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圈子里的几个段子沈彬作为中国法治史上的里程碑,民法典横空出世,中国的百年法治梦圆。不过,也有人在法律圈子里半撒娇半玩笑地说:“半生所学,化为乌有”“拿了法学毕业证书,中年归来,依旧是法盲”。的确,新的民法典有着 1260 条法条的体量,而且它的颁行也意味着之前的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婚姻法担保法以及民法通则的废止。那么,中国民法体系是要推倒从来吗?法学圈子里开开玩笑、发发牢骚也就罢了,传到圈外很容易给别人造成误解,以为这次民法典是“另起炉灶”,其实是将之前已经颁行的单行民法进行合并、编纂,做出了很多的更新,也修改了不少的法条,但主体没有改。要看到,民法典不是一字不可删的宗教经典,相反
2、,作为法律,它必须回答时代之问、观照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这样就意味着它就得不停更新。凯文凯利在他的名著失控中,不厌其烦地探讨“系统的自我进化”和适应问题。拿破仑时代公布的法国民法典,虽然号称适用至今,其实每个法条后面都打了多个补丁,以适应当初立法者没有想到的现实情况。這不是一部“颠覆性”的民法典,而是一部总结性归纳性的民法。法学界有个笑话就是埃塞俄比亚民法典,那是由民法专家“拍脑袋”制订的“最完备”的民法典,但是埃塞俄比亚的现实摆在那里,你可以想象这部法律的“执行效果”。所以,世界上没有一部十全十美的民法典,而是要让民法典适合这个民族的社会现实。说到了“推倒重来”式的修法,够得上思想家托马斯库
3、恩所说的“范式转换”的修法,过去 40 年里,大概只有 1996 年刑事诉讼法、1997 年的刑法以及 1999 年统一之后的合同法,前两部法律确认了程序正义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后一部法律则明确了契约自由原则,这些才是中国法制史上的“转折点”,而这次民法典是稳步前进的里程碑。以 1999 年的合同法来说,它之前有三部不同的合同法:一部叫技术合同法,一部叫涉外合同法,一部叫经济合同法。这三部“前合同法”有着明显行政干预的特征、计划经济特征,上级部门意见成为作为合同成立、解除的条件,这明显违背了民法自治的原则,也和当时已经方兴未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比如,“合同违反了法律”该不该认定无效呢
4、?没有经过法律训练的人会觉得:应该无效,违法的合同怎么能有效?但你仔细一琢磨,如果开发商卖给你房子,等到交房的时候,房价涨了,开发商说当时没有取得售房许可证,就要认定原合同无效,这对谁有利呢?作为民法一部分的合同法的本质,还是要保护契约自由、保护市场的稳定预期,也为了防止那只“闲不下来的手”对市场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干涉。1999 年的合同法合并了之前三部“合同法”,确立了契约自由的基本原则,确立了合同,只有在违反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才是无效的,这就是一个“范式转换”,从计划经济的范式进入了市场经济的范式,从行政主导变成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中国市场经济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制度基础。如今民法典虽然有多达 1260 条,但这不是一部“颠覆性”的民法典,而是一部总结性归纳性的民法,是对于中国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财产原则、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个集大成的总结。所以,不存在民法典让你“半生所学,化为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