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理数的加法教案 人教版数学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掌握加法法则,体会加法法则的意义。2.过程与方法通过经历有理数加法运算的发生过程,体验数的运算探索过程,感悟有理数加法运算的技巧及运算规律。通过运算归纳出技巧,感悟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的技巧,突破本节内容中的难点问题。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养成积极探索、不断追求真知的品格。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有理数加法法则;难点:异号两数相加的法则。教学安排:第1课时。教学过程:一、师生共同研究有理数加法法则我们已经熟悉正数的加法运算,然而实际问题中做加法运算的数有可能超出正数范围。例如,足球循环赛中,可以把进球数记为正数,失球数记为负数,它们的和
2、叫做净胜球数。掌前言中,红队进4个球,失2个球;蓝队进1个球,失1个球。于是红队的净胜球数为 4+(-2),黄队的净胜球数为1+(-1)。这里用到正数与负数的加法。学生考虑一下,怎么计算 4+(-2)?师:下面我们可以借助数轴来讨论有理数的加法。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
3、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的老师。说文解字中有注曰:“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只是司马迁笔下的“老师”当然不是今日意义上的“教师”,其只是“老”和“师”的复合构词,所表达的含义多指对知识渊博者的一种尊称,虽能从其身上学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识的传播者。今天看来,“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光是拥有知识,更重于传播知识。一个物体作左右方向运动,我们规定向左为负,向右为正。 两次运动后物体从起点向右运动5m,再向右运动3m,那么两次运动后总的结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