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催眠术1957年9月,“潜意识广告”首次登场。调研专家维卡瑞在美国新泽西州一家电影院做了一次实验:他准备了一部特别的放映机,在电影放映过程中,用很弱的强度在银幕上不时映出“请喝可口可乐”以及“请吃爆米花”的字样。这样,有意识的眼睛虽然无法注意到叠印在电影情景上的这些广告信息,但无意识的眼睛却已经“读到”了这些信息。这项实验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整个夏天,当地的可口可乐的销售额上升了17%,爆米花的消费量则上升了50%左右。通过这个实验可知,虽然潜意识广告的刺激落在消费者感知范围之外,只能被潜意识接收,但是通过对潜意识的刺激,同样能够引起消费者的某些广告行为或认知。因此,很多业内人士将潜意识广告运用到电视上,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比如,如果某一天你正在看电视,突然想喝啤酒而去打开冰箱,或者是突然想到某种化妆品更加适合自己而迫不及待想要购买,这种行为与认知则表明你有可能已经被“催眠”了。除了视觉,听觉也会在不知不觉之中对你进行催眠暗示。当你在商场购物时,如果商家播放的音乐节奏快于心跳节奏,那么你会不由自主地加快步伐,提早结束消费过程。反之,音乐节奏越缓慢,顾客心情舒适度就越高,逗留的时间也就越长,购物的几率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