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 _ 合同法、中华人民 _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地基与基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建施、结施、水施工程图纸)。资金:自筹。二、双方明确工程范围为:地基与基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全部砌体、抹灰、楼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装饰等工程,其中供电、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预应力钢筋由发包人指定分包人。三、合同工期确定为:开工日期:竣工
2、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包干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合同包干总价不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六、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房屋建筑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图纸中特别标明的相关标准、规范。七、双方对一般权利和义务补充明确如下:1、发包人工作 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2)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符合施工要求。(3)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使用情况,具体实施办法:1、承包人在施工进行期间必须将各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的主要联系
3、人及 _ 上报发包人驻现场代表;2、承包人在申请月进度款时必须把上月对供应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组的工资的发放列表作为附件上报发包人,否则发包人当认为承包人申报当月进度款资料不齐,不予支付当月施工进度款。(4)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另定。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4)向监理公司提供的办公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 1 间装有水电的办公场所及 3 套桌椅办公设施,并承担水电费。(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7)施
4、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维护:承包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时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设施进行维护。如果施工现场承包人数量较多,则由发包人联合所有承包人进行协商。但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0)电梯井内的脚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负责。(1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划定的区域布置临建设施。(12)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范围内所有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责任。(13)承包人必须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进度款,做到专款专用。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5、进度计划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0 年 月日前重新确定并提供。1.2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2、工期延误 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雨水天不作工期顺延;2.2当承包人本月的实际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该月进度计划(即第八条第 1 项所确定的进度计划,下同)的 70%时,发包人将暂不予支付该月施工进度款,并推迟到下月与下月施工进度款一并支付,当承包人持续两个月或两个月以上出现以上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 3 日内尚无具体整改调整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发包人当视承包人违约并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现场
6、施工管理,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如承包人拒绝、阻止发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发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误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进度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五天起,每天罚款 10000 元(人民币壹万圆整),累计计算。2.4承包人未按进度计划完成第一个月进度计划工程的7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2.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延误进度工期累计达30 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九、质量与验收 1、质量要求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规范
7、进行施工,对质量通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质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卫生间、门窗、外墙面几个容易发生渗漏的部位应重点监控。如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2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时,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达到约定的标准后,发包人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超期 30 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重新组织施工队伍将剩余工程施工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
8、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1中间验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工须在三天内撤离施工现场,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以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发包人。若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或改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或改建的,或承包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无偿返工或改建的,发包人有权另选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改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争议 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9、2)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 _ 提起诉讼。十七、其他 1、工程转包、分包承包人不得擅自转包工程。若承包人将施工劳务作业等非主体结构工程分包,须经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按本协议约定指定分包人,该部分工程由发包人与分包人直接结算(其中预应力钢筋按变更设计处理,指定分包后,按本补充协议变更设计有关约定相应扣减合同总价中变更前的工程内容所占造价)。2、不可抗力 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按通用条款执行。3、保险 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自有人员办理保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为承包人自有人员及第
10、三方人员办理保险。4、履约保证金本协议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元),自签订本协议时,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如承包人不按时进场组织施工,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承包人违反协议约定,需支付违约金或罚款时,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履约保证金不足时,承包人有义务补缴。4、合同份数 4.1双方约定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5、补充条款 5.1承包人的代表每个月驻工地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0 个工作日。每缺少一天,发包人将按照不履行实质合同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3000元/天;承包人书面确定的项目经理驻工地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6 天,每缺少一天,发包人将按照不履行实质合同内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000 元/天;5.2承包人必须组织设立本工程项目部。5.3图纸的修改、变更内容以及指定材料项目内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及本补充协议无具体条例可供参照执行的,由承发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发包人:承包人:代 表:代 表: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