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选择题1.实现合同目的的基础是()A当事人行使权利B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C订立有效合同D遵循合同原则答案:B2.在许多情况下,合同履行是指()A最后的交付行为B不单指最后的交付行为,而且包括交付的结果C不单指最后的交付行为,而是一系列行为的总和D不单指最后的交付行为,而是一系列行为及其结果的总和解析:选D。合同履行不单指最后的交付行为,而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一系列行为及其结果的总和,即在这一过程中是否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故选D项。3.甲请乙为自己装修房子,要求必须在10月1日前完工,甲答应在9月12日前将房腾出。但直到9月20日甲仍未能腾出房子,乙亦不能履行
2、合同。对此认识正确的是()A甲未履行协作义务,乙有权暂不履行合同B乙未装修是不履行合同的体现C若乙不能及时完工,构成不完全履行合同D乙不履行义务构成合同不履行行为解析:选A。依据合同法,合同双方要积极配合对方。所以选A。4.关于诚实信用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既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也不应规避自己的义务,而应该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合同无效当合同规定不明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不讲诚信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ABCD解析:选B。说法不正确,符合要求,应选B项。5.某房地产
3、公司在自己的广告宣传中称该小区将建有大片绿地、幼儿园、健身馆等,但当居民搬入居住后,小区并未建幼儿园,也未建设健身馆,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对此认识正确的是()A该房地产公司为业主提供了住房,已经全面履行合同B该房地产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C关于健身馆和幼儿园的广告宣传未构成购房合同的条款, 故该房地产公司依照诚信原则,全面履行了合同D该房地产公司违背了协作履行原则答案:B二、非选择题6.2014年6月,小明向小聪借款5万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在一年内还清。2015年2月小明还款2万元,但余款一直拖着未还。多次催要未果后,小聪于2016年6月10日将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法
4、院判令小明在10日内归还余款3万元,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法院对小聪诉讼请求应持的态度。(2)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说明小明的做法存在的不当之处。答案:(1)法院应支持小聪的两个诉求。(2)小明的不当之处在于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的原则。双方约定在一年内还清借款,而在约定期限内小明只归还了2万元,既没有恪守承诺,也没有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72018年1月,甲工程公司与乙水泥厂签订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约定乙水泥厂在一年内分四批向甲工程公司供水泥900吨(每次分别为300吨、400吨、100吨、100吨),每吨单价320元,货到付款
5、,未约定每次具体的供货时间。第一批300吨水泥于2018年3月20日交货。第二批400吨水泥按照当地惯例应于2018年6月交货,当时正是建筑生产旺季,市场对水泥有大量需求,乙水泥厂便以高价私自将水泥卖给其他公司,而甲工程公司无奈之下从他处购买高价水泥以履行其建筑合同,为此甲工程公司受到较大经济损失。2018年9月,建筑市场处于淡季,乙水泥厂向甲工程公司送去水泥600吨,甲工程公司拒绝接收,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乙水泥厂抗辩时称: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履行时间,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可以随时履行,故乙水泥厂的行为并没有违约,要求甲方履行其付款义务。请运用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的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
6、。解析:首先回答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以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该承担的责任,然后结合材料分析乙水泥厂应该承担的责任。答案:(1)诚实信用原则,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原则。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既不能滥用权利,也不能规避自己的义务,而应该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当合同规定不明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也应该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案当事人虽然没有约定每批水泥的具体交付时间,但根据当时当地惯例,应该在2018年6月交第二批货,但乙水泥厂因高额利润的吸引而以高价私自将水泥卖给其他公司,致使甲工程公司受到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乙水泥厂的行为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工程公司有权拒绝接收乙水泥厂向甲工程公司送去的600吨水泥,并要求乙水泥厂赔偿因其不能按时供货给甲工程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