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美国1787年宪法一、选择题1.梁启超曾从一个中国人的角度来考察美国的宪政制度,他在新大陆游记中写道:“彼美国者有两重之政府,而其人民有两重之爱国心者也。质而言之,则美国者以四十四之共和国而为一共和国也。”这里主要是指美国实行()A.共和制B.联邦制C.代议制D.三权分立解析:由题干材料中“彼美国者有两重之政府”“以四十四之共和国而为一共和国也”可知,梁启超指的是美国的联邦制。答案:B2.1788年7月10日,纽约某报纸以船讯号外为题发布通告:万世联合船主的幸福船,已载着十三包“联合、和平和友谊”进港,愚蠢船主的船已载着地方偏见、不和的种子等出港。它赞美的是()A.联邦体制B.分权制衡原则C
2、.共和制度D.主权在民原则解析:1787年美国宪法颁布,规定实行联邦政体,即独立时的十三个州组成统一的联邦国家,也就是材料中的“联合船主”“十三包”,“愚蠢船主的船已载着地方偏见、不和的种子等出港”,寓指联邦政体消除了“地方偏见”与各州“不和”,因此,报纸赞美的是联邦政体,选A项。分权制衡体制、共和制度、主权在民原则材料信息无法体现,B、C、D三项不符合题意。答案:A3.依据1787年宪法,美国内华达州的参议员汤姆()A.属于该州唯一的参议员B.在参议院任期只有2年C.是按照人口比例选出的D.面临着3次改选的挑战解析:1787年宪法规定,参议员每州2名,任期6年,每2年改选其中的1/3,故排除
3、A、B两项;同时,该宪法规定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故排除C项。答案:D4.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A.维护司法的独立性B.确保法官人身安全C.贯彻自由平等思想D.体现分权制衡原则解析:1787年宪法规定法官可以终身任职,是司法独立原则的重要体现,故A项符合题意;B、C两项与1787年宪法关于司法权的规定无关,D项与题干材料的基本含义不符。答案:A5.我国学者刘瑜说:“如果我是美国人,很可能不会去给大大小小的选举投票其实选举谁都差不多。”这一结论主要是基于()A.两党的意见趋于一致B.国民的民主素质较高C.分权制衡
4、的运行机制D.选举制度已虚有其名解析:美国中央政府与地方、中央政府内部均实行分权制衡,从而出现“选举谁都差不多”的现象,故C项符合题意;A、D两项均与史实不符,B项与题干材料没有必然联系。答案:C6.有学者认为“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其主要表现是()A.开始实行差额选举制B.开创任期制和议会制C.首次提出比例代表制D.创立联邦制共和政体解析:1787年宪法在世界上首次确立了联邦共和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故D项符合题意;A、B、C三项均属于古代雅典开创的民主运作方式。答案:D二、非选择题7.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众议院有弹劾(违法失职的总统、副总统和高级文官)
5、的全权参议院有审讯一切弹劾案的全权凡必须经参议院及众议院一致同意的命令、决议应经总统批准经参议院的协议及同意,并得该院出席议员三分之二赞成时,总统有权缔结条约;总统提出大使、公使、领事、最高法院法官及合众国政府其他官吏,经参议院的协议及同意时,任命之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材料二美国总统威尔逊本是国联的发起人和积极鼓吹者,但是参议院拒不批准凡尔赛和约。结果,美国没有加入国联材料三国会授权罗斯福进行大规模的干预和调节但在罗斯福新政的前期,最高法院与行政间则展开激烈争吵。法官们先后宣布新政的几个主要法令违宪,予以废止。据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改编请完成:(1)依据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美国的“三权”在
6、实践中是如何被限制的?(2)综合上述材料和问题简要谈谈,你认为应当怎样评价美国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解析:第(1)问可联系材料一、二、三中“参议院有审讯一切弹劾案的全权”等信息,从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个方面进行分别说明;第(2)问需要运用一分为二的辩证观点,从积极作用和局限性两个角度进行分析。答案:(1)立法权:国会分成众议院和参议院;国会立法须经总统批准,总统对立法有否决权;最高法院可以“违宪”的名义,废止已经通过的立法。行政权:总统缔结条约必须经参议院同意;总统任命官员须经参议院同意;国会对总统有弹劾权;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司法权: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2)评价:可避免
7、滥用职权(避免独裁或绝对权力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有时也会出现三权扯皮,甚至相互否决,导致效率低下,影响统治集团意志的有效贯彻。(如答其他且符合题意,同样正确)8.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1787年,美国各州代表在费城集会,经过4个月的闭门讨论,起草制定出一部崭新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截至1788年6月,这部宪法经9个州批准而正式生效。时至今日,它虽然历经200多年,但仍是美国的根本大法。材料二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中央)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中央)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其次要强制(中央)政府控制自己。“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请完成:(1)依据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创举,并结合材料一说明其历史地位。(2)综合上面的问题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是怎样解决材料二中“最大的困难”的?答案:(1)主要创举:确立联邦体制;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中央政府。历史地位: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是近代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2)“控制被统治者”: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拥有最高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控制自己”:中央政府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权分立,相互制约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