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时卷41珍惜婚姻关系一、选择题1孙某和王某相恋三年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孙某的父母认为未经父母同意,不能结婚,威胁与她断绝关系,孙某被迫与王某离婚。孙某父母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A婚姻自由的原则B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C进行结婚登记的原则D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的原则2甲男与乙女准备结婚,乙女妈妈不同意,要求甲男出彩礼30万元,并在房产证上加上乙女的名字,婚房贷款由对方父母还,甲男及其父母都答应了。可是这个时候乙女妈妈又不同意,理由是算命先生说,女儿要嫁给有钱有势的人家才幸福。为此,把乙女关在家里,除了上班不准乙女外出、上网和外界联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乙女妈妈干涉女儿的婚姻自
2、由乙女可请求法院判决不再对母亲履行赡养义务乙女可不经母亲同意与甲男登记结婚乙女只要征得甲男父母同意就能结婚ABCD3尹某(男)与王某(女)于2016年6月登记结婚,2021年1月尹某欲与王某离婚。尹某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王某患上严重的心脏病王某发现自己怀孕后,于2020年10月未经尹某同意做了终止妊娠手术王某因病丧失生育能力王某于2020年6月生下一个女孩ABCD4小海与小萌举办婚礼后外出打工并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小海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留下打工期间收入12万元和现由小海父母居住的婚前建造的房屋两间。本案中()小萌有继承小海遗产的权利小海与小萌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3、房屋和收入小海父母与小萌各分一半房屋归小海父母所有,收入小萌也有份ABCD5小王和小李在2018年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后两家人因为孩子姓氏产生矛盾。王家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李家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本案中()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孩子的姓名权受到侵犯小王和小李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审判决生效后,双方可以上诉ABCD6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一古语()违背“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同等的原则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生产、工作及社会活动自
4、由的规定ABCD7甲乙结婚的第一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C如甲将该房屋出租,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82020年3月,王某和李某登记结婚,李父赠送了一张红木书桌作为新婚礼物。结婚后,王某将其婚前继承的商铺用于经营早餐店,当年即获利7万元,同年,王某还收回了婚前借款10万元。王某和李某之间无约定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红木书桌经营早餐店所得商铺10万元借款ABCD9王某(男)
5、系独生子,与朱某(女)于2014年结婚。结婚后王某的父母赠与王某个人一套房屋,由王某与朱某共同居住。2016年朱某父母因病去世且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朱某继承。2018年8月,王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0元。2019年6月,王某与朱某离婚。双方有一个10个月大的男孩。王某主张要孩子,朱某不同意。对此案,你认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王某与朱某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王某的父母赠与王某一个人的,所以为王某的个人财产继承的房屋和50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孩应该判给王某,因为王某是独生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所以,男孩应该判给朱某ABCD10婚后,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10
6、0万元开了一家小超市,获利20万元;同时他用婚后继承其父的30万元购买国债,获利2万元。此外,宋某婚前创作的小说婚后出版,获稿费12万元。上述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A34万元B44万元C52万元D64万元112020年5月20日,周某隐瞒自己患有重度精神疾病,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周某发病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对着陈某大吼大骂、拳打脚踢,陈某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后来陈某才知道周某患有重度精神病,便离家出走,对患病的周某不管不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陈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B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的义务C夫妻应该共患难,离婚是不道德的D周某与陈某的婚姻违背婚姻自由原则12唐男与陈
7、女于2013年6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21年2月,陈女以与唐男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提出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按照夫妻共同共有分割。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以上涉案房屋属唐男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口头约定与书面约定效力一致涉案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男与陈女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ABCD二、非选择题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
8、行,此前备受瞩目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终于确定了。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章中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如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很多人对离婚冷静期制度存疑,认为这会破坏离婚自由,使离婚变得更难。结合所学谈谈你的看法。14李志刚与吴淑华几年前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内。那年结婚后的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
9、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第二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但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1)二人婚后共同
10、居住的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2)“丁香园”内的住宅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3)吴淑华继承的古画是吴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课时卷411解析:本题考查结婚的基本原则。解答本题关键要区分基本原则和结婚条件,其中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属于结婚条件,是婚姻自由原则在婚姻缔结时的具体表现,不符合题意,B不选;C、D不属于结婚的基本原则,不选。故选A。答案:A2解析:乙女对母亲要履行赡养义务,甲男父母是否同意不是乙女能否结婚的条件,故选,排除。答案选C。答案:C3解析:根据我国法律对离婚自主权的限制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符合题意。故选D。答案:D4
11、解析:小海与小萌虽然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小萌不能继承小海的遗产,排除。材料中,小海与小萌举办婚礼后外出打工并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他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正确。房屋归小海父母所有,而不是“各分一半”,排除。该房屋是他们婚前建造的,而且,小萌没有继承权,因此,房屋归小海父母所有;另外,材料中的12万元是他们打工赚的,因此,收入小萌也有份,正确。故本题选D。答案:D5解析:小王和小李在2018年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说明小王和小李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两家人因为孩子姓氏产生矛盾,王家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李家不同意
12、,双方争执不下,诉诸法院。本案中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正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本案不涉及对孩子姓名权的侵犯问题,错误。生效之前的民事判决书可以上诉,民事判决书一旦生效,则产生执行的效力,双方都不可以上诉,错误。故本题选A。答案:A6解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把夫妻双方放在了不平等的地位上,有损妇女的独立和自由权利,正确;中的“男主外,女主内”和中的“同等”说法错误。故答案选D。答案:D7解析:由题干可知,该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管多少年后,依然是个人财产,A错误;租金属于共同财产,但房屋不是,B正确,C错误;甲乙双方如有约定,则约定有效,排除
13、D。答案:B8解析:红木书桌是王某和李某结婚时李父赠送的结婚礼物,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符合题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经营早餐店所得属于王某和李某的共同财产,符合题意。材料中的商铺是王某婚前继承的,不是结婚后继承的,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题意;材料中的10万元借款,是王某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题意。故选A。答案:A9解析: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王某的父母赠与王某个人一套房屋为王某个人所有,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房屋和50000元
1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所以10个月的男孩,应该判给朱某,而不是王某,错误,正确。故答案选B。答案:B10解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题干信息可知,宋某婚后经营小超市获利20万元,婚后继承父亲的30万元,并用其购买国债获利2万元,婚后出版小说获得稿费12万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选D。答案:D11解析:周某与陈某登记时,隐瞒自己患有重度精神疾病,且婚后对陈某家暴,导致陈某身心受到巨大伤害,故陈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A正确。根据民法典内容,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
15、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BC不符合题意。周某与陈某的婚姻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进行的,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答案:A12解析:由于双方对涉案房屋有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因此涉案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男与陈女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符合题意。涉案房屋属唐男婚前个人财产,但由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因此离婚时应按照约定的协议分割财产,错误。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但口头约定与书面约定的效力不一致,书面约定优先,错误。故本题选C。答案:C13解析:题目以备受瞩目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终于确定为素材,
16、考查关于离婚的相关知识。解题关键在于,对题目材料进行全面审读,形成全方位认识,最后得出自己的看法。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离婚冷静期以协议离婚为前提,只有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无任何纠纷争议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至于因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纠纷争议较大的,需要通过法院裁定的诉讼离婚是不受冷静期影响的。而现实生活中,纠纷矛盾较大的离婚或单方面离婚往往都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的,所以离婚冷静期并没有使离婚变得更难,只是使当事人作出离婚的决定时更为理性。答案: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确立并没有破坏离婚自由,也不会使离婚变得更难。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夫妻双方都应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反对轻率离婚。14答案:(1)二人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为该房屋为李志刚婚前个人财产。(2)“丁香园”内的住房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李志刚的儿子去世时,留有遗嘱,指定将该房留给父亲。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故属李志刚的个人财产。(3)吴淑华继承的古画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画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