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理学期末复习试卷法理学期末复习试卷 一、单选题()1.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由于实施该法的社会条件已经消失,实质上导致一部法无效这称之为()。A法的溯及力问题 B法的明示失效 C法的默示失效 D法的社会效果【答案】C【解析】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由于实施该法的社会条件已经消失,实质上导致一部法无效这称之为默示失效、废止。明示失效是指新法或者其他法中明确规定对旧法加以废止。【考点】法的效力 2.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权利能力的是()。A人身自由 B法定的结婚资格 C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能力 D法人的权利能力【答案】A【解析】一般权利能力是指所有个人和组织都可以享有的权利能力,如人身自由、生命安全、继承
2、遗产的权利能力。特殊权利能力是指具有种种条件限制的权利能力,例如法定结婚年龄、选举和被选举权、注册成为法人的权利能力等。【考点】法律关系的主体 3.针对特定人的权利叫做()。A对世权 B绝对权 C对物权 D对人权【答案】D【解析】对物权又称绝对权、对世权,指权利主体对物的一种排他性占有,可对抗所有其他人。对人权又称相对权、债权,对特定人的权利。【考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分类 4.下列不属于法律免责的是()。A正当防卫 B时效免责 C不诉免责 D自首立功免责【答案】A【解析】法律免责,是指违法者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由于存在法律规定的某些主观或客观条件,致使法律责任可以被部分或
3、全部地免除。时效、不诉、因履行不能、协议辩诉交易、自首立功免责等五种方式。【考点】法律责任 5.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这里对“父母”和“子女”所作的解释属于()。A扩充解释 B限制解释 C字面解释 D历史解释【答案】A【解析】“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这里对“父母”和“子女”,需作扩充解释,他们不仅包括亲生的父母和子女,而且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里的“父母”仅指具有抚养教育能力的父母,这里的“子女”仅指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抚养教育的子女限制解释。【考点】法律解释 6.下列不属于司法的特征的是
4、()。A被动性 B单方性 C中立性 D独立性【答案】B【解析】司法具有被动性、中立性、专属性、独立性、终极性、程序性的特点。【考点】法的适用 7.伯尔曼曾说“正义不仅要被伸张,而且必须眼见着被伸张”。这是指()。A司法的程序正义 B司法的实体公正 C法的适用一律平等 D适用法律不能因人而异【答案】A【解析】司法公正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司法活动中要公正、合理地适用法,不能因人而异,公民在法的适用上一律平等,即司法的实体公正。二是司法活动要严格依法定程序适用法,保证争议或纠纷的解决要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实现,即司法的程序正义。正如伯尔曼曾说“正义不仅要被伸张,而且必须眼见着被伸张”。这是指没有公
5、开,就没有正义。法律要向宗教仪式一样起源于公开仪式。【考点】法的适用 8.下列关于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表述有错误的是()。A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 B无法律责任即无法律制裁 C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功能的体现 D有法律责任一定会有法律制裁【答案】D【解析】有法律责任不一定会有法律制裁,一方面,法律责任因法定理由可能会被免除;另一方面,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仅局限于法律制裁一种,例如还存在补偿。【考点】法律制裁 9.“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这句话出自()。A马克思 B恩格斯 C列宁 D毛泽东【答案】B【解析】随
6、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这句话出自恩格斯。【考点】法理学释义 10.与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相联系的法学家是()。A奥斯丁 B波斯纳 C庞德 D边沁【答案】A【解析】奥斯丁将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来看待。【考点】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 二、多选题 1.调节和处理利益冲突是法律的重要任务,中国儒家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是()。A“不贵义而贵法”B“德主刑辅”C“重义轻利”D“重利轻义”E“君轻民贵”【答案】BC【解析】调节和处理利益冲突是法律的重要任务,儒家的态度:重义轻利、德主刑辅;法家主张:重利轻义、“不
7、贵义而贵法”。【考点】法律利益 2.在我国,法律职业的主体是指()。A法官 B律师 C警察 D检察官 E法学教育者【答案】ABD【解析】在我国,法官、律师、检察官三大法律职业主体。【考点】法律职业 3.下列属于行政制裁的是()。A支付违约金 B拘役 C责令停产停业 D吊销许可证 E没收非法所得【答案】CDE【解析】支付违约金民事制裁;拘役刑事制裁。【考点】法律制裁 4.属于资源性法的渊源的有()。A立法 B判例 C习惯 D正义观念 E宗教规则【答案】BCDE【解析】法的渊源是由资源、进路和动因三项基本要素所构成;资源要素,指法基于什么样的原料形成,包括习惯、判例、道德规范、正义观念、宗教规则、
8、礼仪、乡规民约等等,立法是进路性渊源,是法得以形成的途径性要素。【考点】法的渊源释义 5.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内容有()。A德治传统 B诸法合体 C重刑轻民 D礼法文化 E政法合一【答案】ABCDE【解析】中国法律传统的四大基本内容:礼法文化、德治传统、诸法合体、重刑轻民、政法合一。【考点】法律传统 三、判断题 1.一个法律规则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答案】正确。一个法律规则可以表现在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考点】法的要素 2.宗教仅在精神层面对法产生影响,不能在制度上发挥作用。【答案】错。宗教对法的影响,包括精神层面和制度层面。【考点】法的道德及宗教 3.有法律义
9、务必然有法律责任。【答案】错。1 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体对义务的违反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2 但是,法律责任是一种特殊义务,是由于违法法律义务而产生的第二性义务。所以,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义务,就不必然产生法律责任。【考点】法律责任 4.政治意识越强,法律意识也越强。【答案】错。1 人们的法律意识往往受人们的政治意识左右;2 但法律意识又有别于政治意识,政治意识的强弱与法律意识的水准并不对等。【考点】法律意识 5.不成文法井非指没有文字表现形式的法。【答案】正确。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成文形式的法,例如习惯法、判例法等。区
10、别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不完全看法是否有文字表现形式,而是看是否具有规范化的成文形式。四、简答题 1.简述法律正义的成因。【答案】1、首先,法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从而使法在其基本路向上达到比较理想的境况。2、其次,正义可以作为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标准。3、再次,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的经常性力量。4、最后,正义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者。【考点】法律正义 2.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有哪些作用。【答案】1、首先,社会主义立法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2、其次,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3、再次,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环境发生作用,由此而间接保障人权。4、最后,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