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临时用电和电气检测、修理作业的安全要求及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检测、修理工作票的管理。2适用范围 本项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和电气检测、修理作业安全管理。3职责3.1生产部负责临时用电和电气检测、修理作业归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工作。3.2安质环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测、修理作业的现场安全监督。3.3电器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以内的内部临时用电和电气检测、修理的安装、停送电、拆除工作。3.4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确认和电气设备的现场运转、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4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要求4.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
2、检测、修理队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4.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4.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合理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当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当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的单相和动力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3、。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f.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h.临时供电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4.4 配送电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检,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
4、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4.5临时用电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随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5 电气检测、修理作业安全章程规定5.1 电气检测、修理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作业章程执行。5.2 凡电气检测、修理,应办理电气检测、修理工作票。5.2.1 公司区干线的电气设备检测、修理和跨部门停电检测、修理电气设备,应办理相应工作票,由生产技术处签发,经生产部处长或公司值班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5.2.2 分公司内部停电检测、修理,由检测、修理电工办理相应工作票,由分公司级领导签发。5.3 凡是在导电设备、
5、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处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5.4 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实无电压后方可装接。5.5 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停电线路的分支也要挂接地线。5.6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测、修理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否则不得进行作业。5.7 禁止带电检测、修理作业。必须带电检测、修理应经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当由取得进网电工作业证的、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5.8
6、外线、杆塔、电缆的检测、修理,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患后方可进行作业。5.8.1 变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测、修理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5.8.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进行检测、修理时,必须首先确认线路是否有人检测、修理或配合检测、修理,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5.8.3 对地下直埋电缆或隧道电缆进行检测、修理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5.8.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测、修理作业。5.8.5 在立、撤杆、修正杆坑及杆塔上作业,必须仔细检查并防
7、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若认为线路带电,则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5.8.6 在检测、修理中涉及到相序问题时,检测、修理后应该先调试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测、修理作业工作票管理6.1施工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书、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测、修理作业工作票” 。6.2生产技术处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和“电气检测、修理作业工作票” 。6.3施工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6.4作业完工后,施工人员应当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部门停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6.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测、修理作业工作票”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6.6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电气检测、修理结束后,“电气检测、修理作业工作票”交作业单位安全员保存。6.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和“电气检测、修理作业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