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本书中的地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婚姻家庭法律规范作为民法典的组成部分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只有坚持法理情的统一,才能正确处理亲属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亲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有了民法典的调整,清官可断家务事。在家庭关系中,既有人身关系,又有财产关系,第一单元里面所讲的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物权、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等知识在此处均有涉及。2主要内容提示:本单元共设两课,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分两个框题,“家和万事兴”主要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
2、母的义务两个角度分析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并对各种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进行了说明;“薪火相传有继承”主要讲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尊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实现遗产的合法合理处置,保障被继承人的利益;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分两个框题,“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主要讲解婚姻要合法、离婚要慎重,“夫妻地位平等”主要讲解夫妻在生活中应该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同时坚持“相互坦荡,遇事商量”的原则,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第一框家和万事兴核 心 素 养研 学 导 航学 习 任 务1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
3、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2法治意识:明确家庭关系既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3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1描述与分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解析与论证: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法律责任。3预测与选择:运用法律与道德规范,正确处理家庭关系。4辨析与评价: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不仅是生养,更重要的是教育。(教师用书独具)议题一| 育小职责大1亲属关系(1)内容: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
4、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2)处理: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判断父母对子女只有抚养义务。()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
5、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思考某派出所民警吕某接到一起特殊的警情。报警人是个小女孩,说爸爸妈妈昨天晚上没回家,让警察叔叔过去看看。小女孩今年才11岁,还有个7岁的弟弟。父母闹矛盾,将孩子留在了家中。民警决定将姐弟两人先带回所里照顾,并联系家长接走了孩子。没想到两个小时后,父母又离家了,且拒绝回家照料孩子。无奈之下,民警只好重新将姐弟俩接回派出所安顿好。如何看待这对夫妻的行为?提示:该夫妻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没有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3父母的权利(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
6、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思考初中生小明不慎将同学小亮打伤,小亮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遭到小明父母的拒绝。结合所学知识评价小明父母的态度。提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明属于未成年人,小明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刘某夫妇有一子4岁,2019年10月,二人离异后儿子随妻子薛某一起生活。2020年8月,薛某让儿子改姓薛,刘某便不再支付生活费。(1)(坚持科学精神,具体分析家庭关系的内容与特点)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7、有哪些?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什么关系?提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有父母、子女、夫妻、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关系。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子女关系与我们的联系最为密切。(2)(创设复杂情境,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参与素养)薛某让儿子改姓薛,刘某便不再支付生活费,刘某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提示:不正确。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根据民法典,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
8、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从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2)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特别提醒: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
9、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三种: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二是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法人组织。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2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2)因迫索取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提醒: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
10、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典例】面对犯错的孩子,家长不能一味发火、打骂,更不能不管不问,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像规劝、打手心、罚坐、帮忙做家务等行之有效的简单惩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适当惩戒()是一种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应该禁止既是赋予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在履行教育义务能够促进子女健康成长,是必要的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容易造成对立情绪A B C D思维建模审设问“适当惩戒”是父母行使教育权的要求;注意“适当”这一条件审材料注意关键信
11、息“面对犯错的孩子,家长不能一味发火、打骂,更不能不管不问”,要求反对两种错误倾向;关键信息“采取行之有效的简单惩戒”,是父母行使教育权的表现析选项面对犯错的孩子,既不能一味发火、打骂,更不能不管不问,否则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简单惩戒。这是家长在履行教育义务,也是在行使教育权利,故正确,错误。悟技巧“惩戒”属于行使教育权的形式、还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关键是惩戒的目的是什么,惩戒能否起到教育作用、惩戒的手段是否恰当、惩戒的程度是否过度。定答案C议题二| 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12、(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思考 如果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该怎么办?提示: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果情节恶劣,还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判断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3)必要性:随着年龄增长,活动
13、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4)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2)处理: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老毛夫妇有5个孩子,每逢节假日,4个孩子都会拖家带口地回家团聚,但是离老人家仅有一墙之隔的大儿子却因几年前老两口分配房子不公,从不过来。年初,毛大妈突然病倒了,昏迷中还喊着大儿子的名字。为了让老伴见到儿子,毛大爷将大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大儿子每个月亲自给父母200元钱的赡养费。毛大
14、妈说:“我没有指望这钱,只是为了让他每月来看看,我的本意就是借着这个,他能够回家团圆。”在法院的调解下,大儿子重新迈进了父母的家门,同时保证每月给他们送200元赡养费。老两口见到几年未归的大儿子,心里高兴极了。(1)(提高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认识和处理家庭生活问题)毛大爷为200元钱的赡养费告自己的大儿子合法吗?为什么?提示:既合理又合法。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2)(依托具体的家庭纠纷,培养参与实际生活的素养和能力)如何认识和评价法院调解的结果?提示:“精神赡养”的确需要充分的法律保障,因
15、为法律保障可以对义务人实施强制,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不过,子女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义务,更重要的是要让老人感受到亲情、温暖、快乐、高兴,真正实现精神上的满足。要让子女心甘情愿地履行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义务,更多地应当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尤其是通过加强教育和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1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义务(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父母
16、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特别提醒: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亲生子女,子女无法选择亲生父母,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种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2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抚养赡养扶养区别定义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适用范围适用于长辈对晚辈适用于晚辈对长辈适用于平辈之间联系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
17、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法律责任(1)主要行为遗弃: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 (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上、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这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2)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18、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别提醒: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需要遵循的原则(1)依法及时、有效干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诿。(2)保护被害人的安全和隐私。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应当首先保护被害人的安全,通过对被害人进行紧急救治、临时安置等措施,制止家庭暴力并防止再次发生,消除家庭暴力的现实侵害和潜在危险。对与案件有关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3)尊
19、重被害人意愿。在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判处刑罚、减刑、假释时,应当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合情、合理的处理。(4)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特殊保护。【典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甲、乙夫妇有三个儿子,均已各自成家。甲与乙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好,基本上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不得已,老两口向三个儿子提出要赡养费。对此,大儿子认为自己虽为长子,但父母从未宠爱过自己,且自己最早独立生活,没有再向父母要过钱,没有赡养义务;二儿子认为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本身已十分困难,没有能力赡养父母;小儿子说可以让父母来与自己同住,但是不负担任何生活费用
20、。三个儿子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甲、乙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思维建模审设问本题涉及两个小问题,一是子女的义务的履行,二是父母的权利的行使;既有原因类设问,也有措施类设问审材料注意关键词“儿子均已各自成家”,“甲与乙年事已高,生活十分困难”;注意关键信息三个儿子均拒绝履行义务调知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拒绝赡养其有义务赡养的父母的行为是遗弃行为的表现悟技巧在维权的途径上,涉及程序法;在责任的确定上,涉及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定答案(1)三个儿子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因为依据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其中子女赡养父母的条件是: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须成年且有赡养能力。所以
21、,大儿子、小儿子应履行赡养义务,二儿子若确实没有赡养能力可暂不履行,但应担负起从精神上、生活上对父母关心、照顾与照料的义务。(2)甲、乙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对有赡养能力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情节恶劣的,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2021年3月10日,宜兴日报第3版文章“一女子遗弃男婴被判刑六个月”的报道让人唏嘘不已。2019年7月,王某与男友相恋并同居,短短三个月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2020年春节前夕,王某发现自己怀孕,2020年4月,王某在医院产下一名男婴,认为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儿子,想将儿子
22、送养,上网查询后,王某觉得手续太繁琐便作罢。5月22日早上,狠心的王某决定抛弃出生仅27天的儿子,她从常州特意赶到宜兴,将儿子和一些宝宝衣物放在紫色储物箱里,遗弃在周铁镇一处村道口。路过的村民发现了该男婴并报警,民警将男婴送至宜兴市儿童福利院。通过查询周边监控,民警锁定嫌疑对象,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对自己遗弃男婴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始终表示自己无力独自抚养儿子。甚至在取保候审后,王某已找到一份临时工作,但她仍不愿意将儿子从福利院接回。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作为母亲,对年幼的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其拒绝抚养,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亲生儿子遗弃在路边,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应予惩处,遂依
23、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婚姻家庭法律立法的宗旨是什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表现在哪些方面?父母未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吗?四翼要求基础性知道父母子女间法律关系,掌握家庭法律规范的基本概念综合性综合运用道德与法律、民法与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知识认识和处理家庭婚姻问题应用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调解家庭关系,处理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谐创新性克服传统的道德观念,贯彻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摆正情与法的关系,把家庭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实现齐家与治国相统一答案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这是婚姻家庭法律的重要宗旨。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未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甚至出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应当承担包括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