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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多篇中灵魂与肉体的关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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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斐多篇中灵魂与肉体的关系欧星洋摘要:柏拉图的斐多篇是较早提到灵魂与肉体的关系的哲学文本,鉴于这个主题在后来的哲学史中讨论较多,作者认为厘清柏拉图哲学文本中的灵魂与肉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分析哲学史上相关哲学讨论的意义所在。本文中,作者的兴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1)斐多篇中有关灵魂与肉体的论述,柏拉图对于这两个概念的具体主张是什么,以及它们是否清晰。(2)有关灵魂与肉体关系的论述,柏拉图在这个问题上是否给出了成功的论证。(3)柏拉图关于灵魂不朽的论证,柏拉图对于灵肉关系的探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灵魂不朽的论证,以及灵魂不朽的论证是否是有效的。关键词:斐多篇;灵肉关系;灵魂;肉体一、斐多篇中关于

2、灵魂不朽的论证苏格拉底在斐多篇中提出了几个关于灵魂不朽的论证,要论证灵魂不朽,需要证明两个前提。(1)灵魂在出生前一直存在着。(2)灵魂在死后也一直存在。加入灵肉关系的表述后,可以改写为:(1)灵魂在进入肉体前是存在的。(2)灵魂在离开肉体后依然存在。斐多篇中的几个灵魂不朽的论证都围绕这两个命题进行。从 70d 开始是苏格拉底的所谓“循环论证(cyclical argument)”。在此前的69e 中,西庇斯指出了苏格拉底关于“死亡对于哲学家而言是幸事”的论证中存在的问题,那就是苏格拉底并没有提供足够的理由说明为什么灵魂在死后依然存在,并拥有着一定的力量和智慧,按照许多人的观点,灵魂在离开人身

3、体后就“如同烟雾,一阵风就把它驱散了”。何以保证它不会这样呢?苏格拉底的论证如下。他首先说明了“对立面”的概念。一对对立面中的两者总是互相转化,例如某物之所以是大的,是因为它原先较小,反之亦如此。在这里,“对立面”指的是一对相对的事物的属性。而柏拉图的看法是,对立面其中的一个属性一定是由另一个属性而来的。以“生”与“死”也是这样一对对立面为前提。可以得出结论,“生”这个属性来自“死”这个属性,而“死”这个属性来自“生”这个属性。也就是说:目前具有“死”属性的事物,原先是具备“生”属性的。目前具有“生”属性的事物,原先具备了“死”属性如何理解这两个结论呢?以人为例,人身上的“生”属性来自于“死”

4、属性,也就是说,活人先前是死人。死人先前是活人很好理解,但如果活人先前是死人作为同等的结论一起得出的话,可以借由此说明灵魂转世说的正确性。如果人死后灵魂就消失的话,那么灵魂转世也将不可能。又由刚才的证明,我们知道灵魂转世是可能的,因此人死后灵魂不会消失。这个论证至少有三个问题。第一,对立面的概念并不清楚。仔细观察苏格拉底关于对立面概念的描述就可以发现,苏格拉底关于对立面相互转化的说法完全建立在这样一个命题上:命题 P:某物 x 之所以具有属性 p,是因为该属性由 p 的对立面 q 变化而来。苏格拉底关于对立面的定义似乎是这样:定义 O:不同时地出现在同一个实体上的两个相反属性称为一对对立面。某

5、物 x 之所以是小的,是因为 x 原先是大的。但问题是,情况不一定是这样。在更多的情况中,x 之所以是小的,是因为与它相对比的 y 是大的。也就是说,一对对立面不一定出现在同一个实体上,它们更可能分别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实体上。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考察苏格拉底“那有对立面的一定是由它的对立面转化而来”到底是什么意思。以这两种情况为例。1.某物 x 之所以是小的,是因为 x 原先是大的。2.某物 x 之所以是小的,是因为 y 是大的。当谈到变化时,有两个因素是必要的,它们分别是同一性和时间。同一物体在不同时间中的状态相差别,这个时候我们才说它的状态发生了变化。不同的物体在不同时间中的状态相差别

6、,这个时候我们并不认为物体的状态发生了变化。在第二种情况中,某物 x 的属性并没有出现变化,它之所以是小的,不是因为它的“小”属性是由“大”属性变化而来,因此苏格拉底关于对立面一定相互转化的说法是有问题的。第二,“生”与“死”这两个属性是不是对立面?我们注意到,小与大是互为否定的关系,是两个相反属性。但是,生与死是互为否定的吗?如果死的否定一定是生,生的否定一定是死,那么生与死才是互为否定的。然而我们知道,有些事物是既不能算作生也不能算作死的,例如一块石头,既不能说是活着的也不能说是死的。100 年后的美国总统,也无法说是活着的还是死的,因为他还没有出生。因此说生与死互为对立面是有问题的。“生

7、”的对立面应该是“非生”,而“死”的对立面应该是“非死”。第三,同一性问题。依照柏拉图的说法,当个体处在灵魂与肉体相结合的状态时,就认为它具有生属性。但问题是,这样的定义方法不适用于死属性。当灵魂与肉体分离也就是个体死亡之后,就无法确定维持个体的同一性的标准是什么了,一旦无法确定同一性,那么死亡之后个体将不复存在。按照斐多篇中的思想,肉体是有朽的,灵魂是不朽的。如果以肉体作为同一性的标准,那么死亡之后个体也将不复存在。实际上,在关于对立面的说法中,是存在一个默认前提的,那就是死亡之后个体依然存在,否则依照定义 O,这时候将不存在对立面,也就谈不上生与死两种屬性的相互转化了。因此,灵魂被视为维持

8、同一性的标准。然而问题在于,任何关于灵魂的同一性的判断都是缺乏依据的。我怎么知道从死属性转变为生属性的这个灵魂,与之前某个经历了死亡的灵魂是同一个呢?或者我们完全可以设想一个在出生前刚刚产生的灵魂,这样一来尽管我们可以说后来灵魂经历了从“死”到“生”的过程,但却不能说它是“前世”的某个灵魂。苏格拉底似乎意识到他的论证是不充分的,因此他还有进一步的说法。他认为在任一对对立面之间,存在两种变化过程,分别是由其中一个对立面到另一个对立面的变化。例如从小到大是一个,从大到小是另一个过程。他的具体论证过程是这样的:前提 1:对任何一对对立面 a 与 b 来说,只要存在从对立面 a 到对立面 b 的变化过

9、程,那么从对立面 b 到对立面 a 的变化过程也必然存在。前提 2:从对立面“生”到对立面“死”的过程是确实存在的。结论:从对立面“死”到对立面“生”的过程必然存在。这个论证看上去的确比第一个更有说服力,但有着同样的问题,因为“生”与“死”究竟是不是一对对立面是有问题的,所以前提 2 是有问题的。另外,前提 1 是建立在经验观察上的公理,但是这个公理并不是自明的。我们观察到人的自然衰老过程,但是从未观察到返老还童的现象,因此前提 1 也是有问题的。从 72e 开始是苏格拉底的另一个关于灵魂不朽的论证,被称为回忆论证(Recollection Argument)。论证的主要目的是证明灵魂在出生前

10、是存在着的。结合在美诺篇中提到的论证,苏格拉底认为人类的知识有一部分是后天无法学到,是只能通过回忆想起来的,在出生前就学到的知识。因此,灵魂必须在出生前就已经存在,否则无法解释我们如何在出生前拥有知识。苏格拉底首先提出论点:学习就是回忆。为了阐明他的主张,他先解释了什么是回忆。他认为回忆是当一个人通过看与听等直接知觉接受到的知识,使得他想到了另外的不一样的知识。回忆是一种知识的联想作用,这种联想不但发生在相似的事物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不相似的事物之间。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间接的获取知识的方法。在解释清楚回忆之后,苏格拉底开始区分“相同”与“相同的事物”,例如相同的石子。这两者有着明显的差别,后者

11、是我们能够直接知觉到的,而前者不是。但是我们的确拥有关于前者的知识,如果这些知识不是来自于出生后的直接知觉,那么它们一定在出生前就已经存在了。而我们之所以能掌握它们,是通过回忆的方法。首先我们知觉到“相同的事物”,因为相对起“相同的事物”“相同”是更加完整的存在,两者之间存在关系,所以我们能由其中一方联想到另一方。通过这种方法我们掌握了关于“相同”的知识。既然知识在出生前就已经存在,我们的灵魂必定在出生前就已经掌握了它们,而如果灵魂在出生前不存在的话,上述说法就不可能成立,因此灵魂必定在出生前就已经存在。苏格拉底关于灵魂不朽的回忆论证十分复杂,柏拉图在这部分中的许多用语比较模糊,但是要大致地理

12、清楚论证的线索还是可以的。简单地说,苏格拉底的论证可以分为两步。(1)如果我们的一些知识只能通过回忆得到,那么这些知识必定在出生前就具备了。(2)如果我們在出生前就具有知识,那么我们的灵魂必定在出生前就已经存在。论证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一些知识在出生前就已经具备”,苏格拉底提出了几个理由来支持这个命题。这几个理由都与柏拉图的理念论有关。1.我们确实拥有着一些知识,它们无法为感官知觉所获得,只能通过“回忆”获得。在接触到“相同的事物”时,我们察觉到它们是在模仿某种更为完善的实体,尽管它们与那种更为完善的实体之间是模仿与被模仿的关系,但前者毕竟是残缺的,因此与后者有着区别。这些知识并非来自感

13、官知觉,但却为我们所有,唯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我们在出生前学到了这些知识,在出生后的某个机缘下回忆起了这些知识。2.出生前已经具备了的知识使我们能够获得相关的知识。如果不是已经具备了关于“相同”的知识,我们就不可能获得关于“相同的事物”的知识。关于“相同”的知识是关于完善的实体的知识,正因为我们事先具备了这种知识,我们才能判别出那些缺陷的实体即“相同的事物”,关于它们我们才能有相应的知识。关于第一个理由:柏拉图在试图论证灵魂不朽时,借用了他的理念论,这样一来使得论证更具有说服力,但同时也把理念论中固有的问题带到了论证中。他似乎认为,关于更完整的实体也就是理念的知识,无法来自于感官知觉,这一点似乎

14、是正确的。关于“相同”这个理念的知识是一种通过反省得到的知识,我们没有办法直接感知到“相同”。但这就意味着关于“相同”的知识是来自生前的知识吗?按照柏拉图的说法,我们关于“恶魔”“丑”“恶”这些有着缺陷的东西的知识应该也是来自于生前的,因为这些东西我们都没办法感知到。因为在论证中加入了理念论,反而使论证本身变得可疑。关于回忆本身,在文本中,苏格拉底本人也承认回忆并不是一个特殊的用法。如果说回忆被用于获取被遗忘掉的知识,那么这就不等于说回忆只能用于获取生前的知识。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回忆起的知识充其量是关于比较久的事情。如果这种用法是为柏拉图所承认的话,那么那些只能通过回忆得到的知识也未必就是生

15、前的知识。另一个问题是,柏拉图如何确认他关于理念的知识是真的,而不是幻觉?比如说“关于理念的知识是生前得来的”这一知识,苏格拉底在文中的说法似乎是直觉到的,而这种直觉反过来加强了他对这一知识是真的的信念。但是一种关于某知识的直觉能够说明这种知识是来自于生前的吗?鉴于苏格拉底的神秘信仰,我们完全可以说这种直觉是来自于神的指示,是当下的全新知识,也就是说“关于理念的知识是来自于神的指示”同样可以是一个直觉知识。直觉知识不一定是真的,“关于理念的知识是当下直觉到的”是真的知识,而“关于理念的知识是生前得来的”则很难说是。关于第二个理由:第二个理由让人想到美诺篇中的美诺悖论,如果不事先具有知识,则无法

16、寻求知识。在美诺篇中,苏格拉底借这一悖论说明灵魂回忆说。在这里,苏格拉底采取了同样的思路进行论证。但是,如果不借助先天知识就可以解释美诺悖论的话,基于这个理由的论证就不再是可靠的了。依据洛克的观点,人心在刚降生的时候是一张白纸,不存在先天知识。但是不存在先天知识,我们就无法获取知识了吗?似乎不是这样的,我们凭直觉知道,知识的获取关乎的不应该是知识,而应该是获取知识的能力,也就是认知能力。而关于认知能力,洛克并不反对它的先天性。如果我们的假设是正确的,同知识的获取过程相关的,并不是知识本身,而是认知能力。那么人类完全可以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学习。讨论过步骤(1)后,我们再来看看步骤(2)。条件句(

17、2)的问题相对来说更加明显。知识是先天的,并不等于说,灵魂在生前存在。可以看到,前者是一个知识论命题,而后者是关于本体论的命题。当然,苏格拉底为了使得论证更为合理,假设了灵魂具有获取知识的能力,但在本体论的意义上,这样的属性对灵魂而言是不必要的。事实上,当今世界上仍有很多人主张先天知识是存在的,但却并非都是灵魂论者。我甚至可以假设在我出生之际,有人向我的脑中植入了某种记忆,我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先天的知识,而这其中并没有灵魂的参与。现在,让我们假设先天知识是存在的,我能够提供两种解释,来说明条件句(2)中的疑点。1.进化论的解释,我们可以想象,动物并不具备如同人类般的高级知识,而对于单细胞生物来

18、讲,则很难说它们是具有知识的。因此我们可以说,随着进化等级的递增,物种的知识能力也在递增。当递增到人类这一进化等级时,物种诞生了“具备先天知识”的知识能力。2.“场”的解释,我们可以想象有一个存储知识的“场”,这个“场”中的知识存储随着人类历史的增长而增长。在婴儿刚出生的时候,会受到这个“知识场”的影响,而获得先天性的知识。以上两个解释虽然还很粗糙,但足以证明,(2)并不一定是正确的。关于(2)的有效性,柏拉图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明。二、结论本文主要对斐多篇中的两个主要论证进行了梳理。我们发现,在论证灵魂不朽的时候,灵魂本身的性质对如何推进论证起到很大的作用。也就是说,柏拉图在整个斐多篇中,侧重

19、于探讨灵魂的本质。其中,灵魂与肉体的关系作为灵魂本质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柏拉图重点探讨的对象。值得注意的是,灵魂不朽很大程度上是灵肉关系的意义上说的。基于苏格拉底关于死亡的定义:死亡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灵魂是会死的亦或是不会死的,很大程度上就成了一个灵魂与肉体关系的问题。只是在论证的过程中,苏格拉底较偏重于讨论灵魂,而有意或无意地忽略肉体的讨论。关于肉体我们能知道的,无非是肉体是有朽的,是被动的,失去灵魂是无生命的,一些没怎么经过论证的性质而已。由于这种有意或无意的偏重,使得斐多篇看上去更像是灵魂本质的深入探讨,而它对灵肉关系的探讨则是浅尝辄止,又或者只是为了进一步探讨灵魂本质而做的必要准备

20、。在涉及到肉体时,苏格拉底常常只能给出一些粗糙的结论,无法支撑起他关于灵肉关系的任何观点。本论文出于篇幅所限,没能详尽地讨论苏格拉底关于灵魂不朽的几个论证。苏格拉底采取的论证,使用的概念,都十分复杂,以至于要仔细讨论每一个论证都足够写成一篇论文。不足之处,以及有遗漏的地方,希望今后能够补正。参考文献1丁纪.柏拉图斐多篇论灵魂不朽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4).2赖竹燕.柏拉图斐多中的信念、肉体、灵魂J.九江学院学报,2007,(5).3齐晶.从灵魂不朽到拒斥死亡柏拉图对话录斐多篇J.社會科学家,2005,(1).4宋继杰.柏拉图斐多篇中的“跟有”与“跟名”J.世界哲学,2012,(6).5卫春梅.柏拉图斐多篇中的哲学咨询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6张文举.柏拉图斐多篇的论证及其启示J.北京社会科学,2000,(2).7张文举.斐多篇的逻辑结构及主题分析J.甘肃高师学报,2000,(6).(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 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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