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安全目标:减少轻伤以上工伤事故,减少三违行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管理目标: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矿长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严格执行矿长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3、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4、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操作章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5、组织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措施。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培训计划工作。7、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事故调查与处理。8、具体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9、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矿井目前的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22年1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留底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矿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