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六年级数学教案认识除法教学内容:认识除法练习课,教材第9、10页教学目标:根据平均分的两种分法,正确写出除法算式;理解除法的含义,知道什么时候该用除法。教学重、难点:应用乘除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教学用具:图片、小棒教学过程:一、复习导入:1、上一节我们学习了除法,先让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有18块饼干,每3块一份,可以分成多少份?183=6 答:可以分成6份。2、有12个苹果,每4个一盘,可以放几盘?124=( )二、动手摆一摆,再填空:1、15个,每5个摆一堆,可以摆几堆?15( )=( )2、24个,每6个分一组,可以分几组?24( )=( )3、18个,平均分成3堆,每堆有多少个?三
2、、练习题:1、有10块砖,每人搬2块,( )人能搬完?10( )=( )2、9个南瓜,平均放在3个筐里,每个筐里放( )个?9( )=( )3、读除法算式,再说出被除数、除数、商各是多少?84=2 153=5 246=44、先用摆一摆,再写算式。(1)10个,每5个一份,分成了( )份?(2)把10个,平均分成2份,每份是( )个?一般说来,“教师”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杨士勋(唐初学者,四门博士)春秋谷梁传疏曰:“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而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韩非子也有云:“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这儿的“师资”
3、和“师长”可称为“教师”概念的雏形,但仍说不上是名副其实的“教师”,因为“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传授知识的对象和本身明确的职责。( )( )=( )作业:第10页第5、6、7题。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