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第二课时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政 治 生 活必修2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2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3(2)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4政治自由: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
2、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监督权: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5自由不是绝对的,它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公民的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公民只享有选举权而没有监督权,选举权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6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必要性: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要求: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当把
3、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7(2)遵守宪法和法律:必要性: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8(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主权国家的构成包括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四个要素。要维护国家统一,也必须从这四方面进行。9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机密不被窃取
4、、泄漏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国家荣誉包括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国家利益的内容包括安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10 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1)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第一,地位:这是公民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第二,含义:是指我国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第三,表现:公民在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11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第一,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
5、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第二,根据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12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一,原因: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第二,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13(2)我国公民
6、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14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15不要把平等理解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履行同样的义务。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并非指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7、都是一样的。公民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有与此相对应的义务,因为公民的社会职务不同,职责不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同。16权力与权利的区别: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总是和服从联系在一起的。任何社会都要有一定的权力,同时,也必须有一定的服从。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正当的权利。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本课第三框内容和高考考点合到本考点一起了,所以第三框内容不再另行编写,特此说明.17例 (2010全国卷33题)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这一规定A是对选民平等权利实现的保障B是对选民人格尊严权利的保护C是对选民自由表达意愿的保障D是维护选举秩序的重要措施18【分析】“设立秘密写票处”可以让选民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不受别人的意志所左右,与选民的平等权利和人格尊严无关,也不能成为维护选举秩序的重要措施,故选C项。答案C19认为“在我国,群众利益无小事。国家保护公民的一切利益”(1)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机构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捍卫者,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的事也要竭尽全力办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