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非所有快乐都是善王晓玲 陈明锟摘要:快乐与善是伦理学的一对重要范畴。有的哲学家将快乐等同善,作为所要追求的人生的一个最高的和终极目标,如快乐主义者;有的哲学家承认快乐的存在,但并不将快乐等同于善,而是将快乐进行分类,那些真正的、纯粹的快乐才能与善相互等同,如柏拉图。在柏拉图看来,快乐有真实的和虚假的快乐,好的与坏的快乐,热爱金钱、名誉和智慧的快乐,而只有那些真正的快乐才能符合善的本性,才是我们所要实现的目标。对快乐与善的区分,是理解柏拉图思想的关键。关键词:柏拉图;快乐;善;理想国一、柏拉图对于快乐与善的阐述(一)柏拉图对于快乐问题的界说柏拉图关于快乐的描述主要是集中在理想国之中,在书中,柏
2、拉图在与他人的对话中发现人们常认为非正义者比正义者具有更大的快乐与幸福,认为正义是最好结果与最差结果之间 折中性的和解。最好之事是不用因为恶而受罚,最坏之事是无法对先前遭受的不公平待遇进行报复。正义并不是出于自愿,主动要达到的目标,仅是因为人们作恶的能力无法为人们带来更大的幸福与快乐的被动遵循。在这种正义观的驱使下,人们普遍的认为从自身出发去做那些不正义的行为反而比遵守各项法则所获得快乐要大得多。比如不正义者可以用获得的不当财富来为神像塑金身而得到称赞,获得更大的快乐;但正义者在一贫如洗的情况下还要被质疑其遵循正义是为正义本身还是为正义背后的目的,所获得的快乐反而要少得多。为了解决正义者是否享
3、有更大的快乐的问题,柏拉图在解释正义时用正义为快乐作辩护。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即处在各自位置上的人各守本分,做其本性规定之事。在城邦之中存在三种不同类别的人,具有三种不同的德性,如智慧、勇敢和节制。照应在灵魂中有三种表现,即理性、激情和欲望。灵魂各部分有条不紊地运行会达到正义,人们也会得到符合本性的最大程度的快乐。因而,在柏拉图那里,快乐是灵魂良好运转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各部分固守本性、不去僭越的和谐状态。但柏拉图所强调的快乐不是一种满足欲望需要的快乐,而是一种追求至善和纯粹的快乐。(二)柏拉图对于善的概念的阐释柏拉图所说的快乐是一种追求至善的快乐,至善是柏拉图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柏拉图一生都将善
4、作为所要追求的终极价值。从本体论角度来说,善是整个理念世界的根本,是可感世界的太阳,万事万物分有善的理念而共存,善的理念是最高的本体性存在;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善的理念存在于永恒不变的独立于感性世界的理念世界之中,知识和理智是善的一种最高的表现形式;从目的论角度来看,善位于整个由理念世界和现实世界所铸造的金字塔的最顶端,是一切生物所要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一种无可替代的至善的存在。因而,善的理念在柏拉图那里是最为重要与核心的一个概念。在理想国中,柏拉图通过对于正义是什么以及正义者是否能够获得最大的善与快乐问题的探讨,通过对于社会各阶级的分工以及对于他们德性的认知,从而将善理解为整个城邦中的四主德的和
5、谐一致,人们灵魂各功能的协调有序,以此看作是实现他们本性的最大的快乐与善。同时,在对善描述中,柏拉图还将快乐看作是善的构成之物,认为真正的和纯粹的快乐必然是以它自身为存在依据而不是出于其他目的的,真正的快乐必然是对于至善的追求。二、并非所有的快乐都是善对快乐各类型的区分柏拉图在追求快乐时将善的理念作为快乐的终极目标,但不能因此就将快乐等同于善。善一定是包含着某种程度的快乐的善,但是快乐并不完全就是善,二者不可完全等同,必须要在各种形式与类型的快乐中找出真正符合善的本性的快乐,以此来充实我们所要追求的最高善性。1、基于善恶好坏的分类-快乐中有恶存在并非善善不是快乐,因为快乐中有恶的存在。柏拉图曾
6、说过,“即便是那些认为善就是快乐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某些快乐的事情是坏的,那么这便是在承认某些善也同时是恶的了,这样的说法显然是自相矛盾的,是与善的本质相违背的。”1善恶作为评判事物的标准,并不是一种相互依赖性的存在。善的本性来是一种完全在自为的存在,具有绝对性的价值,并不是一种依赖于恶才相对性的存在。快乐与恶可以善的、也可以恶的,但这都不能指代善本身的存在。如果人们在心中知道什么是恶和善,最终却还是不得不做恶 行,就如同善被恶制服了一样,这种逻辑是荒谬的。如果将快乐等同于善,将痛苦等同于恶,那么就会失掉其绝对性,快乐与痛苦也并不是善的判别标准。为论证这一点,柏拉图在战场上的勇敢者和怯懦者面对敌军
7、的撤退为例。面对这种情况,勇敢者与怯懦者都会感到快乐,但怯懦者感到的快乐却要更加的深远,在这种情况下,好人与坏人没有区别,甚至坏人所得到的比好人还要更多,而这是荒谬的。因为怯懦者得到的快乐是一种充满恶的快乐,这种快乐并不符合善的完满性与崇高性,因而包含着恶的快乐是一种并不纯粹的快乐,并非是一种善。2、基于苦乐感觉的分类-免于痛苦的虚假快乐并非善在快乐主义者看来,趋乐避苦是生物的本性,快乐就是生命存在的终极意义,“当我们在没有快乐就会感觉到痛苦的时候,快乐就会对我们有益。当我们不再痛苦的时候,快乐便对我们不再有用了。在一种痛苦得到消除之后,即便是说没有一种具体的快乐伴随而来,人们同样的也会感到高
8、兴,这便说明没有痛苦就是最大程度的一种快乐。”2他们将快樂作为一种善,思想的核心便是治疗痛苦,消除苦难,但柏拉图认为这并没有说明快乐的本质。在柏拉图看来,快乐主义者所强调的对于痛苦的免除本身的快乐并不存在积极价值。当人们在极度痛苦时,他们确实会把享受安宁的不受痛苦看作是最令人愉快的东西,在此时没有任何一种快乐比得上终止痛苦所带来的幸福,但这并不能将快乐看作是来源于痛苦的。“痛苦的终止就意味着快乐,快乐的终止就代表着痛苦并不是事物的本质不可相信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就是一种纯粹的快乐或者离开了快乐就是痛苦的”3这种类型的快乐仅是某种中性的快乐,是在与自己负面状态的对比中所体现出来的快乐。因而这种基于痛
9、苦的消除所产生的快乐仅是一种虚假的快乐,仅仅是感官在疼痛状态下对快乐的虚假反射。人们之所以会将痛苦的免除等同于快乐,便是因为对于事物本性的误解。事物的本性有三类并代表着快乐,无快乐无痛苦的中间状态以及痛苦三种情形。当人们痛苦时,他们的确是在把握痛苦。但是当他们由痛苦走到中间地带的时候,他们以为自己到达了快乐和完满的境地。但是,如同人们在黑色的一旁只能看到灰色而由于缺乏经验不能看到白色时,他们对快乐的认知也被经验所蒙蔽了。因而,这种由免于痛苦所产生的快乐并非一种真实的快乐,而只是一种由感官感知外物的虚假快乐,并不是一种善。3、基于德性的分类-追求金钱与名誉而非智慧的快乐并非善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
10、公民依据其本性分为三种类别,三个等级的人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安守本分是最为正义的,同时能够获得在他们的位置所产生的最大程度上的快乐。与这三种等级相呼应,存在着三种不同的快乐。国家的统治者分有智慧的德性,其快乐是追求智慧的快乐。在他们看来,快乐始终存在于追求知识的过程中,本身就是一种最高尚的快乐,不需要其他快乐的辅助;国家的守护者分有勇敢的德性,其快乐是胜利和名誉的快乐。在他们看来,追求金钱的快乐是庸俗的,追求知识和理性的快乐只是一种虚幻的投影,而只要人们努力,荣誉和胜利可以跟随每一个人;国家的劳动者分有节制的德性,他们认为一切追求知识与名誉的快乐都是没有意义,除非能够以某种方式为人们带来金钱的利益
11、,是一种缺乏理性的快乐。在柏拉图看来,只有热爱智慧的快乐才是最为至善的快乐。其余两种快乐都只是一种不真实、不纯洁的快乐。追求智慧的快乐更多的如知识、理性永恒不变的真实实体,在更真实的快乐中获得享受。而追求荣誉与金钱的快乐拥有的则是不断变化的,经受腐朽的食物、名声等实体,缺乏真实性与可靠性。同时,以利益和名望为乐的人,由于对于智慧没有经验,总是为了吃喝在生命的长河中往下游走,不断地在中间徘徊。但穷尽一生只能来回游荡,不能向前一步的达到更高境地,无法享受纯洁的快乐。他们面临的快乐只能是与痛苦相伴随的,以真正的快乐作为幻影而投射出来的假象,因为种种错综复杂的颜色而使人们深信不疑,从而不断地将欲望植根
12、进那些缺少理性的灵魂之中。因而,这样两种类型的快乐并不是真正的善的形式,也不可与善等同。三、理性求乐-理智求善快乐是人生中想要达到的身体和心灵的满足状态,是灵魂的愉悦。善是人生所要达到的最高价值标准。快乐与善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似的,但不是等同的。不是所有的快乐都可以被划分到善的界限之内,只有纯粹真实的快乐才可被看作善。当我们面对快乐时,要分辨快乐中的善与恶。不能简单地 将善等同于快乐,将恶划归为痛苦,因为快乐中有恶的存在,而痛苦中也有着善的存在。当谈论到快乐与痛苦时,不能将快乐看作痛苦的消除。真正的快乐应当是为了快乐本身而追求的快乐,快乐自身就是它存在的目的与手段。感官判断并不是完全可靠的,必须
13、以理性作为统筹。至善是人生本质的体现,是一种善良、美好、和谐有序的生活方式,因而需要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四种美德的支持,并用智慧来统领其他的德性,是一种将低级欲望与冲动激情都统摄在理性之下的生活,快乐的生活也是使金钱与荣誉的服从智慧知识的生活。在这种状态下,将将得到本性范围内的最大快乐,获得属于它的最为真实和本质的东西。因而,在面对快乐时,要理性求乐;在求乐的基础上,还要理性求善。參考文献:1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何,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231).2包利民,吴广瑞。柏拉图与“快乐论者”:盟友还是敌手-哲学治疗的“加法”与“减法”J.浙江学刊,2001:(4).3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何,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