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矿产品的加工合同-加工合同甲方:乙方:一 加工产品概述 1.乙方送加工产品原料为:电解铜板、铜线光亮丝、费铜锭、废铜;2.乙方提取加工成品为:8.0 铜杆、3.0 铜线,、其他品种。二 原材料与成品计算方式 1.原材料与加工成品重量比1:0.98提货。电解铜板加工费为:元、铜线光亮丝元、费铜锭元、废铜元;2.原材料甲方厂区称重,成品甲方厂区称重;3.磅差按上期所交割电解铜合约规定执行。三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原料到厂时间、成品交货时间;2.原材料由乙方送到甲方加工厂区,成品交(提)方式:乙方到甲方加工厂区自提、甲方送货到乙方厂区,运输方式。四验收标准 1.原材料甲方品管员验收;2
2、.成品验收按 GB/T3952-08 铜杆验收,成品如有异议向甲方提出;3.成品由甲方出具质保书、码单。五包装标准1.包子捆扎铜杆、铜线、木托架、架子。木托架押金元,架子押金元;2.包子捆扎物为铜杆或铜线,乙方自行消耗,甲方不负责回收。六结算方式 1.加工完成付款。七违约 1.双方按照合同法执行,合同中交货条款执行。逾期交(提)货,每天按货物总价值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八合同纠纷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2.仲裁委员会仲裁;3.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约定 1.传真件有效;2.需要担保,另立合同附件有效;3.甲方收到原材料,确认重量,开具收货凭证,乙方需拿甲方开出的收货凭证提货;4.所有票据为双向开取,甲方不单独提供加工票据;5.单方修改合同条款无效。甲方: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