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所谓“总特征”指的就是“基本观点”。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物质世界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方面,唯物辩证法就是对这两个本质方面的反映。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拓展矛盾与联系、发展的关系(1)三者都是科学地揭示了世界的存在状态;都是唯物辩证法不可或缺的三个观点,但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2)联系构成发展,没有联系就没有发展。(3)矛盾是联系的根本内容。(4)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2.联系的含义。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1)联系既包括事物之间的联系,也包括事物
2、内部的联系;即外部联系和内部联系。(2)联系是不是单向的,而是诸要素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3)不能把哲学上的联系为生活中的“联系”,二者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3. 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每一个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方法论:联系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注意】(1)“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之中”不等于“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因为联系既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有条
3、件的。(2)普遍联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具体联系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二者关系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在事物的联系与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方法论: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疑点】为什么人为事物的联系也是客观的?(1)人为事物的联系以自在事物的联系为基础;(2)人为事物的联系只有通过实践这一客观物质性的活动才能形成;(3)人为事物的联系形成后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提示】联系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观上贯彻了唯物论思想。【拓展】用对立统一的观点
4、把握联系的客观性一方面,联系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随意创造事物的联系。另一方面,人有主观能动性,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如: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互联网络等。不能认为人们建立具体的联系是对联系客观性的否定。人们建立具体的联系是从联系的客观内容和客观条件出发的,并不是主观的臆造一些联系;并且,新的联系一旦建立,同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可见,人们建立具体的联系,不是对联系客观性的否定,而是对它的利用。(3)联系具有多样性。原理: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方法论: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
5、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既要注重客观条件,又要恰当运用自身的主观条件;既要把握事物的内部条件,又要关注事物的外部条件;既要认识事物的有利条件,又要重视事物的不利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4. 说明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及其指导意义。(1)原理: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方法论: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2)原理: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在事物存在和
6、发展的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方法论: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提示】(1) 整体的功能总大于部分功能之和吗?只有当部分以合理、有序、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才大于部分功能之和;如果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因此不能绝对地说整体的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但可以说整体总大于部分。(2)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才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5. 系统优化的方法。 (1)含义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因此,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提示】整体与系统的关系: “一定意义上”强调二者具有共同点,但又有区别,不能等同。(2)系统的基本特征整体性、有序性、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3)方法论要求:系统优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