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官员退休制度中国古代官员退休,有一个非常文雅的称谓:“致仕”。从字面上看,是去当官,走仕途。其实本义是“把官职还给君王”,也就是不当官,退休了。此外,还有“致事”、“致政”等雅称。唐代时,开始出现“退休”一词,唐代散文家韩愈在复志赋序中说:“退休于居,作复志赋。”也就是说他的复志赋是退休回家后写的。官阶越小,退得越早退休制度的核心是退休年龄的界定,各朝代对此有不同的规定。礼记记载,周朝是“大夫七十而致事”。其后历代都基本上沿袭了这一退休年限,唐朝规定:“诸职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而古时候平均寿命不长,70岁退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基本上是等于终身制了。到了明清两代,才逐步改为
2、60岁退休。特别是到了清朝,低级武官的退休年龄皆根据职务大大提前了:“参将五十四,游击五十一,都司守备四十八,千总、把总四十五。”官越小退得越早。这与两宋时期文官年满70退休,武官则可延长10年到80岁退休形成了鲜明对比。虽然对退休年龄有具体规定,但也有很多例外,因为皇上就是苍天,圣旨就是制度。比如元朝的大天文家郭守敬,年逾70后屡次申请退休,但皇上就是不准,结果86岁时,卒于知太史院事任上。真的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退休之后,国家供养退休制度的另一个要件就是退休后的待遇,这是关系到退休官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尊的大问题,历朝历代对此都比较重视。首先是政治待遇上,礼记记载:卿大夫致仕称“国老
3、”;一般官吏致仕称“庶老”。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出对老臣的尊重。到了唐朝,对致仕官员要举行欢送仪式。与现在发一个“光荣退休”的证书,虽然形式不同,但意思是一样的。三品以上官员致仕后,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明朝的致仕官员在礼仪上依然受到尊重,在参加宴会、祭祀等活动中,仍享有原有职级的礼遇。其次是经济待遇上,退休后会优厚对待。汉代规定,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魏、晋时期的退休官吏,则干脆委任一个“顾问”之类的闲职,供养起来。唐代是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退休后可保留全薪。如名相房玄龄、宋璟致仕时,皇上特批均赐全禄。六品以下官员退休,
4、则赐给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自愿退休,不分年龄在中国古代,官员主动请辞,提前告老还乡也是退休制度所允许的。但似乎没有现在公务员提前退休那么复杂,比如要“满30年工龄”等等。明弘治四年(1491年),皇上就专门下诏:“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也就是说百分之百地批准,你尽管提前退休好了,反正想当官的人有的是。非正常退休,最好的理由莫过于“告病”。告病退休称作“乞骸骨”、“乞身”等,意思是求求您行行好,放过我这把老骨头吧。听起来像是够可怜的,这也不过是“哀兵必胜”的伎俩罢了。如唐太宗时的官吏退休年龄是70岁,对朝廷有大贡献者还可延缓退休年龄。而开国元勋李靖,虽是在“功德坊”凌烟阁上挂有画像的二十四功臣之一,但因自感伤病碍身,所以在64岁时“上表乞骸骨”,恳请准许退休了。(生如夏花摘自宁波出版社清境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