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戏曲程式摘要:中国戏曲自宋、元以来,继承先秦“物感说”和诗、歌、舞为一体的传统美学思想,形成了融唱、念、做、打、舞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是高度综合性的舞台艺术,“以歌舞演故事”是中国戏曲最显著的特点。本文重点对中国戏曲的程式发展及审美特点进行研究。关键词:中国戏曲 戏曲程式 文艺 舞台艺术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中国戏曲形成以“唱、念、做、打”的程式化表演为基础的载歌载舞的舞台艺术。与其他艺术相比较,中国戏曲对表演基本手段要求的技艺性则显得很“苛刻”,要求更加精细和扎实,也因此形成了非常具有独立性的富有中国文化气派的戏曲技艺性,以致相同的形式可以表达不同的内容,可以“旧瓶装新酒”,形式可以脱离内容
2、而独立存在,形成一种完备的形式美。中国戏曲的程式,是一个颇具系统性的体系,贯穿戏曲表演的全过程。程式既反映了对生活、塑造人物和时空的处理,也通过音乐、舞蹈、服饰、布景、道具等进行了展现和表达。其内涵主要通过唱、念、做、打、舞,手、眼、身、法、步等进行表现。管子说过:“法者,天下之程式也。”戏曲程式的法度体现在舞台调度、人物形体动作、音乐运用的规则上,这规则一方面体现着程式的目的性,一方面体现着程式的节奏性和结构的模式性。目的性是“法”,节奏性和模式性是“度”。法是程式之所依,度为程式之所用。没有法,程式就势必紊乱;没有度,程式就不能准确地进行。程式是有目的性的。只要戏曲表演中需要实现某种目的,
3、那就必然使用为此目的服务的程式。戏曲表现喜怒哀乐等情感,并非生活中的情感表达方式所能展现的,而是要依靠手、眼、身、法、步等综合手段来实现,这都需要有特殊的技巧,演员只有通过严格的训练才能掌握,否则就不能娴熟地运用。戏曲的体验与表现是戏曲表演艺术中不可脱节的两个环节。演员最为重要的基本功就是将艺术体验融入意念,使自己的表演达到下意识的高超艺术境界。程式化、技术化的体验与表现的高度结合形成了中国戏曲特殊的表演样式。戏曲演员就是在体验角色的同时,又清醒而准确地通过具体的程式予以表现出来,实现心理技术与形体技术的和谐统一。戏曲表演艺术综合诸多的艺术形式,无论唱、念、做、打、舞,还是手、眼、身、法、步作
4、为形体训练、表现手段与艺术技巧的基本功,都要使歌喉与形体的每一项都精确到家、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戏曲老艺人有句话很有道理:“练死了,演活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要求演员在表演过程中“忘了观众”。而戏曲则要求演员在舞台上既表演,又生活。戏曲演员完全是有意识地为观众表演。戏曲的审美就是这样,它的艺术美不仅要始终被察觉、被感受,而且始终要接受观众的审美评价。戏曲表演程式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做”和“打”为主的程式身段;另一类是以“唱”和“念”为主的声韵程式。对观众而言,前者是可见的视觉形象,后者是不可见的听觉形象,二者在戏曲表演中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但戏曲的唱和念,只有由身段编织、串联在剧情的矛盾
5、冲突中,才有它的表现力,所谓“声在意中,意在戏中,戏在手眼形容中”。在戏曲表演中,演员的表演由于受到技艺性很强的各行当身段程式的规范,所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对塑造人物形象是个有利的条件。演员根据剧本,经过对程式的选择组合,一个人物形象就出来了。戏曲具象化的表演,是以“明确的理想化范本”为创作审美特点的,是完全用诗与画交融的表现艺术。戏曲的表演程式有四个特点。一是来源于对生活的提炼概括,对人物内在情感与外在特征进行综合表现;二是通过严格的因袭继承才能掌握,融合体验,在规范结构中创造性表现运用;三是为所有的演员所有的戏曲人物而存在发展的;四是只有程式化的表演艺术,才是人物,才是个性。戏曲的歌舞表演,也是程式化了的。它“化”在深刻的体验中和角色形象之中。离开体验,只是程式的空壳罗列,只是演员干巴巴的表演,不是戏曲艺术的真正表现。纯程式不等于活的角色,更没有化为人物。笔者这里需要强调重要的一点是:戏曲的舞台表现,乃是一种由它写意的戏剧观所决定与派生的剖象表现。从戏曲艺术创作整个过程来说,中国戏曲是形神兼备的抽象表现派。这种深植于生活,在对生活深刻把握和体验的基础上,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将人的精神世界进行艺术化的表现,就是我们的戏曲。(作者簡介:田少林,男,大专,沈阳评剧院,二级演员,研究方向:戏曲表演)(责任编辑 葛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