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晚清兵器小时候上历史课,讲到鸦片战争,老师的讲法都是“中国军民始终不怕牺牲,英勇抗击侵略者。但是,我们使用大刀长矛,而对手船坚炮利,所以虽然中国军民浴血奋战,仍然难逃失败的厄运”。其实,清军是有火器的。比如枪,我们在电影里常看到的鸟铳。有多长?2.01米。射程,100米。射速,1到2发一分钟。风雨天点火效能极差。英军用的是伯克式前装滑膛燧发枪,枪长1.16米,射程200米,射速2至3发一分钟,枪上带有枪刺。清军的鸟枪是从1548年的葡萄牙火绳枪改装而来,比英军落后两百多年。让我吃惊的是,清朝当时其实是有燧发枪的。不过有严格的规定,只能用作御用枪。京营八旗用的枪其次,再次是驻防八旗的枪,最次的就
2、是绿营的鸟枪。这种梯次质量配备,是为了巩固统治,以驻防监视绿营。但这种方式,却使清军的主力绿营在鸦片战争中以最次的装备迎敌。炮也是。鸦片战争中,绝大多数战斗是清军的岸炮与英军的舰炮之间的炮战。整场战争中,清军未能击沉英国的一艘战舰或轮船,而自己的阵地千疮百孔。单就炮弹来比,英国用的炮弹有实心弹、霰弹、爆破弹,清军用的都是效果最差的实心弹。奇怪的是,今天到故宫博物院去看看,存在宫里的清初的炮弹全都是“开花炮弹”(爆破弹)。但是当时主持海防的林则徐和造炮专家黄冕,连“开花炮弹”是什么都不知道,因为这种技术百年来只被御林军专有。就这样,清军以差距两百年的武器装备实战。新武器的研制在一开始就以不合规定
3、而被拒绝,新技术、新工艺又因为不合规定而被排斥,最后又用权威价格将一切新因素封杀出局不合规定不准报销。物价、工价一直在涨,兵器制造的经费却是固定的。比如火药,雍正朝,每斤银2.6分,到了嘉庆年间是每斤银2.1分。制造者无利可图,反而亏损。但是任何商人,从本能上绝不会做亏本生意。为了防止赔累,偷工减料成为必然。1835年,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新制大炮40尊,结果在试放过程中炸裂10尊,炸死兵丁一人,炸伤一人,另外有5尊火炮有其他问题。他检查炸裂的火炮,发现“碎铁渣滓过多,膛内高低不平,更多孔眼”。其中有一空洞,“内可贮水四碗”。为了能偷工减料,贿赂验收官员又成了公开的秘密。魏源写过:“中国之官炮,
4、之官船,其工匠与监造之员,惟知畏累而省费,炮则并渣滓废铁入炉,安得不震裂?船则脆薄腐朽不足至中程,不足遇风涛,安能遇敌寇?”我们从小苦背战争发生的年代和地点,听到的,往往是一句话的历史。鸦片战争对我来说,一直只是一个模糊的年份和一些“丧权辱国”的条约,直到现在,才因为工作需要,回头去看这场战争,在“奸臣-忠臣”、“投降-抵抗”、“卖国-爱国”的教材模式之外,去了解数字和事实,才在传统史学“善善”、“恶恶”的宣传功能之外,看到历史学的另一种价值“在于提供错误,即失败的教训”。茅海建说:“这是它最基本的价值。一个民族对自己历史的自我批判,正是它避免重蹈历史覆辙的坚实保证。”(李青竹摘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