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管理手册的撰写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管理手册的撰写要有系统性,避免面面俱到、冗长重复。管理手册不可能像具体工作标准或管理制度那样详尽,对各重要环节和控制要求只需概括地做出原则规定。在撰写时,要求文字准确、语言精练、结构严谨,还要通俗易懂,以便评价机构全体员工能理解和掌握。撰写手册时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1)指令性原则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管理手册应当由机构最高管理者批准签发。手册的各项规定是机构全体员工(包括最高管理者)都必须严格遵守的内部法规,它能够保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因此,手册各项规定具备指令性。2)目的性原则手册应围绕质量方针、目标,对为实现安全评价质量方针、
2、目标所要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出规定。3)符合性原则手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标准,同时还要与外部环境条件相适应。4)系统性原则手册所阐述的安全评价质量保障体系,应当具备整体性和层次性。手册应就安全评价全程中影响安全评价的技术、管理和人员的各环节进行控制。手册所阐述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应当结构合理、接口明确、层次清楚,各项活动有序而且连续,要从整体出发,对安全评价机构运转的重要环节进行阐述,做出明确规定。5)协调性原则手册中各项规定之间,手册与机构其他安全评价文件之间,必须协调一致。首先,手册中各项规定要协调;其次,手册与机构其他文件(管理程序、标准、制度)之间要协调。无论是在手册撰写阶段
3、,还是在体系运转阶段,都应该及时记录、处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与目前管理制度中不一致的部分。6)可行性原则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应从机构运转的实际情况出发,能够做到或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某些规定,尽管内容先进,如果组织不具备实施条件,可暂不列入手册中。7)先进性原则手册的各项规定,应当在总结机构安全评价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可能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标准、技术和方法,加以科学化、标准化。8)可检查性原则手册的各项规定不但要明确,而且要有定量的考核要求,便于实施监督和审核,使撰写出来的手册有可检查性。也只有具备可检查性与可考核的手册,方能真正被认真实施。手册内容要简练,重点要突出。手册应当按照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分析的结果,对体系的构成,涉及的内容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做出系统、明确和原则的有关规定。手册撰写程序如图9一3所示图93过程控制管理手册撰写流程图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管理手册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1)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方针目标;(2)组织结构及安全评价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3)描述安全评价机构运转中涉及的重要环节;(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管理手册的审批、管理和修改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