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讲从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夯 实 基 础【P4】一、中央集权的发展【基础梳理】汉朝汉初,郡县、封国并存,出现了王国问题。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时颁布“推恩令”,使得王国越分越小,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唐朝在地方设置节度使,节度使名为朝廷藩镇,实际上在政治上享有较大的自主权,经济上控制着财权,军事上拥有武装,唐中期安史之乱后形成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北宋:加强中央集权。军事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编练禁军。行政上: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同时派通判负责监督。财政上:地方赋税的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作用: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元朝:实行行省制度
2、。内容:(1)河北、山西、山东由中央直接管理。(2)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行省拥有经济、军事大权,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3)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意义: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它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中央集权发展的整体特点地方权力不断削弱,中央集权不断加强。【重难突破】王国问题及解决1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汉初,郡县数量少,封国势力大、发展快,终于酿成“七国之乱”。2汉景帝的初步整治:汉景帝平定叛乱,收回王国的一些权力,开始解决王国问题。3汉武帝时期的最终解决:先是实行“推恩令”,削弱王国势力,
3、后来削去大批王侯爵位,彻底铲除王国分裂势力。【真题演练】【例1】(2016全国)东汉王充在论衡中说:“萧何入秦,收拾文书(国家档案文献),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其意在说明,西汉成功地实现对全国的统治,是因为汉初(B)A实行了崇尚儒家的政策B继承了秦朝的基本制度C未能充分发挥文书功能D官吏熟知秦朝典章制度【解析】材料中的“文书”泛指古代的国家档案文献,文书传承着历朝的典章制度和政治经验。材料表明,西汉成功地实现对全国的统治是因为重视秦朝的文书,意味着继承了秦朝的基本政治制度,即汉承秦制,故B项符合题意。汉初推行被称为“黄老之学”的道家思想,故排除A项。汉初充分发挥文书功能,以便继承前代
4、的政治制度,故排除C项。材料并没有体现官吏是否熟知秦朝的典章制度,故排除D项。二、君主专制的演进【基础梳理】汉朝:(1)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2)汉武帝重用身边做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内外朝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体制。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互牵制和监督,相权分散。隋唐时期在尚书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确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影响: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基本沿袭。宋朝: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后来又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
5、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元朝:设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长官,行使宰相的职权,后期威胁皇权(中书省制)。君主专制演进的整体特点:相权不断削弱,皇权不断加强。【重难突破】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概念,指一个或少数几个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这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在决策上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专制主义是决策方式。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中央集权是管理方式。二者之间的关系:地方和中央都必须服从皇帝一人。专制主义
6、皇权削弱时,往往也是中央集权不力时,这时候地方权力常常较大,国家的统一或稳定受到影响。【真题演练】【例2】中国古代某一时期,朝廷与地方矛盾尖锐。某节度使派人到中书省办事,因其态度恶劣,遭宰相武元衡呵斥。不久,武元衡在靖安坊的东门被该节度使派人刺杀。此事发生在(B)A汉长安 B唐长安C宋汴梁 D元大都【解析】材料中的关键信息是“朝廷与地方矛盾尖锐”“节度使”“中书省”。节度使是藩镇的长官,中书省是三省中的一省,据此可以判断这反映的是唐朝时期藩镇割据严重、地方与中央矛盾加剧的现象,故答案为B。汉朝时期尚未出现中书省,排除A;宋朝及其以后基本解决了藩镇割据的问题,排除C、D两项。【例3】中国古代中央
7、集权的强化,往往通过采取弱化相权、完善监察体制、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等手段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政治架构的设计与职权的变更较为突出。下列选项中,在地位和职权上大体相当的一组是(B)A东周诸侯国与元行省B唐政事堂与宋中书门下C西汉州刺史与明监察御史D宋提点刑狱司与明通政司【解析】东周诸侯国权力大,割据性强,使王权受到削弱,而元代行省权力受到中央节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排除A项。唐代中央设政事堂,宋代设置中书门下,二者都作为宰相的常设办公机构,职权和地位大体相当,故选B项。西汉州刺史属于地方监察官员,东汉时职权扩大,明代在中央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专职监察地方,品级较低,权力仅限于监察,排除C项。宋代
8、的提点刑狱司掌管司法,明代的通政司是负责收受、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的中央机构,二者职权和地位大不相同,排除D项。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基础梳理】汉朝:选官主要实行察举制。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选用官吏采取九品中正制。依靠门第是这种选官制度最重要的特征。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度。科举制发展历程:隋文帝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政府开始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宋元各朝继承并完善。意义:(1)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2)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
9、手中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3)这一制度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推动了文化教育的发展。【重难突破】客观看待古代中国的选官制度就地位而言,古代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就作用而言,各种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起到了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在执行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就选官标准和方式而言,中国古代选官标准经历了由以家世、门第为主到以才学为主的变迁,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形势趋向公开、公平、客观。就选拔程序而言,汉代主要是由地方选拔人才为官,隋唐以后主要由中央采用考试方式选官,从汉至唐选官制度的变化充分反映出封建政府将官员的选拔权收归中央,
10、加强中央集权这一实质。【真题演练】【例4】(2016全国)两汉实行州郡推荐、朝廷考试任用的察举制;经魏晋九品中正制,至隋唐演变为自由投考、差额录用的科举制。科举制更有利于(D)A选拔最优秀的官吏B鉴别官员道德水平C排除世家子弟入仕D提升社会文化水平【解析】题干体现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来源。出身卑微的读书人为了入仕,刻苦读书,从而有利于整个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故选D项。官员的文化素养和能力是两个概念,故排除A项。题干信息与选官制度沿革下的官员道德没有直接关系,故排除B项。自由投考与排除世家子弟入仕
11、矛盾,故排除C项。【例5】“宋沿唐制,亦贵进士科。然唐时犹兼采誉望,不专辞章。宋则糊名考校,一决文字而已。”由此可见,与唐代科举相比,宋代(A)A考试程序更加公正B取士科目有所减少C进士及第尤为尊贵D录取人数大大增加【解析】据材料可知,宋代科举考试使用“糊名法”,把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等都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评卷官徇私舞弊,说明考试程序更加公正,A项正确。这一变化与取士科目、进士地位和录取人数均无关,排除B、C、D三项。【考点延伸】郡县制和行省制的主要不同制度郡县制行省制推行时代春秋战国至隋唐元代和中央的关系郡、县是中央政府下属地方行政机构,绝对服从中央行省只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书省的派出机
12、构,其行政长官直接对中书省负责权力和职责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只有管理权行省长官由皇帝任命,管辖辖区内的一切军政事务,不可世袭作用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统一经过后世调整和补充,其积极作用日益明显,影响深远【真题演练】【例6】“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也是两宋否定唐后期藩镇分权的继续。”材料认为(A)A行省制实现了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有机结合B行省制主要着眼于政治上的统治和军事上的控制C行省制巩固了元朝的中央统治和国家统一D行省制借鉴了郡县的优点,摈弃了两宋政治制度的缺点【解析】由材料可知,元行省制体现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有机结合,明显优于
13、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单纯的地方分权,故正确答案为A项。【他山之石】一、岳麓版教材的不同内容在这一课中,岳麓版教材谈到了如下观点:1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决策、审议、执行权力的分解,既明确了行政分工,又使三省相互牵制,对后世的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2科举制到唐代日臻完善,成为中央统一分科、定期举行的考试选官制度。科举制的创立为不具有贵族身份的士人提供了参政的机会,不仅扩大了统治的社会基础,也促进了官僚体制的进一步成熟,为官僚队伍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成为中华帝国长期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之一。3以三省六部制为代表的中央行政体制、以科举制为代表的选官用人制度、维护官
14、僚队伍廉洁高效的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高度成熟的体现。这既是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发展的需要,非此不足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又反映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不断吸纳新生力量,保持统治基础的稳固。这两个方面,正是汉唐以来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二、人民版教材的不同内容中国古代王朝的监察体制1秦代:在中央政府和郡一级行政机关内,设有专门负责监察的官员。2汉代: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称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中央由御史大夫主管的机关是最主要的监察机构。3发展:汉代以后,监察制度逐渐健全,历朝都设有御史台、都察院等监察机构。唐代御史台、宋朝的提点刑狱司是专职监察刑狱的机构。元朝规定,人命重案以公文移送御史台,由监察御史复按。4评价:监察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止贪污腐败,但专制制度的本质决定其实际效能是有限的,无法控制腐败。监察官员并不代表社会履行职责,只是皇帝的耳目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