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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部编版九年级历史上册第三单元《封建时代的欧洲》基础知识归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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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三单元封建时代的欧洲基础知识第7课 法兰克王国一法兰克王国1、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后,日耳曼人在西欧建立了许多大小不同的王国,被称为“蛮族王国”,其中最为强大的是481年建立在高卢地区的法兰克王国。2、法兰克王国的建立者克洛维,是当时很有远见和才干的国王。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克洛维皈依了基督教,承认罗马教会在欧洲的重要地位。在他的带动下,整个法兰克王国都信仰了基督教。3、克洛维保留了原来罗马大地主的土地,把原属罗马国有的土地和无主土地赐给自己的亲兵和官吏。这样就取得了罗马教会、信基督教的高卢罗马人和部下的广泛支持。克洛维统治时期,法兰克王国不断扩张。到他去世时,法兰克王国的版图已经延伸至高卢南部

2、地区以及莱茵河以东至多瑙河之间的大部分地区,实力强大。二、封君与封臣1、8世纪前期,法兰克王国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将土地无偿地赏赐给贵族,而是要求得到封地的人必须提供兵役服务。这样,赐地的人成为封君,接受封地的人则为封臣,封臣必须效忠于封君、封君则须保护封臣的观念日益流行开来。11世纪时,这种以土地的封赐为纽带而形成的封建制度在西欧已经普遍存在。2、封臣对封君要忠诚,在封君需要的时候,无偿地为封君服兵役、提供金钱等;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封君不能任意侵害封臣的荣誉、人身和财产安全;当封臣受到外来攻击时,封君必须提供保护。封君与封臣的关系有着严格的等级性,而且权利、义务交

3、织在一起,带有一定的契约意义。三、查理曼帝国1、8世纪,法兰克国王丕平之子查理继承王位,成为法兰克国王。继位后,查理四处征伐。800年前后,法兰克王国的版图扩展到今天的意大利北部、西班牙北部和德国西部的广大地区,与原来西罗马帝国的欧洲部分基本相当,成为当时西欧最大的王国。查理继续实行鼓励基督教发展的政策。800年的圣诞节,教皇在罗马为查理举行了加冕礼,称查理为“罗马人的皇帝”。因此,查理被称为“查理大帝”或“查理曼”。他统治时期的法兰克王国,史称“查理曼帝国”。2、814年,查理曼去世,强盛一时的帝国很快走向分裂。843年,查理曼的三个孙子缔结条约,将帝国一分为三,形成以后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

4、利三个国家的雏形。按照约定,三个王国彼此间不存在隶属关系。第8课 基督教的兴起与传播一、基督教的兴起1、1世纪,基督教出现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生活在这里的古代犹太人,多次反抗罗马帝国的残暴统治,起义遭到血腥镇压。人民把希望寄托于宗教,寻求精神上的解脱,基督教应运而生。2、早期基督教是穷人的宗教。教徒寄希望于天国,不愿意崇拜皇帝为神明,因此被指控背叛国家,遭到长期迫害,史称“三百年教难”。随着罗马帝国陷入危机,不少有地位的人,包括行省总督和皇族,都改信了基督教。罗马统治者对基督教的态度发生了变化。313年,罗马皇帝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具有合法地位。4世纪末,基督教被定位罗马国

5、教。二、基督教的基本主张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是原罪观与救赎轮。依据圣经,人生来就有罪,一是始祖遗留下来的原罪,二是个人今生所犯的本罪。人既然有罪,就无法自救。上帝为拯救世人,派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临人世,担任救世主,甘愿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血补赎世人之罪。任何人,只要信奉基督教,就能得到基督的救赎,达成与上帝的和解,死后可以进入天国。三、教权与王权1、基督教对政治有着独特的理解。它认为,人有原罪,并且会不断犯罪,需要国家进行约束和惩戒,所以王权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掌握王权的国王仍是有罪之人,不是神圣的,需要接受代表神意的教会的监督。作为基督徒,一方面要服从代表上帝权威的教会,另一方面也要服从世俗国

6、家的权利。用圣经的话来说,就是“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这些观念深入人心, 对欧洲法律、政治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影响。2、教权与王权在冲突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立的局面,集中表现为“授职权之争”。中世纪早期,神职人员往往由国王或贵族任免。11世纪末,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发动“教皇革命”,要求夺回对教士的任免权,排除俗人对教会事务的干预,遭到各国君主尤其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反对。经过长期斗争,到1122年,双方达成妥协,签订沃姆斯和约,教皇获得了对高级教王的任命权。同时,划定了教权与王权各自的管辖范围。两种权力体系的并立、相互制约和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极端的神权政治或绝对的君主专制的出现。第9

7、课 西欧庄园一、庄园的领土与佃户1、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庄园的居民均为领主的佃户,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2、庄园的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称为“直领地”,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剩下的耕地是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一般每周要在直领地上劳动3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领主还向佃户征收其他捐税。庄园的周围

8、大多是林地、荒地等,被称为“公用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3、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自由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庭保护。二、庄园法庭1、庄园还具有司法权,设有庄园法庭,主持法庭的是领主或他的管家。佃户在劳役中怠工、不能完成劳役或未按规定缴纳足额的租税,这些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都会受到起诉与处罚。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也不像现代法院那样随时开庭,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法庭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2、庄园法庭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

9、作用。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也都要通过庄园法庭进行审理。惩罚各种违法行为的基本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没有经过领主允许而无故缺席,也会被罚款。法庭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第10课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一、自由和自治的城市1、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在长达400多年的时间里,西欧的农业、工商业普遍衰落,罗马时代的很多城市变成了废墟。从10世纪起,西欧开始恢复起来,农业技术提高,农

10、业剩余产品增加,商业贸易发展,人口增长,旧的城市开始复苏,新的城市不断产生。那些以手工业和商业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更快。意大利、法兰西、英格兰、德意志等,都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城市。2、由于城市一般坐落在封建领主的领地上,因此,领主像控制庄园一样,对城市居民任意的征税,甚至要求居民像佃农一样履行义务。城市居民采取各种方式反抗,争取城市的自由和自治,常用的手段包括金钱赎买和武力斗争。到13世纪,许多城市取得了某种程度的自由与特权,成为自由城市。在这样的城市里,市民是自由人,享有财产权,领主不得非法剥夺市民的财产,不得向市民任意征税。部分城市还取得选举市长、市政官员和设立城市法庭的权力,成为自治城市。城市

11、取得自由和自治权的形式,是从国王或领主手里取得一种证书,这种证书就是“特许状”。国王给在封建主领地上的城市颁发特许状,既削弱了割据势力,又获得城市的拥护。二、城市居民的身份1、手工匠和商人是城市的基本居民,他们一般是从周围农村的农民转变而来的。很多人进入城市以前还是农奴,一旦进入城市,就意味着享有一定的自由权利,因为城市是有着一定特权的地区。当时,农奴在自由城市住满一年零一天,他就获得了市民的身份,从此享有自由,领主无权强迫他重新变成农奴。随着更多的城市取得自由,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成了自由人,而且,城市工商业还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越来越多的农奴逃离庄园,进入城市,促进了城市的发展。

12、2、手工业者主要从事小商品生产,拥有简单的生产资料,自己和家属都参加劳动,靠出卖产品换取其他生活用品以维持生活。家庭既是生产的作坊,也是店铺。商人专事商业和贸易,通常比手工业者富裕。3、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工商业的繁荣,市民阶级逐渐形成。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不断分化,出现了富裕的大手工业作坊主、商人和银行家等,他们成为早期的资产阶级。三、大学的兴起1、11世纪后,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希腊、罗马的古典著作开始在西欧传播,阿拉伯文化也不断传入西欧。12世纪,西欧的教育与学术出现了新的气象,大学的兴起被认为是欧洲中世纪教育“最美好的花朵”。2、12世纪,巴黎出现了许多教会学校和教师私人办的学校。教师私人办

13、校也须从教会那里得到授课许可证。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和经济利益,巴黎的教师组成教师行会,选举会长管理学校。13世纪,巴黎教师行会得到罗马教皇和国王的支持,自治权利得到保证。大学的自治地位主要体现在免赋税特权、司法特权、教育自主权。国王希望大学成为本国的教育和文化中心, 一般都尊重大学自治。教皇支持大学,但不允许异端言论。在不违反正统教义的情况下,大学的日常教学和管理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司法特权指大学师生免受地方世俗法官审判,而须按教会法规定由当地主教审理,或由大学法庭独立审理。3、中世纪大学生须先上基础性课程,它们是: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学完之后进入专业课程,包括法学、医学和

14、神学。课程设置一方面仍受基督教会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第11课 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一、查士丁尼及其法典1、东罗马帝国的版图囊括了希腊以及亚洲西部和非洲北部地区,这些地区有农业比较发达的埃及、叙利亚,有许多大都市和国际贸易港口。因此,东罗马帝国的经济比较活跃,社会比较稳定。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则延续下来,并且进入了一个“黄金时代”。2、527年,查士丁尼继任为东罗马帝国皇帝。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他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从529年起,委员会历时6年,把自2世纪初以来历任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剔除其中相互矛盾的条例,编成查士丁

15、尼法典,同时把历代罗马法学家有关法律问题的论文和著作汇编为法学汇纂,又编成指导学习法律文献的法理概要。后来,查士丁尼又命人将自己执政时期的法令编辑为新法典。以上这4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3、罗马民法大全仍然承认奴隶制,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地位,不再像以前那样把奴隶看作“会说话的工具”。罗马民法大全还对财产、买卖、债务、契约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11世纪末期,罗马民法大全的手抄本在意大利被发现,西欧开始对罗马民法大全进行研究。罗马民法大全被誉为欧洲民法的基础。二、拜占庭帝国的灭亡1、从7世纪起,阿拉伯人不断攻击拜占庭帝国,占领了帝国的部分地区。9世纪以后,拜占庭帝国又面临着多个外部军

16、事势力的进攻,帝国版图不断被蚕食,11世纪时仅剩希腊半岛和爱琴海地区的希腊国家。2、长期的对外战争导致帝国内部财政枯竭,拜占庭皇帝不得不求助于西欧封建主的军事援助。早就垂涎东方土地和财富的西欧封建主组建了十字军。东征的十字军不仅没有给拜占庭以军事援助,反而攻打拜占庭帝国,占领了君士坦丁堡和拜占庭的大部分领土。拜占庭帝国一度灭亡,不久后又复国,但领土大为缩小,国势日渐衰弱。14世纪初,拜占庭帝国受到新崛起的奥斯曼土耳其人的不断进攻,1453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最终灭亡。3、拜占庭帝国是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它对基督教、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化传统和西亚,北非等地的东方文化因素兼收并蓄,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拜占庭文化,在世界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它保存了大量的希腊、罗马古籍,为后来西欧的文艺复兴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拜占庭文化对东欧文化的影响更为巨大,9世纪时拜占庭教士创造的西里尔字母是后来俄罗斯、塞尔维亚等民族的字母的起源。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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