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小学幼儿园 2020 年开学复课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小学幼儿园 2020 年开学复课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二、每天上午 7:308:00,中午 12:40-13:00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各教研组长负责对
2、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并及时上报。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校医,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没有异常情况,也要零报告。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
3、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校医。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校医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天内发生 3 例及以上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七、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校医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规定时间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异常情况,也要零报告。*学校 2020 年*月修订 xx 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
4、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二、基本要求: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三、基本内容:(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5、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