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进教法重视学法陕西乾县第一中学 唐寒 对于目前大多数高中学生的学习状况,老师们既担忧焦虑,又疑惑不解,他们觉得现在的学生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不如以前那么高涨,主动性较前辈们不太自觉;他们缺乏刻苦钻研的学风,好多学生贪图安逸之乐,有些甚至把学习不当成一回事,或者当成一种沉重负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与社会环境、家庭教育,交际氛围等有关,但我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们的教学方法有关:一是我们的一些教法过于陈旧,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急需改进并提高;二是在教学过程申,我们忽视了学生学法的培养,以教法代替学法,调动不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没有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逐渐对
2、学习失去了兴趣, 产生厌学情绪,把学习当成是一种超负荷的负担而敬而远之。 那么,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状况呢?我想我们不妨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弄清教法与学法的关系。 简而言之,教法就是教师教学过程中,教育学生如何获取知识,形成技能的方法和手段;学法就是学生在教法的指导下如何学习,它们是教学过程中的两个基本方面,既联系又区别,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教法是培养学法的手段和指南,而学法则是教法的目标和归宿。教法对学法有指导作用,但不等同于学法,更不能替代学法,反过来学法又对教法有反作用,可以促进教法的改进与提高。这就是二者的辩证关系,在教学中我们必须理顺它们的关系,摆正他们的位置,既不能扩大教法的作用,忽
3、视学法;也不能撇开教法,独论学法。 二、理解教法的服务性和学法的目标性,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教育学生学习,不单单是传授给学生基本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和发现未知世界的方法和技能,而且此基础上形成创造和发明的能力。因而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以学法为教学的主导或中心,教法是为培养学生的学法服务的,整个教学过程必须以培养学生的学法为重点、为目标,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法的使用必须围绕这个主体实施,充分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积极性和主动性的调动和激发要以培养学法为依据,引导和刺激他们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起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学生掌握了正确的学法,
4、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会高涨和增强。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所实施的基本步骤和过程,不能偏离主体,也不能脱离它独往独行,如果脱离了主体,那么教法就失去了目标,失去了追求和奋斗的方向,那结果是与我们的愿望相差甚远。例如,我们的一些老师习惯于“我怎样教,你就怎样学”的定势,整堂课唱“独角戏”,把学生的学法包办到底,讲的口干舌噪,精疲力竭,而学生老是围着老师的指挥棒转,没有发挥自己思维的时间和空间,也就不可能形成自身的实践能力和创造技能。所有我们应该明确两者的服务性和目标性。 三、教法不等于学法。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教法与学法是一回事,我教他学,我如何教,他就跟着我如何学,自古成章,只要我教的好,顺水
5、推舟他也就学得好。其实非也,因为教法和学法从其联系的关系中,我们知道两者的职能、地位不同。如果我们果真认为教法可以代替学法,实行“一刀切” ,那么我们的学生的学习也应该是差不多一样的。可为什么有所谓“优生与差生”之分,而且泾渭如此分明呢? 原因在于不同的学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个性”,在同样的教法指导下,由于学生自身主观认识和努力程度不同,所形成的学习方法,方式和形成的习惯也就不同,如果我们不重视这种主体之间的差异,不采取分类分层教育,依据主体个性的特征、特点,给予相应的,正确的,有针对性的教法指导,那么,优生与差生的区别就会进一步扩大;而且“个体”的特点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和压抑,更不用说
6、叫学生去创造性思维了。因此,教法并不等于学法,更不能代替学法, 四、学法的形成反过来对教法有促进作用。 既然教法不能代替学法,那么在教学中我们就应当把培养学生的学法当作重点,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卓有成效地教会他们学什么,怎样学。只要学生的学法形他们只主习积极性就调动起来了,他们对学习就会如饥似渴,对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和规律会自觉地思考和探究,他们也会向老师提出深层次的问题或建议;老师面对学之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就要设法予以解决,对自己的教法进行反思或反馈,进行补充,改进和提高,并在教学过程中进一步充实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这就是学法对教法的反作用一-促进作用。总之,只要我们在教学中处理好教法与学法的系,改进教法,把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把培养其学法当作教育教学的中心和重点,给他们创造更多的情境,提供各种机会和条件,指导并帮助他们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法,那么,目前这种现象还会永久地持续下去吗?二00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