典人也颇以此为自豪,但是大多数人是一个什么概念,政权如何掌握在大多数人手里,这就必须用数字来说话。然而用数字来说话恰恰是历史学者的短处,特别是中国的史书对数字很不敏感,做到精确那更是一种奢想,即使如西方,计量史学也是一种偏僻的学科。正是这样的缺陷,使我们对许多历史问题都停留在大约如此的地步,我们对雅典的民主政治了解也是如此,而要说清雅典的民主如何掌握在大多数人的手中,与雅典民主政治相关的数字也就成了问题的关键。实际上,单从字面上看,雅典
2、的民主政治的许多组织本身就与许多数字相关,如梭伦改革时期的四百人会议,克里斯提尼时代的五百人会议和十将军委员会等。这些组织本身的构成就体现了一种权力归众人享有的民主,单从字面意义不难看出。只是如果仅仅停留于字面意思,还是难以看出权力归大多数人所有,因为无论是作为最高权力执行者的十将军委员会还是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日常机构四百人会议或者五百人会议,与雅典的公民相比还都是少数,所以雅典的最高权力机构实际上不是这些组织而是公民大会,这个组织将雅典的所有成年男性公民都纳入其中。尽管在不同时期,雅典公民的人数会有变化,但是大体上能够参加公民大会的公民大约应该在3-4万人左右。从理论上讲,每一位成年公民(书
3、中的注释说雅典成年公民年龄要求为20岁,但是下一页中陪审法庭的陪审员公民年龄要求为30岁,为何如此教材没有解释,笔者也没有查到答案)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根据财产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力(梭伦改革时期的规定),也可以得到参政和担任公职的工资(伯利克里时代的做法)。但是实际上,笔者以为每次公民大会不可能将所有的公民都包括在内,雅典的公民自身的其他活动不可能使他们都参加次数频繁的公民大会,伯利克里时代对公民参政的鼓励措施也说明参政者不会是全体公民,但是在制度规定上,公民是可以参加公民大会的,是不是必须参加那倒不一定。尽管雅典的公民因故可以缺席公民大会,实际上也不可能全体公民都参加每一次大会,但是这样的规定
4、恰恰在制度上雅典保证了全体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力。那么究竟有多少人参加公民大会,教材没有明确说明,不过我们可以从另外一项制度中去推断,这项制度就是克里斯提尼时代的陶片放逐法。根据教材中介绍,在公民大会上,陶片放逐法中被放逐者的“得票数超过6000,就表示多数通过,便被逐出国门十年”的记载,那么,参加公民大会的人数当不少于一万二千人。这个数字与雅典成年公民相比虽不占居多数,但不少于万人以上的公民大会也说明那个时代,在雅典,民主制度是所言不虚了,只是数字的细节尚仍需继续探究。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公民大会,公民大会集中体现了雅典的民主制度。公民大会作为雅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闭会期间尚有常务机构存在,这就是
5、四百人会议和五百人会议。四百人会议是梭伦改革时期的机构,后来在克里斯提尼时代发展成为五百人会议,实际上从四百人会议到五百人会议决不仅仅是人数的增加,而是对贵族政治的铲除。因为在梭伦时代,按照财产将公民分成四个等级分享不同的公民大会的不同权力固然打击了贵族势力维护了工商业者奴隶主的利益,但是只有前三个等级的公民才能参加四百人会议的规定实际上是对贵族势力的某种妥协,而到克里斯提尼时代五百人会议的出现是在四个血缘部落被废黜的基础上,按照地域部落划分为十个地区,每一地区选举50人,这样才组成了五百人会议。显然血缘关系和贵族势力都受到了削弱,也正因为如此,教材才说,克氏的改革,意味着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
6、这里数字的变化不仅是人数的增减,更主要是结构的变化,这样的变化体现了民主制度的发展。只是在文字表述上,笔者不明白,为什么教材将十个地区的划分称之为部落而不是行政区,单从字面上看,部落很容易使人与原始的血缘组织相联,地域部落不知是编者的发明还是有什么微言大义,还希望专家学者见教,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笔者以为行政区可能更容易使学生理解。在雅典的民主制度中还有一个机构是梭伦改革之后出现的陪审法庭,教材中所言“法官从各部落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产生”实际上不是法官而是陪审员,雅典是没有后来意义上的法官,决定原告和被告是否有罪的是陪审员,而陪审员是在公民之中抽签产生,这样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被抽中成为陪
7、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雅典的民主制度得以维护,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司法审判中往往不能体现是非而只是一种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有时会沦为暴政,苏格拉底之死就是这样集体暴政的体现。每一个案件需要多少陪审员来审理案件,又如何作出判决等与数字有关的问题,又是一个十分模糊的问题。我们只能根据一些特殊的案例做一些推断,比如公元前399年的苏格拉底之死,审判员501人第一次通过有罪审判的票数为281票,第二次判处苏格拉底死刑的票数超过360票,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变化,其中与雅典的制度缺陷有关。至于每一个案件陪审员的人数,如何进行投票,如果没有这些具体的数字,很难将问题说清楚。而教材中这样的问题多了,就会影响我们对雅典的民主正确理解。有一本书叫细节决定成败,而我们的历史往往将细节无情地忽略掉,对于数字更是不敏感,于是教材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因为没有细节的历史也就没有了生命,没有了活力,只剩下干巴巴的骨架。这方面,我们真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以上对雅典民主制度的相关数字的分析,也十分简略。限于学识,可能有些地方还有错误,渴望专家学者批评。笔者不揣浅陋,做这样的努力,只是想将丰富、生动、真实有生命力的历史与学生分享,而具体到雅典的民主制度来说,其中的数字是十分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