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 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
2、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 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三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三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
3、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 xx 县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
4、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