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筑起惩戒和保护公职人员严密法网构筑起惩戒和保护公职人员的严密法网“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6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通过认真学习政务处分法,总的感觉有以下三个特点:政务处分的适用更加精准惩戒、预防职务违法,贵在精准。政务处分法不仅将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公职人员处分情
2、形进行了有机统一,解决了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行为“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现象,同时在精准度上下足了功夫。政务处分法将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发现的新问题纳入其中,对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分别规定了处分后果,让处分更加精准、更有针对性,有利于督促广大公职人员摒弃侥幸心理,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政务处分的主体更加明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不仅仅是各级监察机关的职责,也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的职责
3、。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这就在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的基础上,更加明确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更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更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利于发挥出法律的威慑力,推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政务处分的程序更加规范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就决定了法律不仅要有实体正义,也要有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政务处分法立足对人权的尊重,坚决维护法律公正性、权威性,专设一章对政务处分的程序进行明确,明确了调查处理的程序要求,明确了复审、复核的途径和期限等条款,同时也对不实检举、控告或者诬告陷害作出了处理要求,明确了对错误没收、追缴的财物要依法予以返还、赔偿,这既以“违法必究”体现了法律的权威,也以保障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政务处分法不仅是一种惩戒,也是一种保护。从更加精准的政务处分情形、更加明确的政务处分主体、更加规范的政务处分程序中,都能感受到惩戒和保护的双层含义。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深入学习政务处分法,加大宣传解读、认真履职尽责,督促广大公职人员坚持道德操守,自觉遵规守法,保护公职人员在本职岗位上行稳致远,使之当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值得人民群众信任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