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时分层作业(十八)不打官司解决纠纷(建议用时:45分钟)基础达标练1某小区居民甲在开车时不小心将乙养的一条宠物狗碾死了。为此甲和乙之间发生了纠纷。你认为甲乙选择解决纠纷最好的方式是()A乙向法院起诉,让甲赔偿B乙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让甲赔偿C乙可以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让甲赔偿D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让甲赔偿B本题材料涉及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可以使用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解决。但针对本案涉及甲乙双方日常生活中的小纠纷,最好的办法是调解,B正确;A、C观点正确,但不符合设问中的“最好的方式”这一限制性要求;甲乙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D不选。2仲裁被看作是不打官司而
2、又能调解纠纷的好方式,这是因为()仲裁程序比诉讼程序更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小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ABCDC因不打官司而又能调解纠纷而被人们看好,是因其优点,故正确。与题干构不成因果关系,排除。故选C。3某工程款纠纷案件,仲裁裁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可能出现的情形是()A执行调解B双方和解C由专业机构调解D启动争议评审B执行中的和解是在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后,在执行中,当事人可以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B正确;进入执行阶段后,一般不再调解和评审,A
3、、C、D错误。42018年5月6日,某校李老师就其所在学校的领导侵犯他隐私权的行为向当地教育局书面提出申请,请求该局依法查处,并向该局寄送了申请书。教育局于2018年5月8日收到申请后没有受理、立案、处理,也未告知李老师。此案例中李老师可()因人身关系提起民事诉讼就教育局的行政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教育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A B C DA本案中教育局在收到李老师申请后没有受理、立案、处理,也未告知李老师。此案例中李老师可就教育局的行政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对教育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符合题意;本案反映的不是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而是就行政机关的行
4、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与题意不符;材料没有反映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存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问题,与题意不符。5张大妈的承包地被乡政府修路占用了,至今没得到补偿,多次到乡政府要求赔偿,但都得到否定的答复。为此,张大妈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A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到上一级行政复议机关请求行政复议C到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D到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B题干内容属于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与仲裁无关。6进城务工人员张某因为工资待遇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到设在该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仲裁的结果是用人单位只付给该进城务工人员70%的工资。该进城务工人员不服,到法
5、院起诉,诉状被驳回。这是因为()A仲裁方式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B仲裁方式坚持一裁终局原则C仲裁方式坚持独立原则方式D仲裁方式坚持或裁或审原则B“一裁终局”意思是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能力提升练7去法院“打官司”,通常被看作是一件极不情愿的事情,这是因为()“一场官司成仇人”,诉讼可能导致伤了口气、断了关系诉讼总是有成本的司法腐败现象严重对方如果请了律师,那么有理也说不清了ABCDB本题考查诉讼的相关知识。去法院“打官司”,通常被看作是一件极不情愿的事情,这是因为“一场官司成仇人”,诉讼可能导致伤了和气、断了关系,故正确;
6、诉讼总是有成本的,所以去法院“打官司”,通常被看作是一件极不情愿的事情,故正确;司法腐败现象严重表述错误,故错误;对方如果请了律师,那么有理也说不清了表述错误,我国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官司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故错误。8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在拆除房屋外架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当场导致重伤。建筑公司在为其支付了医药费用后,与其家属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补偿金12 000余元,从此双方互不追究。王某不服,当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由被诉人支付其相应的工伤待遇。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开庭裁决,裁令被诉人依照申诉人的伤残级别,根据国家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再支付王某35 000余元。(1)建筑公司与王某家属达成的协议有无法律效力?(2)如王某不服时,他可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案(1)调解协议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来达成。明显丧失公平的协议自订立起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王某与建筑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其中赔付金额明显低于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标准,因此建筑公司与王某家属达成的协议无法律效力。(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