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对公司,合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_ 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3、签订书面合同范围除即时交割银货两清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4、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
2、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 _ 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5、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第二章 合同运作程序 1、申请。有关生产的物资采购及维修的申请按公司有关制度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 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他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经济事务应当由业务部门提出书面合同项目申请书,应写明合同项目目的,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意向及思路和资金预算,报请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2、起草。合同项目申请书经审批后,由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内容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负责起草、拟定合同文本。3、审核。合同文本起草拟定好
3、后必须及时报送司法办审核,由司法办对送审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按合同审核规定的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4、签订。经司法办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后,由业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5、履行。由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其承办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应当在书面合同审核签订后方可履行,不得先履行或履行完毕后再签订书面合同。6、监督。由企管、审计、机电、仓储、总务等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
4、实施意见负责监督合同质量的履行。严格按照验收或商检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7、归档。合同履行完毕,由业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第三章 合同管理职责 1、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司法办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_ 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2)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司法办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负责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监督的工作。(3)审查合同,对送审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4)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5)做好合同统计
5、、归档、保管工作。(6)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2、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1)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并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并保存相关资料。(3)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具体负责拟订合同条款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实质性条款中业务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确保合同规范和正确。(4)业务部门应统筹安排合同拟签时间,必须按规定给司法办留出合同审核时间,以保证审核质量,防止出现问题合同。(5)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一份合同文本原件分别送交司法办和财务部门
6、存档备案。(6)业务部门对所签合同,认真负责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保存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履约记录,发生问题及时向司法办通报。(7)业务部门的业务合同承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业务部门应把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等材料收回,由业务部门确认后,人力资源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8)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9)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同纠纷。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
7、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3)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同纠纷。4、行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严格按照制度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章进行管理和使用,并设专人管理。(2)严格按照合同审签程序执行,审查合同审核与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未经司法办审核和未经公司领导审批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符合条件的才可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做好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遗失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4)不得随带公章、合同专用章或已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应按合同审签程序办理带章外出审批表和空白法律文书审批
8、表报司法办审核备案,由董事长批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带章外出的使用工作。(5)做好与合同有关资料的登记归档工作。(6)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5、监督履行部门职责(1)公司合同监督履行的部门主要由企管、审计、机电、仓储、总务等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及部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部门职责要求以及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 负责监督合同标的、质量的履行。(2)监督履行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验收或商检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监督履行部门应及时派员对合同标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质量要求达到约定标准,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合同承办部门纠
9、正,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利益。(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司法办并向公司个人与公司合作协议甲方:杭州 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方:先生(或女士,下同)杭州 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
10、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五、违约责任: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
11、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
12、延长一年。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杭州 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方:先生(或女士)(公章)代表签字: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立项、资信调研、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
13、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终止、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单位)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合同承办部门(单位)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草案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子(分)公司。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 -1-第五条 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经济合同管理实行制度统一、分级管理、界定权限、归口审查、逐级负责、综合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 公司授权企管信息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整个公司的
14、经济合同综合管理。第七条 公司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统一的合同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二)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工作;对公司、子(分)公司草拟的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审查和指导。(三)负责办理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四)负责对公司及子(分)公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奖惩工作。第八条 公司及子(分)公司根据合同管理工作需要,设立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业务。第九条 公司实行合同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选配和专门培训,对具备经济、法律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优先安排合
15、同管理岗位。第十条 子(分)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一)组织实施公司以及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向公司企 -2-管信息部报告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二)负责对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合同提出修改意见。(三)直接参与本单位合同的立项论证、资信调查、招标、谈判和正式签约。(四)掌管和使用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代理授权委托手续;负责呈送按规定必须上报审查的合同。(五)检查、监督本单位合同履行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处理需要变更、解除、终止和形成纠纷的合同。(六)对本单位有关人员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调查,并
16、向公司领导或公司合同管理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七)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台账、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合同管理机构报送合同报表和其他文字材料。(八)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第三章 合同的签订与审查第十一条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交易,签订商品买卖、工程施工、加工承揽、货物运输、财产租赁、横向联营、合作经营、经济担保、投资参股、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以及其他合同时,除数额较小又能即时结清的买卖合同以外,均 -3-应采用书面合同形式签订。确因业务需要,可以适量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但应补签合同确认书。第十二条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签订各类合同,必须使用国家示范合同文本
17、;自行制定的合同书,须将该合同书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备案。_公司对公司,合同。第十三条公司、各子(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根据权限代表本单位签订合同。其他人员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的,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未经授权以被代理企业名义签订合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四条签订的合同,不得超越本单位的法定经营范围。代理人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和期限。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合同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前,承办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或基建投资计划,报公司审批。(二)资信调研和招标管理。项目经公司批准后,承办单位根据项目概算大小,组织资信调研,按照公司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前期调
18、研、开标、评标、定标。招标及合同签订权限:凡单项工程、每批次设备、大宗材料总价款超过 50 万元的由公司组织招标,直接或授权签订经济合同;50 万元以下的由子(分)公司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领导和部 -4-_公司对公司,合同。门参加,授权子(分)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并报公司备案。统管通用物资不分批量、价款多少,一律由公司物资部负责,授权组织签订经济合同。(三)谈判和草拟合同。合同谈判应以承办单位(部室)为主谈判,相关业务部室人员参加,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合同部分的实质性条款与中标人协商谈判拟定合同文本,谈判记录应收入合同档案。草拟合同文本必须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清楚,合同用语规范。(
19、四)合同分类管理。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联营合同、合作经营合同、投资参股合同、矿井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经济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土地租用征用、房地产买卖、统管通用物资采购等重大合同以及标的额超 50 万元以上的其他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合同草案应进行审查,先由合同承办单位或部室根据合同编号规则(见附件1)对合同进行编号,并填写经济合同审查流程表(见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并附合同草案,然后交由相关部室和人员进行合同审查。(五)各部室对合同草案审查范围、内容及责任 1、生产技术部(1)审查范围。、主审矿建施工;资源勘探;矿建工程设计;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设备(设施)选型(购臵);机电设备安装;机电技术咨询服务;矿建或煤炭生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研发、技本文:内容仅供参考