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妥协比胜利更值得庆祝这是一个暴躁的时代。在微博上我见过几个经济学爱好者吵架,说起来也是真名实姓、有头有脸的人物,吵起来竟然也时不时冒出“你这个傻X”、“XXX这个蠢货”、“你吃XXX的屎去吧”这样的用语。如果真是希特勒和犹太人那样不共戴天也就罢了,但真要仔细去推敲,发现争论双方很可能70%甚至90%的观点是相似的,但即使是30%甚至10%的分歧,也往往导致“一言不和就掀桌子”。这样的暴躁显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学家。在一个不习惯于就公共议题展开公开辩论的社会里,人人都是易燃易爆品。在一个有着悠久的“你死我活”传统的文化里,真理永远是独家经营。我对迈克桑德尔的喜爱,与其说是因为他的某个具体观点,不如
2、说是因为他对所有论敌抱有最大程度“同情性理解”的态度。作为一个当代政治哲学家,桑德尔被划分在“社群主义”这个理论阵营里,但是在他著名的哈佛公开课里,以及根据课堂讲义整理出来的公正一书里,桑德尔对社群主义的竞争对手功利主义、右翼自由至上主义、左翼平等自由主义、康德式的普遍人权学说都作出了最善意的阐释。当然他的论证最终引向了对这些理论的批评,但这是在对其作出最充分的辩护之后。正是因为桑德尔这种“厚此不薄彼”的公允,公正一书教给读者的与其说是真理,不如说是困惑;与其说是信念,不如说是迟疑。但困惑和迟疑并不一定是坏事。当思想太多地被权力用来当作棍棒,困惑就成为宽容的前提。当人人争当杀气腾腾的真理代言人
3、时,迟疑则是一种智性的成熟。“当你知道得越多,你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也就越多。”比如,有个恐怖分子嫌疑人,可能掌握了一个会导致成千上万平民死亡的恐怖袭击秘密,只有拷打他才可能获得该信息。为了获取信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刑讯逼供?应该?那么好,你是哲学上的功利主义者因为你认为为了多数人的福利,可以牺牲一个个体的权利。但是,如果无论你如何拷打他,他都不会招除非你对他三岁的小女儿实施酷刑你还愿意做那个功利主义者吗?在成千上万平民的生命和一个小女孩的权利之间,你大约感到了迟疑。再比如,篮球巨星乔丹在运动生涯里,年收入曾高达数千万美元。政府应该对他强制征收高税收,以促进经济平等吗?你也许会说,应该,因为他每年
4、交出100万分给100个贫困家庭,对他自己来说,不造成什么大的损害,却可能大大改善100个家庭的生活水平,甚至可能改变100个孩子的命运这里促进的可不仅仅是结果平等,而且是机会平等。可是,那么,政府有没有权力出于同样的理由强制我们献血甚至献骨髓呢?毕竟,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捐点血甚至骨髓不会真正影响我们的健康,对于那些急迫需要这些医疗救助的人,这却是雪中送炭。在平等和权利之间,我们再次感到了迟疑。又比如,一个叫比尔的人,碰巧知道一个叫威蒂的人的下落。由于威蒂是个毒贩,正被政府通缉。比尔应该向警察供出威蒂的下落吗?当然应该,你可能会说。可是,如果威蒂是比尔的亲哥哥,并且从小两人相亲相爱呢?事实上
5、,这个叫作比尔伯格的人宁可为了哥哥而辞去麻省大学校长的职位,也不肯配合警察揭发哥哥。事实上不少人被他对哥哥的忠诚及其牺牲所感动。可是,难道一件正确的事情,仅仅因为适用于你自己的亲人,就变成一件错误的事情吗?在康德式的绝对命令和桑德尔式的共同体忠诚之间,我们再次陷入了徘徊。这样的例子可以无限举下去。如果“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愿意为了降低高速公路上的车祸伤亡率而将最高时速降低1/4甚至1/2吗?如果只要不伤害他人,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女性可以将自己的子宫作为一个工厂,在淘宝上出售自己的婴儿吗?如果政府应该保持价值中立,那么政府应该花同样多的钱资助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和垃圾肥皂剧吗?根据心理学上的“认知
6、冲突”理论,人有追求逻辑一致性的本能,但是这些令人困惑的情境似乎又提醒我们,没有一个正义标准可以放之四海且贯通古今,每个人实际上都在特定情境下“因地制宜”地选择正义原则。在读公正之前,我们也许清楚自己的原则是什么,读完之后,可能反而变得糊涂,因为每一种观念似乎都有它的道理。每一种观念似乎都有它的道理,未必导致相对主义。它只是提醒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构成冲突的未必仅仅是善恶之间,一种善和另一种善也可能构成紧张关系。权利和福利之间,绝对命令和人之常情之间,平等和效率之间,自由和安全之间,常常存在着取舍关系。我们尽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念,论证哪种取舍更合理或更合乎时宜,但是如果有人告诉我们存在着一种没有代价的选择,那也许我们就需要提高警惕。每个人最终会得出自己的结论,但这应该是通过穿过论敌的观念,而不是绕过它们。有人在形容美国的立宪经历时指出,这不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而是一个伟大的妥协。的确,在诸善之间,妥协比胜利更值得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