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伤仲永1.品味文章精当的语言。2.理解作者阐述的观点。3.学习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做官后,向朝廷上万言书,提出政治改革的主张,继而推行各项政治革新,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他两次被罢相。晚年被封为荆国公,谥号“文”。著有王临川集王文公文集,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本文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在历史上有不少名人著书立说,论述有关“神童”的问题,但对这个问题论述得比较全面的是王安石,他根据实例,从反面论证:神童的智力虽然先天的基础很好,但如果得不到后天的教育和培养,神童们好的先天因素不仅无法发展,反而会泯灭。为
2、此,他特地写了一篇题为伤仲永的文章,对神童的先天因素和后天教育进行了分析、议论。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隶:尝:异焉:收:属于。曾经。对此(感到)诧异。聚、团结。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重点词语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
3、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文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文理:文采和道理。邑人:稍稍:同县的人。渐渐。立就:立刻完成。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重点词语扳:通“攀”,牵,引。谒:拜访。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译文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
4、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传闻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完全如同常人了。”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令:称:使,让。相当。余:第一人称代词,我。闻:传闻,听说过的情况。重点词语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王安石说:仲永的聪慧与领悟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比一般人要高得多。可他最后却成为一个平凡的人,那是因为他没有
5、接受后天的教育。这样有天赋的人不接受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那些既没有天赋又不接受后天教育的人,想成为一个平常人恐怕都不够吧?通悟:通达聪慧。受:贤:承受。胜过、超过。王子:王安石的自称。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重点词语至:彼其:达到(要求)。他。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幼年时天资过人,有作诗才能;“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大不如前;“又七年泯然众人矣。”七年后完全变成平庸之人。“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1.第一段为什么特别交代方仲
6、永“世隶耕”?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3.“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这种见闻录的方式给人以真实之感。4.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你认为仲永变成“泯然众人矣”,他本人有责任吗?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指物作诗立就”“不能称前时之闻”“泯然众人矣”伤仲永父利其然不使学天下不可一日而无政教,故学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王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