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四讲 隋唐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隋朝的政治制度 1、目的:巩固统一、加强中央集权 2、具体措施:地方: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中央:建立三省六部制选拔:废除九品中正制,以才授官 3、意义:奠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后半期官僚政治制 度的基础。2 隋朝的制度变革 (1)地方制度: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二级制 南北朝后期,州郡县的数目庞大。隋初平均每州管辖不到三个郡,每郡管辖只要两个县。隋书卷四六杨尚希传:“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以众,资费日多;吏卒人倍,租调岁减。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敢陈管见,伏
2、听裁处。(隋文)帝览而嘉之,于是遂罢天下诸郡”。3地方制度:地方佐官中央任命 隋书卷二八百官志:“别置品官,皆吏部除授,每岁考殿最。刺史、县令,三年一迁,佐官四年一迁”。4(2)中央制度:建立三省六部制 皇 帝内史省出令审核颁布议政执行尚书省门下省政事堂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九 寺礼部5隋炀帝时中央机构主要官员设置 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尚书令一人纳言二人内史令二人左、右仆射各一人黄门侍郎二人内史侍郎二人左、右丞各一人给事郎四人内史舍人四人六部: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四人 吏部:吏部尚书、吏部侍郎、选部郎 九寺:卿一人、少卿一人、丞 太常寺:太常卿、太常少卿、太常丞 6(3)废除九品中正,确立以
3、才授官原则 隋书卷二八百官志 开皇十五年(595),“罢州县乡官”。彻底废除了九品中正制 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二年(606)诏:“百官不得计考增级,必有德行功能灼然显著擢之。”大业八年(612)诏:“自三方未一,四海交争,不遑文教,唯尚武功。设官分职,罕以才授,班朝治人,乃由勋叙,莫非拔足行阵,出自勇夫,斅(xiao)学之道,既所不习,政事之方,故亦无取。是非暗于在己,威福专于下吏,贪冒货贿,不知纪极,蠢政害民,实由于此。自今已后,诸授勋官者,并不得回授文武职事。”7 参考论文 1、隋朝监察制度述论,袁刚,载北 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6 2、隋朝科举制形态探赜,周怀宇,载学术月刊
4、2001:8 3、隋朝监察制度述论,张先昌,载法学研究2005:2 4、隋代选官制度中的吏部职权,曹治怀,载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8 二、唐朝的政治制度 1、三省六部2、选官制度科举和铨选科举制(常科、制举)乡试、礼部试(省试)武则天:殿试,武举3、地方行政体制的演变9 三省六部制 决策系统皇 帝中书省出令门下省政事堂执行尚书省审核颁布议政政事堂会议是唐初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构。10行政系统尚书都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11 行政系统太常寺光禄
5、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九寺三监(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12监察机构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副官:御史中丞侍御史,主要职责是对中央官进行监察和纠弹,并且参与疑难案件的审理。殿中侍御史,主要任务是对百官在宫内违法或失礼的行为或言论进行监察。监察御史,监察御史主要负责对地方官的监察。同时还要监察中央的六部官员。通典卷二四职官六:“唐自贞观初以法理天下,尤重宪官,故御史复为雄要”。13唐代御史的獬豸冠睿宗桥陵獬豸14三省制的特点:三省按照决策的程序分工,三省长官在政事堂讨论,形成决策,由中书省起草,皇帝批准后再由门下省审核,下发尚书省执行。在三省制的体制下,政事堂是最高
6、的决策机构,尚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也就是说,决策与行政是分开的。15中书门下吏 房枢 机 房兵 房户 房刑 礼 房 中书门下”不仅继续具有原来政事堂的决策的功能和权力,而且由于五房等办事机构的设立,中书门下也具有的行政权力。因此,政事堂改中书门下后,中书门下掌握了从决策到执行的全部权力,成为最高的决策兼行政机关。唐初以政务处理程序分工、决策与行政分离的三省制名存实亡了。16唐国史补卷下:“开元以前,有事于外,则命使臣,否则止。自置八节度、十采访,始有坐而为使,其后名号益广。大抵生于置兵,盛于兴利,普于衔命,于是为使则重,为官则轻。”节度使观察处置使盐铁使户部使度支使观军容使枢密使17 科举和铨
7、选 科举制是隋唐时期兴起的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分常科和制举两种,常科每年举行,制举则根据需要临时举行。常 科 秀 才 明 经 进 士 明 法 明 书 明 算 18唐摭言卷一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以至岁贡常不减八九百人。其推重谓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19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凡选有文、武,文选吏部主之,武选兵部主之,皆为三铨,尚书、侍郎分主之”。“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
8、四曰判,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得者为留,不得者为放”。“上于仆射,乃上门下省,给事中读之,黄门侍郎省之,侍中审之,然后以闻。主者受旨而奉行焉,谓之“奏受”。皆给以符,谓之“告身”。凡官已受成,皆廷谢”。20 参考论文 1、试论唐朝的文官制度及其作用,卢民华,载黑 河 学 刊2003:42、唐朝的形势变化和唐朝的官制改革宁志新,载福建学刊1997:53、略论唐朝的行政管理制度,刘晶军、徐艳华,载行政论坛1997:54、唐代文官制度特征的现代诠释杨成炬,载兰州学刊2005年:2 21 参考论文 5、唐代官吏选任制度与唐人诗歌的自信,韩晓莉,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9、科学版)2005:56、唐代科举的发展,王志东,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7、论唐代三省制的形成与消解,高兴才等,载政治学研究 2004:2228、唐代宰相制演变的七个特点,罗恺、毛广礼贵州文史丛刊2003:49、唐代监察制度探析,孙立忠,河南社会科学2003:123思考题 对比分析隋唐与秦汉专制集权制度的不同之处,及其各自的特点。24第五讲 宋朝的政治制度 一、宋朝的集权措施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961),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普曰:“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
10、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语未毕,上曰:“卿勿复言,吾已喻矣!”25 1、“收其精兵”解除高级将领的兵权“杯酒释兵权”加强禁军撤消殿前都点检,设“三衙”,分割禁军领兵权。设枢密院,与三衙分兵权为二。“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总于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何坦西畴老人常言 26 1、“收其精兵”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禁军的布置采取“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策略,20余万禁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10余万,地方分驻10余万。27 2、“稍 夺 其 权”分割相权。文臣知州事。另设通判;联署。置通判与罢支
11、郡于州之上置路(初称道),设漕司、宪司、帅司。28制度设计中的“分权”原则中 央 机 构中书门下行政二府计相财政三司枢密院军事29制度设计中的“分权”原则地方机构宋朝的“虚”三级制 路 州 县 30 宋朝“路”的特点:1、没有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单一的行政长官 2、在州之上,不存在单一的行政区划 漕 帅 宪 仓 转运司 安抚司 提点刑狱司 提举常平司 31制度设计中的“分权”原则官、职、差遣的分离“官”、“职”仅是俸禄高低和荣誉的代表,实际的职责和权力由“差遣”决定。司马光之结衔:“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充集贤院修撰、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上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三
12、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32重文轻武宋科举考试图枢密院长官皆用文臣作战不设主帅,将从中御33 3、“制其钱谷”对地方的赋税收入,通过县主薄、州通判、路转运使,收缴中央。中央设三司(盐铁、度支、户部)。改变过去节度使把持地方财政,以大量财物留使、留州之现象,令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外一律上缴,由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统一管理。34 二、地方行政制度1、路2、州(府、军、监)3、县35 参考论文1、略论北宋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利弊得失,艾光国,载青海社会科学1994:62、宋真宗时期的政治制度建设,范平,载学术月刊1999:53、宋代的监察制度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刘若飞,载南昌大学学报(
13、人社版)1999:636 第六讲 元朝的集权制度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统一王朝,其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制度均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制度变化中最突出的是省一级行政机构的设立。此外,这些制度又体现了民族压迫的色彩。当然,讲元朝的制度,需要追溯蒙古族制度的源流。37 1、大蒙古国的制度(12061259)创立国家制度(1)创建怯薛护卫军“怯薛”,蒙古语“轮值”之意。由贵族子弟充当大汗身边的护卫亲军。怯薛作为大汗的近臣,参与军政事务的策划、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蒙古早期国家行政中枢的职能。“郎官制度盖为政制浅演之民族所必经之一级,如后世金人以世胄或士人为内侍,又如元之四怯薛制等,皆略相似。”钱穆国
14、史大纲38 大蒙古国(12061259)创立国家制度(2)创制蒙古文字(3)颁行法律与设置司法长官(4)分封子弟392、元朝的建立及其制度忽必烈推行“汉法”,完成统一。建立年号、国号1271年,定国号为“大元”。建立汉式官僚机构中央设中书省,下辖六部。设枢密院掌军事、御史台掌监察、宣政院掌宗教和吐蕃地区军政事务。地方创立行省制。定都汉地1279年,灭南宋,完成统一。将燕京定为首都,改名大都。4041汉化迟滞与元朝的早衰忽必烈虽行汉法而建元朝,但对“汉法”的推行并不彻底。如开科举、颁法典等等屡议不决。而大量蒙古旧制被保留下来。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421、论元朝行省制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中
15、的地位和作用,赵军英,载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4期43 第七讲 明朝专制集权制度的强化明朝,是中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高度强化和集中的时期。44 一、明朝的中央集权明初的制度建设 行政制度明初沿袭元制,中书省掌行政,为宰相机构,统领六部。但从明初开始,已有意限制宰相权力,宰相多不满员,僚属也大为削减。太祖实录卷一一七 洪武十一年(1378),“胡元之世,事专中书。凡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寻至大乱,深为可戒”。明史卷二太祖本纪“奏事毋关白中书省”。45 二、明朝的中央集权废中书省,罢丞相“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
16、时劾奏,将犯人陵迟,全家处死”。皇明祖训 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以谋反之罪杀中书左丞相胡惟庸,宣布废除中书省及丞相,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等具体行政机构。从此,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制度不复存在。行政制度46 分中书省和丞相之权归属六部。“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 之患,相从而设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 故在擅专威福。”黄佐黄痈志 谟训考下 “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 设立者,论以极刑。”明史 职官志 以殿阁大学士协助处理政务。永乐年间,正式设置内阁。47行政制度“中书之政,分于六部”,六部分割了原来宰相的权力,成为皇帝之下中央处理政务的最高一级机构。六部在明初地位很高,
17、但明中叶以后,既受制于内阁,又受制于宦官,权力大不如前。皇 帝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48行政制度监察机构督察院洪武十三年(1380),罢御史台,洪武十五年,置督察院。长官是左右都御史,下设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官”,共一百六、七十人,又被称为“言官”。喉舌之司通政使司掌收内外章奏,沟通内廷与外廷的联系。49三、内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春明梦余录卷二五“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记三千二百九十一事”。朱元璋:“朕代天理物,日总万机,岂能一一周遍。”洪武十三年(1380),设置四辅官。洪武十五年,设置殿阁大学士。50内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明成祖即位后,从翰林院官中选解缙
18、、胡广等人,入直文渊阁,称为内阁学士,得以参预机务。内阁之名及阁臣参预机务由此开始。此时阁臣,品位比较低,且不置属官,不得干涉诸衙门执掌,诸衙门奏事也不得相关白,阁臣仅备顾问而已。51内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仁宗、宣宗以后,担任阁臣者,地位渐高。内阁票拟逐渐成为制度。票拟:一切内外章奏送到内阁,由阁臣先看,并提出处理意见,写在纸条上,与章奏一道呈给皇帝。票拟成为内阁最重要的职掌。批红:皇帝看过章奏及阁臣的意见后,亲用红笔写于章奏,叫批红。52通政司内阁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司礼监 皇帝司礼监内阁内阁 司礼监皇帝 司礼监票拟批红 内阁职在“佐天子出令”,即以票拟之权,辅佐皇帝处理政事,这是同于古代宰相职
19、权的地方。但内阁不能统领监督百官、指挥诸司,又是大不同于古代宰相职权的地方。53 内阁政治与宦官专权 宦官专权 与汉、唐相比,明代宦官数量庞大,机构 发达,权力广泛。明朝宦官机构非常庞大,重要的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明太祖时,曾铸铁牌置宫门内:“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54 内阁政治与宦官专权 宦官专权明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设立“东厂”特务机构,由亲信宦官掌管,后来例用司礼监太监提督,开宦官干政之端。明宦官专权始于英宗时之司礼监太监王振。55四大权阉庙号年号宦官主管英宗正统王振司礼监宪宗成化汪直锦衣卫武宗正德刘瑾司礼监熹宗天启魏忠贤司礼监56宦官专权 明朝废了宰
20、相,形成了部分的权力真空,这为明代宦官专权提供了空间,使得宦官得以以皇帝家奴的身份窃取了部分皇权。通政司司礼监皇帝司礼监内阁内阁司礼监皇帝批红 司礼监票拟通政司司礼监内阁司礼监 内阁票拟批红57宦官专权皇帝不理政事的时候,容易出现宦官专权的局面。廿二史札记卷三三“明内阁首辅之权最重”条“人主不亲政事,故事权下移,长君在御,尚以票拟归内阁,至荒主童昏,则地近者权益专,而阁臣亦听命矣”。58 四、明朝的中央集权地方制度 行政制度省府州县省承宣布政使司民政、财政都指挥使司军政提刑按察使司监察、司法三司互不统属,政、军、法三权分立,同对朝廷负责。59 结 论: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
21、部、督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抗,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明代中央机构的组织原则是分权,目的是互相牵制,彼此制约,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60 制定大明律和大诰。建立卫厂(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滥施廷杖。大兴文字狱。八股取士。61 明初的法制建设 大诰与明初的法制和政风大诰是明太祖亲自撰写、刊布的刑事法规,分四部分,236条。大诰充分反映了明太祖乱世用重典的思想。因为过于严酷,大诰在洪武以后基本不再行用。洪武政治中所体现的君主绝对独裁的制度和观念对此后的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62 明初的法制建设 大诰与明初的法制和政风大明律有相当多的内容沿袭唐律,但对
22、直接危害国家统治的谋反贼盗以及重大经济犯罪,其量刑重于唐代。后人评价大明律的特点是“轻其轻罪,重其重罪”。清 薛允升 撰 63 明朝的建立者朱元璋 明太祖像64宦官专权明代宦官掌握东、西厂和锦衣卫,是明朝特务政治的代表,是其得以专权一因。明锦衣卫印65科举制度明代规定获得府、州、县学的生员资格后才能参加科举,将官办学校与科举密切结合。正式考试三年一次,分为三级。殿试进士会试举人乡试生员66 参考论文1、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浅析,汪澎澜、杨玉洪,松辽学刊(社会科学版)1999:52、明朝政府内阁的设置和禁直机构,袁刚,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3:63、明朝科举制度的特点、作用及负面影响,
23、王若梅,载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14、试析明朝内阁制的政治效能,王广军,载辽宁大学学报1999:467 参考论文5、明朝内阁官僚群体形成因素析论,江心力,载史学集刊1996:36、明代中央集权的特点及其弊端,邵启富,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37、明代科举制度特点述论,黄明光,载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2:168 第八讲 清朝的集权制度 一、清初的中枢机构 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 69 君主集权发展的表现 内阁权力的削弱:清沿明制,仍以内阁作为政府中枢机构,但实际上内阁权力远不及明代,且权力越来越低。清初,在内阁之外设议政王大臣会议,皆由满洲亲贵构成,称“国议”
24、,凡军国机要重务,均不经内阁票拟,而由议政王大臣会议策划,皇帝裁决。康熙时设南书房,一切特颁诏旨,由南书房翰林撰拟,内阁之权更分。雍正年间,普遍推行奏折制度,机要之务,皆由奏折直达皇帝,内阁权力大为削弱。70 二、南书房和军机处 康熙十六年(1677年),设南书房。雍正十年(1732年),改称军机处。71 君主集权发展的表现 军机处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雍正七年(1729),对西北蒙古用兵,军报频繁,在雍正寝宫养心殿附近的隆宗门内设立了“军需房”,协助皇帝处理军务,后更名“军机处”。雍正有意限制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的权力,是军机处的设置背景。72 君主集权发展的表现 军机处
25、隆宗门73 君主集权发展的表现 军机处军务缓和以后,军机处并未裁撤,反而职权范围渐广,“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军机处的具体职掌主要是:撰拟谕旨和处理奏折;议大政,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奏报皇帝裁夺;审理大狱,参与重大案件审拟;参与对重要官员的任免和考核;随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办事件等。权力所及,均系朝廷军政大事。74 君主集权发展的表现 军机处任职者无定员,最多时6、7人,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充任。设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有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大臣须每天值班,等候皇帝随时召见。当天必须处理完毕每天由下面送达的奏章,以保证军机处处理政务的效率。军机处军机处75 君
26、主集权的发展 军机处军机垫及御用文房四宝在拟旨过程中,军机处完全按照皇帝的旨意,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军机处始终是临时机构,也没有专职,军机大臣只是承旨办事。“军机处虽为政府,其权属于君”。军机处是清代君主集权的最佳工具。76 君主集权的发展 内务府清代设立内务府,掌管皇帝家务,以大臣统领,革除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收宦官之权归入内务府,根绝了历史上的宦官之祸。太监略有放纵,许内务府先拿后奏77 君主集权发展的表现地方行政制度 三、督抚制度清内地政区分为十八省,均设巡抚,为一省之长。每两省或三省设总督一名。总督偏重军事,而巡抚偏重民政。督、抚权力相对集中,地方事权统一,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清朝的
27、总督、巡抚虽然位高权重,但并未构成地方权力中心、造成地方尾大不掉的局面。78四、严酷的文字狱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文字拜物教。明清两代均有“文字狱”,以清 代为最残酷。所谓“文字狱”,是指从人们的诗文、论著 中挑出违碍的字眼,断章取义,加以曲解,或 望文生义,捕风捉影,罗织罪状,构成大狱。清朝“文字狱”为祸之烈,株连之广,前无 古人,骇人听闻。79 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 清风虽细难吹我,明月何尝不照人 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 为民所止 几大著名的“史狱”(庄廷鑨“明史狱”、戴名世南山集狱、吕留良、曾静文选狱、陆生楠史论狱)“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80 参考论文1、论清代中央集权中的补偿性政治控制,刘文鹏,载学术界(双月刊)2002:32、关于中央集权制的若干思考,陈骏程,载岭南学刊001:23、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的沿革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研究,李琪,载史学理论研究1997:4、论雍正时期军机处的设置与历史作用,奇文瑛,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3:381思考题 试分析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进历程和规律、特点。82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