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员操作章程1、安全员进入工作面后,必须首先组织瓦检员、班组长进行“三位一体”的开工之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认工作面无任何问题方可下达开工命令。2、安全检查员的检查路线必须包括跟班区域的所有地点,不留死角。3、安全员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及顶板动态情况; 工作面各种设备的运转情况; 工作面的爆破管理及火工品的使用情况; 瓦斯、煤尘以及有害气体的防治工作; 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管理; 巷道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风系统的管理; 矿井水灾、火灾、冒顶等事故灾害的防治管理; 机电运输的安全管理。4、安全检查员应当及时帮助被检查队组解决问题,消灭安全隐患。5、安全检查员在发现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深度整治,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6、属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应当面追究责任,令其整改。7、对于已进行停止作业进行深度整治的,要做到停工、整改、搞好,并及时回头进行复查。8、安全检查员必须做到跟班作业,与队组员工同上同下,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必须紧盯不放,帮助想办法定措施督促整改,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9、对于有疑难问题的应当及时向領导汇报,不能悬而不决,影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