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算符号的由来运算符号并不是随着运算的产生而立即出现的。如中国至少在商代(约三千年前),已经有加法、减法运算,但同其他几个文明古国如埃及、希腊和印度一样,都没有加法符号,把两个数字写在一起就表示相加。在今天的带分数写法中仍可以看到这种遗迹。到公元三世纪,希腊出现了减号“”,但仍没有加法符号。公元六世纪,印度出现了用单词的缩写作运算符号。其中减法是在减数上画一点表示。后来欧洲人承袭印度的做法。例如用拉丁字母的P(Plus的第一个字母,意思是相加)表示加,用M(Minus的第一个字母,意思是相减)表示减。“”、“”出现于中世纪。据说,当时酒商在售出酒后,曾用横线标出酒桶里的存酒,而当桶里的酒又增加时,便用竖线条把原来画的横线划掉。于是就出现用以表示减少的“”和用来表示增加的“”。1489年,德国数学家魏德曼(Widman,1460?)在他的著作中首先使用“”、“”表示剩余和不足,1514年荷兰数学家赫克(Hoecke)把它用作代数运算符号。后来又经过法国数学家韦达(Vieta,15401603)的宣传和提倡,才开始普及,直到1630年,才得到大家的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